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后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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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之震撼,实属不多,线多不杂,新故交替,将诱拐案写出些许新意,伏设于处处,惊于尾来,真是难猝不及防。步步为营写推理,玄机巧融字句中,感作者布局之不易也,作者写人心之句,亦算入木三分。惜读毕全作,除尾外,亦无他处值甚赞,些字句嚼之无味,些言语淡寡如水,兴奋感于阅读中实屈指可数。
尾虽巧收伏线,造出撼感,然据书中情节来考,刻意处不在少数,不难不令人有为尾刻意造事之念,倘真如此,翻头与尾便可,中间大段内容,存之何意?描某记者查案之苦?或描某“罪犯”女心之挣扎?便是如此,仍有凑篇之嫌。
下涉剧泄,慎入:
某诱拐犯九十九女比吕子将职于东西新闻,其将众之视线扯往隔二十年之诱拐案,人事局武藤就敌手乱报此事头痛,人事部长邹访亦烦,杉野社长更是在董事长压下晃于用否。
二十年前之诱拐案:某医院丢一名手塚之婴,奇为犯人勒索者为医院,院长交款,载赃款九十九与情人之车堕于崖,加之有小女孩证人作出“矮女人”之证词并指证九十九之情人,案定。
吕比子于九十九逝后,在戚朝仓处成人,性开朗,乃良女也。武藤子为其同大学师弟,武藤家保姆亦赏其。
杉野知吕比子优秀,心已欲录,遂找供闲之韦秀查旧诱拐案,欲寻力证,推翻旧据。
武藤与邹访访比吕子之居,详谈,更觉其优,韦秀肩上之负愈沉。
韦秀先于曾查诱拐案老警处下手,得其记此案之笔记,阅之。
后,韦秀往当年医院而去,院已易主,新主告老院长已逝,韦秀失望。回程,韦秀忽忆载己之司机往常载老院长,乃请其载己往老院长居处,至,知其逝为讹,实乃新主护其策也。
于老院长处,韦秀知当初诱拐事件全过程,老院长拿赎金换人之一波三折,警方追九十九致其与情人堕崖等详事,此段尚算刺激,尤重要之线:时老院长于院玩股时联系一人,名堀江,与此案联系甚密。
韦秀又查现成妓之当年女孩,得其在九十九情人逝后,仍见过当年抱婴女之言,且九十九情人不矮,此亦与证词不符。
韦秀查到时日无多堀江处,于其口中知勒索者确为其,然其未诱拐婴,九十九确为同谋,然九十九亦未拐婴,欲走时,韦秀从堀江望名片笑而生触。
众拿家属院欲拆去诈,武藤上勾,原,拐婴者乃武藤因抑郁自尽之妻,武藤妻不慎弄逝己子,去医院抱个同血型婴代之,此案,即诱婴与勒索乃分开之事也。
手塚家当年被盗婴实为现武藤之子。
比吕子亦算因祸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