但愿至此以后,雨季不再来

开篇
雨季不再来。是一本书。也是一个故事。
壹
看三毛,是很早的事。大约,十五年前。
贰
从《撒哈拉的故事》,看到《我的宝贝》,看到《闹学记》,看到《哭泣的骆驼》。再长大一点,看《倾城》,看《背影》,看《梦里花落知多少》。那段刻骨铭心的深情,在荷西沉入海底的那一刻,便已作古。至此以后的三毛,都不再是原来的她。于是,她也早早的结束生命,追随她的挚爱而去,那个记忆中,永远年轻英俊的大胡子男人荷西。
叁
我几乎是看三毛的书长大的。所以写作方式,曾经很像她。那个时候,疯狂的迷恋她的模样。黝黑的长直发,漆黑的眼睛,质朴的长裙,被沙漠上狂劲的风吹起,苍凉的心境。家里有一套肖全给三毛拍的黑白照片,那是她在大陆的绝版照。肖全的人物摄影,总是会让人看到这个人背后的东西,后来的他,和王川一起来深圳,创办了《现代摄影》杂志。这是后话了。照片的背景,是我最熟悉的成都小巷。联想起一些传闻,那应该是三毛在去找王洛宾之前,在成都的留影。在茶馆里,在藤椅上,她光着脚,一身波希米亚的打扮,很严肃的看着镜头。有一些三轮车夫跟着她,因为她一直光脚在街上走。那组照片里的三毛,已略显老态,嘴角有点下吊,眼角出现细纹,但眼睛依然如初生婴儿般漆黑。也只有眼神还依稀看得到她年轻时候的影子,依旧清澈,仿佛这些年,只是过眼云烟。她还是当年那个叫做陈平的绝色美女。
肆
三毛在沙漠的生活多姿多彩,丰富到让人妒嫉。她可以洗完澡肥皂泡没水冲了,直接套上长裙,便去参加骑骆驼大赛。阳光晒在身上,汗流下来,跑出来一个个的小肥皂泡,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她不管这些,继续疯。身边那个俊朗的男人,是她的依靠,她的港湾。只要有他,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只是,他居然在那么年轻的时候,沉入了海底。以至于这么多年后,我看《碧海蓝天》,看得我心紧。那么美的景,那么蓝的海,我边看边想,会不会有个谁,也像荷西那样,下去了,就再也没能上来了。
伍
荷西永远停在了他最美好的年龄。三毛却老了。她是心比人先老。在荷西闭上眼睛那一刻,她的心,跟着死去了。不管是后来的什么军官,还是王洛宾,都不能替代这个人,这个大胡子男孩。那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每看一遍,都会落泪。真的很想知道,荷西的墓,在哪里?想代替三毛,去看看他。
陆
都这么多年了。三毛离开,也这么多年了。
柒
另一个故事了。
捌
两个月前,我来到了深圳。这个从出生那刻起,便有着不可磨灭的缘分的城市。我终于来了。在此之前,一共来过三次,最近的一次,是两年前的暑假。那次时间,有足足一个月。然后,我便决定,毕业之后来这里。仿佛我早就应该来这里。
玖
飞机离开成都的时候,成都正在下雨。很大的雨,突然变得很凉快。从窗口望出去,天地一片朦胧,这是成都最常有的天空的颜色,灰,昏黄。我很习惯。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22年半了。从未长久的离开过。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深圳,一片阳光灿烂,正是两年前在我脑海里深深烙印的那种天气。我戴上墨镜,走出机场。很蓝的天空,很低,棉花一样的白云,飘得很快。像这座城市的节奏一样。
拾
已经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了。我突然意识到。这已经不是在成都了。离开成都,就代表着学生时代的彻底结束。两天前,我们还在一起喝酒唱歌,大声的哭,哭到疲惫,说很多话,说到无意识。还趁着醉意特地去给几个讨厌了很久的女生说话,直接举着瓶子,很豪迈的样子。我趴在她们的肩膀上说,我以前真的很讨厌你,但是现在,我不一点都不讨厌了,我要走了,我不想留遗憾。
好多人都不理解。同学,朋友,甚至一些家人。我只是不停地说,我想出来看看,就让我出来看看。不过是换一个城市而已,有那么难吗?
拾壹
幸好,关键的几个人,都很理解我。妈妈知道,我的心早就朝外面奔去了。大学四年,没有去到另一个城市,一直都是遗憾。所以,一毕业,就打算离开。第一站,是深圳,也许一年,也许三五年,也许很多年。然后,上海,北京,一定要去看看,一定要去生活。不管多久,所有想去的地方,我都要去。不管是现在的一个人,还是以后的两个人。
爸爸只是说,注意安全。在机场,他帮我把所有的行李,都捆在一起。说这样不容易被偷。我其实很独立的,从小到大,去学校,去任何地方,都可以自己做到。但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没长大,还是像没见过世面的,拖着这些东西,竟然还是会不知所措。
拾贰
深圳其实很干净。那么多的人,竟然还会显得这个城市很有序。绿化也很好,裤子拖在了地上,也不会觉得脏。因为抬头看看天空,就会觉得,还是很美好的。有那么蓝的天,那么干净的空气,还有清新的海风,满足了吧。
拾叁
来深圳之后的两个星期,我找到了工作。这是我极喜爱的一份工作。我喜欢公司里的人,喜欢这样的氛围。公司在华强北,离王川的住处,有直达的公交车,225。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打开窗帘,房间便洒满阳光,甚至看得到细小的灰尘徐徐落下。去洗一个澡,回来,坐在床边,细细的,简单的涂睫毛膏。同时,煮一杯咖啡,耳朵里塞着音乐。这简直不像是一个刚来深圳的人,该有的生活。幸福得不可思议且过于美好。我心里深深的知道,这种日子,当然不会长久。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维持这种短暂的舒适生活,一切表面的和谐都不敢去轻易打乱,再一边盘算,工作多久之后,我可以有一点余下来的钱,可以自己去租房子。
拾肆
工作一个月之后,我的独立日到了。大休的周末,我花了一天时间找房子,第二天,便搬了过去。
当时,深圳正开始雨季。据说,还有台风。我没见过台风,很向往。结果,一次不像台风的台风,把我弄成了一只狼狈的落汤鸡,在办公室冷得瑟瑟发抖,浑身都在滴水。我承认,我被深圳的台风给反击了一下。但是我那么期待它,它居然这样对我。
拾伍
我实在是很讨厌下雨。哪怕只有一滴。不喜欢潮湿的空气和积水的地面,会弄脏帆布鞋,也会扫湿裤脚。不会有蓝天,不会有阳光。心情,也会变得不再灿烂。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听听窗外有没有哗啦啦的声音,走到窗边,努力的探出头,想看看地面,是否还像前一天晚上回来时一样湿润。
其实住的地方,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阳光灿烂,都没多少差,因为房子挨得太紧密,三楼是没有什么光线的。随时都需要开灯。每天我都会在公司待到很晚才回家,做尽各种事。因为家里只有一张床,一个小小的桌子,一本很厚很有质感的书,临睡前看,会很满足,梦里都会有书香。笔记本干脆长期寄存在副总的办公室,不敢放在家,怕会被偷。单簧管就没拿过来,连同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起放在王川家。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干净的自由的空间,周围虽不至于很混乱,但戒心还是有一点。还记得临走前爸爸说的,安全,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妈妈又加了一句,各方面的安全。我明白妈妈的意思。啊。妈妈想要我交个男朋友,带给她看看。我从没有带过男孩子给她看,妈妈有点着急了。这样的妈妈,其实很可爱的呢。
拾陆
雨季持续了大概二十天。这连绵的雨,下得人都要长青苔了。有时候看着天空,会有成都的感觉。但我也终于发现,我再没有在梦里看见成都了。那里居然变得遥远。似乎我已离开两年,而不是两个月。我以为时间会过得很慢。听到那些人说,我来深圳已经四年了,已经五年了,已经十年了。我当时在想,这是段多么漫长的岁月。什么时候,我眼角都起皱纹了,皮肤都黯淡了,心境已经苍老了,我也对一个才来深圳的年轻人说,我来这里,已经八年了。一个抗战,都该结束了。
拾柒
这个星期的一天早上,刷牙的时候,突然看到阳台上亮起一抹很强烈很灿烂的光。我欣喜不已,满嘴泡沫的跑到窗边,努力的抬头望,透过层层的阻隔,看到蓝蓝的天空和厚厚的白云,太阳在那里,咧开嘴对我笑。我也笑了。好像万丈阳光都洒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回到屋里,依旧开灯,但心境,已经绚烂开来。雨季终于过去了。
拾捌
连续好几天的晴空万里了。心里就像开花一样喜悦。每天早上,迎着阳光上班。走下去这一边的地铁站,又从另一边的地铁站走上来。我狂热的喜欢这种强烈的阳光,甚至不愿意打伞。因为这个,我更加的喜欢深圳。我在这里,过得很好。
结束
这是关于一个人,和一座城市。
这个人,我曾经狂烈的崇拜和喜爱。现在,有些怀念。
这座城市,我曾经无限的向往和幻想。现在,我在这里。并且,会在这里度过人生中某段很重要的时光。
我想,我只是一直都这样希望,雨季不再来。
雨季不再来。是一本书。也是一个故事。
壹
看三毛,是很早的事。大约,十五年前。
贰
从《撒哈拉的故事》,看到《我的宝贝》,看到《闹学记》,看到《哭泣的骆驼》。再长大一点,看《倾城》,看《背影》,看《梦里花落知多少》。那段刻骨铭心的深情,在荷西沉入海底的那一刻,便已作古。至此以后的三毛,都不再是原来的她。于是,她也早早的结束生命,追随她的挚爱而去,那个记忆中,永远年轻英俊的大胡子男人荷西。
叁
我几乎是看三毛的书长大的。所以写作方式,曾经很像她。那个时候,疯狂的迷恋她的模样。黝黑的长直发,漆黑的眼睛,质朴的长裙,被沙漠上狂劲的风吹起,苍凉的心境。家里有一套肖全给三毛拍的黑白照片,那是她在大陆的绝版照。肖全的人物摄影,总是会让人看到这个人背后的东西,后来的他,和王川一起来深圳,创办了《现代摄影》杂志。这是后话了。照片的背景,是我最熟悉的成都小巷。联想起一些传闻,那应该是三毛在去找王洛宾之前,在成都的留影。在茶馆里,在藤椅上,她光着脚,一身波希米亚的打扮,很严肃的看着镜头。有一些三轮车夫跟着她,因为她一直光脚在街上走。那组照片里的三毛,已略显老态,嘴角有点下吊,眼角出现细纹,但眼睛依然如初生婴儿般漆黑。也只有眼神还依稀看得到她年轻时候的影子,依旧清澈,仿佛这些年,只是过眼云烟。她还是当年那个叫做陈平的绝色美女。
肆
三毛在沙漠的生活多姿多彩,丰富到让人妒嫉。她可以洗完澡肥皂泡没水冲了,直接套上长裙,便去参加骑骆驼大赛。阳光晒在身上,汗流下来,跑出来一个个的小肥皂泡,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她不管这些,继续疯。身边那个俊朗的男人,是她的依靠,她的港湾。只要有他,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只是,他居然在那么年轻的时候,沉入了海底。以至于这么多年后,我看《碧海蓝天》,看得我心紧。那么美的景,那么蓝的海,我边看边想,会不会有个谁,也像荷西那样,下去了,就再也没能上来了。
伍
荷西永远停在了他最美好的年龄。三毛却老了。她是心比人先老。在荷西闭上眼睛那一刻,她的心,跟着死去了。不管是后来的什么军官,还是王洛宾,都不能替代这个人,这个大胡子男孩。那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每看一遍,都会落泪。真的很想知道,荷西的墓,在哪里?想代替三毛,去看看他。
陆
都这么多年了。三毛离开,也这么多年了。
柒
另一个故事了。
捌
两个月前,我来到了深圳。这个从出生那刻起,便有着不可磨灭的缘分的城市。我终于来了。在此之前,一共来过三次,最近的一次,是两年前的暑假。那次时间,有足足一个月。然后,我便决定,毕业之后来这里。仿佛我早就应该来这里。
玖
飞机离开成都的时候,成都正在下雨。很大的雨,突然变得很凉快。从窗口望出去,天地一片朦胧,这是成都最常有的天空的颜色,灰,昏黄。我很习惯。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22年半了。从未长久的离开过。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深圳,一片阳光灿烂,正是两年前在我脑海里深深烙印的那种天气。我戴上墨镜,走出机场。很蓝的天空,很低,棉花一样的白云,飘得很快。像这座城市的节奏一样。
拾
已经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了。我突然意识到。这已经不是在成都了。离开成都,就代表着学生时代的彻底结束。两天前,我们还在一起喝酒唱歌,大声的哭,哭到疲惫,说很多话,说到无意识。还趁着醉意特地去给几个讨厌了很久的女生说话,直接举着瓶子,很豪迈的样子。我趴在她们的肩膀上说,我以前真的很讨厌你,但是现在,我不一点都不讨厌了,我要走了,我不想留遗憾。
好多人都不理解。同学,朋友,甚至一些家人。我只是不停地说,我想出来看看,就让我出来看看。不过是换一个城市而已,有那么难吗?
拾壹
幸好,关键的几个人,都很理解我。妈妈知道,我的心早就朝外面奔去了。大学四年,没有去到另一个城市,一直都是遗憾。所以,一毕业,就打算离开。第一站,是深圳,也许一年,也许三五年,也许很多年。然后,上海,北京,一定要去看看,一定要去生活。不管多久,所有想去的地方,我都要去。不管是现在的一个人,还是以后的两个人。
爸爸只是说,注意安全。在机场,他帮我把所有的行李,都捆在一起。说这样不容易被偷。我其实很独立的,从小到大,去学校,去任何地方,都可以自己做到。但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没长大,还是像没见过世面的,拖着这些东西,竟然还是会不知所措。
拾贰
深圳其实很干净。那么多的人,竟然还会显得这个城市很有序。绿化也很好,裤子拖在了地上,也不会觉得脏。因为抬头看看天空,就会觉得,还是很美好的。有那么蓝的天,那么干净的空气,还有清新的海风,满足了吧。
拾叁
来深圳之后的两个星期,我找到了工作。这是我极喜爱的一份工作。我喜欢公司里的人,喜欢这样的氛围。公司在华强北,离王川的住处,有直达的公交车,225。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打开窗帘,房间便洒满阳光,甚至看得到细小的灰尘徐徐落下。去洗一个澡,回来,坐在床边,细细的,简单的涂睫毛膏。同时,煮一杯咖啡,耳朵里塞着音乐。这简直不像是一个刚来深圳的人,该有的生活。幸福得不可思议且过于美好。我心里深深的知道,这种日子,当然不会长久。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维持这种短暂的舒适生活,一切表面的和谐都不敢去轻易打乱,再一边盘算,工作多久之后,我可以有一点余下来的钱,可以自己去租房子。
拾肆
工作一个月之后,我的独立日到了。大休的周末,我花了一天时间找房子,第二天,便搬了过去。
当时,深圳正开始雨季。据说,还有台风。我没见过台风,很向往。结果,一次不像台风的台风,把我弄成了一只狼狈的落汤鸡,在办公室冷得瑟瑟发抖,浑身都在滴水。我承认,我被深圳的台风给反击了一下。但是我那么期待它,它居然这样对我。
拾伍
我实在是很讨厌下雨。哪怕只有一滴。不喜欢潮湿的空气和积水的地面,会弄脏帆布鞋,也会扫湿裤脚。不会有蓝天,不会有阳光。心情,也会变得不再灿烂。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听听窗外有没有哗啦啦的声音,走到窗边,努力的探出头,想看看地面,是否还像前一天晚上回来时一样湿润。
其实住的地方,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阳光灿烂,都没多少差,因为房子挨得太紧密,三楼是没有什么光线的。随时都需要开灯。每天我都会在公司待到很晚才回家,做尽各种事。因为家里只有一张床,一个小小的桌子,一本很厚很有质感的书,临睡前看,会很满足,梦里都会有书香。笔记本干脆长期寄存在副总的办公室,不敢放在家,怕会被偷。单簧管就没拿过来,连同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起放在王川家。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干净的自由的空间,周围虽不至于很混乱,但戒心还是有一点。还记得临走前爸爸说的,安全,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妈妈又加了一句,各方面的安全。我明白妈妈的意思。啊。妈妈想要我交个男朋友,带给她看看。我从没有带过男孩子给她看,妈妈有点着急了。这样的妈妈,其实很可爱的呢。
拾陆
雨季持续了大概二十天。这连绵的雨,下得人都要长青苔了。有时候看着天空,会有成都的感觉。但我也终于发现,我再没有在梦里看见成都了。那里居然变得遥远。似乎我已离开两年,而不是两个月。我以为时间会过得很慢。听到那些人说,我来深圳已经四年了,已经五年了,已经十年了。我当时在想,这是段多么漫长的岁月。什么时候,我眼角都起皱纹了,皮肤都黯淡了,心境已经苍老了,我也对一个才来深圳的年轻人说,我来这里,已经八年了。一个抗战,都该结束了。
拾柒
这个星期的一天早上,刷牙的时候,突然看到阳台上亮起一抹很强烈很灿烂的光。我欣喜不已,满嘴泡沫的跑到窗边,努力的抬头望,透过层层的阻隔,看到蓝蓝的天空和厚厚的白云,太阳在那里,咧开嘴对我笑。我也笑了。好像万丈阳光都洒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回到屋里,依旧开灯,但心境,已经绚烂开来。雨季终于过去了。
拾捌
连续好几天的晴空万里了。心里就像开花一样喜悦。每天早上,迎着阳光上班。走下去这一边的地铁站,又从另一边的地铁站走上来。我狂热的喜欢这种强烈的阳光,甚至不愿意打伞。因为这个,我更加的喜欢深圳。我在这里,过得很好。
结束
这是关于一个人,和一座城市。
这个人,我曾经狂烈的崇拜和喜爱。现在,有些怀念。
这座城市,我曾经无限的向往和幻想。现在,我在这里。并且,会在这里度过人生中某段很重要的时光。
我想,我只是一直都这样希望,雨季不再来。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