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信托官司,认倭寇义妹,《庆余年》不敢想,明朝人却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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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再活一次,现代思想将如何与古代制度碰撞?”几天前,张若昀用这句话把人们带到了热播剧《庆余年》的剧情中。
这部剧以高口碑的同名小说为IP基础,汇集陈道明、吴刚等集演技与“群众基础”的老戏骨,又不乏张若昀、郭少班主等新面孔(请原谅我确实不认识其他那些好看的小哥哥、小姐姐,复制粘贴名字就太“刻意”了)。可算是“年度巨制”了。
在高中时看过猫腻的这本小说,在那个穿越题材方兴未艾的年代里,清奇的脑洞、智商在线的角色、诙谐的对白等等都让我爱不释手。故事的主角范闲凭借现代的知识与思想,在一个类似中国古代社会的世界里游刃有余:默写《红楼》风靡于世,李杜诗篇傲视诗会……当然其母亲叶轻眉更是将现代的监察制度、金融体系、科学制度带到了那个世界,秀得人睁不开眼。
虽然该书本意未必想以现代思想“大杀四方”,可是故事的设计却击中了每个人都会有意无意思考的问题:古代社会和我们的差距有这么大吗?想回答这个问题不容易,不过历史学家们往往会为我们提供一些思考的线索。今天要讲的,是一个发生在明代,“信托行为”“制度套利”等现代经济思想“乱入”的历史。
一场明代的“信托”官司
故事发生在萧山,也就是今天浙江省杭州市境内。明代时这里居住着充当军户的田氏一族。
在中国古代,开国皇帝与他的大臣们总会费尽心机地去设计一套政治体制,以保证帝国的长治久安,皇室统治的万代绵延。明太祖朱元璋也不例外。
老朱执政伊始,他便为帝国拟定了一份宏伟的、让百姓“各司其职”的户籍计划。这一户籍计划将百姓们分门别类,划入农户、军户、匠户、灶户等等一系列官方指定群体之中。顾名思义,农户世代耕种,军户世代服兵役,匠户世代营造……百姓有“永恒”的产业,自然安居乐业不会动摇社会秩序。在明朝的大部分时间里,军户——这一人口中的特殊群体构成了军队的核心力量。军户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
虽然不要求军户中的每一个人都应征入伍,但他们有义务为国家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男丁。不仅如此,为了保障这些人能稳定提供兵源,朱元璋规定军户不能分家。
不论一个家族开枝散叶到多大规模,他们都被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不能拆分。这个“户口本”被称为“黄册”。黄册一式四本,其中一本和其他官方文书一起收藏于后湖黄册库。该府库位于明初首都南京附近的后湖(今玄武湖)群岛上,以防失火。所有军户理论上都被录于黄册。还有一套名为“卫选簿”的文书,用来登记拥有世袭军职的军户。
我们故事的主人公老田,便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被编入了军籍。老田在从军前是什么身份,做着怎样的营生我们不得而知。不过皇帝一声令下,老田以及他后辈儿孙的命运便被决定了。
为防止与地方有所勾结,保证听命于天子,新兵入伍,需要远离故乡服役,服役的地点便是卫所。卫所,是明代军队编组的一个单位,类似我们今天的“军师旅团营”。除了某些特殊编制的部队,绝大多数军队被分为“卫”和“所”。一个“卫”下属5600士兵,设指挥使。而“卫”的下级单位,就是“所”,千户所拥有1120名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拥有112名士兵。有明一代,像老田这样的军户,他们的祖籍与服役卫所的对应关系可能比较稳定,类似今天长期的“定点帮扶”关系。
老田“支援”的卫所是台州海门卫桃渚所,相比于那些被发往云贵、海南当兵的人来说,已经十分幸运了。于是,每一代田家人,都要为台州海门卫桃渚所提供一名士兵。
随着老田年近老迈,一个问题就提上了家庭的“议程”:老田膝下几子,由谁接替老田班去服役呢?最直接且公平的方法自然是“轮替”了。于是,田家几兄弟约定:每隔20年轮替一次,各家分别出人,入伍当兵。被轮替到的那一家,就叫做“正军”。正军入伍当兵,告别亲人、远离家乡,无法从事生产,轮到谁都不情愿。为了鼓励正军履行义务,田家就拨出一部分族产,这份产业的收入,将补贴给正军,作为他的“私人薪资”。
这个事件中第一个构成现代金融体系的关键概念出现了,这就是“信托”(Trust)。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在信托行为中的财产,被委托的人需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并处置。在田家,这个“规定范围”就被默认为正军“应征入伍,并领取财产收益”。
开始时,一切都很顺利,可到了万历年间(十六世纪晚期),家族的内部发生了纷争。正军小田想要将这份产业变为私产,或变卖或作其他用处。但老家小田不干了,分明是老家“小田们”共同出资的产业,虽说营收划给正军小田,但所有权不能也划归给他们。双方各不相让,于是对簿公堂。
在正军小田看来,“祖产”是他们服兵役的报酬,理应归他们所有;但在老家小田看来,“祖产”相当于一份“信托”,正军可以获得其收益,但不能获得其所有权,更不能随意变卖处置。审判的结果,老家小田们“败诉”,祖产被判给了正军小田。
这时,正军小田运用了第二个现代经济“武器”——合同,这份合同还包含一个“附件”。根据合同,正军小田从此无需亲自来领取薪俸,只需要小田的委托人出示合同中的附件——一个特殊标签,老家小田们就凭借标签确认代表领取薪水的资格。这样,在名义上,正军小田就可以转让乃至出售这份信托,祖产不再仅仅是一份与土地直接相关的收入,而是具备了成为“抵押品”的可能。当然他是否这么做过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故事远没有结束。康熙十六年(1677),军户制度早已随着明朝一起入土了。来自族产的收入现在已完全和其原有功能彻底分离,不再和军役有任何关联。但正军小田不知何故遗失了那个标签。于是当正军小小田再次回到原籍时,由于他没能出示标签,宗亲们让他空手而归。
离奇的是,这份标签鬼使神差地出现在另一名“老家小田”的手中。甚至在正军小小田回来索要薪俸时,老家小小田们就已经知道正军不可能再来讨钱。但如果在族人之间平分,每个人就只能收到一些零头。于是,他们决定以之继续作为共同财产,但改变了用途。它成了专门用于祭祀本家远祖的族产。就这样,在明代划出来用作正军薪俸的族产,如今成了田氏家族的部分物质基础,保证仪式的延续性并加强成员之间的凝聚力。显然,军户田家设计并实践这份古代信托,与要应付明代政府的兵役制度的诉求是分不开的。
与大部分被统治者选择“顺从”或“反抗”的现代革命逻辑不同,古代的中国老百姓走了一条中间道路,他们目标明确、深思熟虑,通过有意识地努力,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用朋友们都熟悉的一句话概括便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位像极了穿越者的千户
事实上,勤劳勇敢的中国古代人民应对苛政的手段,远不止于如此。
在《被统治的艺术》一书中,我们将看到时至今日仍被视为中国社会“潜规则”的各种处世方法,在明代军户身上早已运用娴熟。这些在偏重王侯将相的正史中讳莫如深的机制,实际上构成了百姓日常与政治打交道的法宝。它们得以被揭示,则离不开大量家谱、地方志以及口述史料等第一手民间资料的发现。利用这些资料为我们勾勒出明代军役制度及军户因应策略的人,就是该书的作者,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宋怡明(Michael A. Szonyi)。
结合近三十年田野调查经验,利用历史人类学方法,宋教授为我们剖开大明王朝宏大叙事背后的百姓生活。来自二三十个军户家族的个体生命经历在他笔下铺开,与大时代的脉搏相互呼应,堪称明朝版的《百年孤独》。随着书籍论述的展开,贯穿于时代与民族内部的“暗线”逐渐清晰,明代军户与制度博弈产生的“阳奉阴违”“制度套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种种潜规则及其影响展露无遗。
在笔者看来,宋教授在书中揭示出的明代社会“潜规则”有两条线索,使数百年前的“明代军户”与今天的我们联系起来:第一,是那些我们今天看似“现代”的政治经济手段与“生活智慧”,恐非现代独有或外来,而是在明代的底层百姓中早已萌发,如上文提及的“信托”;第二,是这些规则的成因,这一点更具“中国特色”——家族合同、族产信托,看似或来自经济生活,或来自我们耳熟能详的“华夏自古以来的宗族制度”,但实际上,它们发生在现代与远古之间,发生在经济与传统之间,与时代的政治制度密切相关。后者在明代卫所军户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如果说上文老田与小田们,是被动地采取上述“创造性手段”避免兵役影响整个家族的发展,那么卫所军户蒋千户就是主动利用自己的身份从制度中攫取利益的代表了。
蒋千户,原名蒋继实,嘉靖元年(1522)顶补他的堂哥成为福全所千户。和他的祖辈与后辈一样,蒋继实的主要职责是保卫沿海地区免受倭寇侵扰。在官方史料中,他与抗倭名将金门所指挥俞大猷有八拜之交,与倭寇交战屡立战功,和地方上的许多士绅相得甚欢,几乎是“民族英雄”的雏形。可是在族谱中,这位“蒋大人”则表现得毫不逊色于武侠小说主人公,甚至有着每位“穿越者”的“标准待遇”。
在蒋千户执掌福泉所时,当地有伙儿“倭寇”,首领名叫李文信。(没错,这个“倭寇”真的有一个中国姓名)一日,李文信大摆宴席,左拥右抱,推杯换盏,原文载“拥姿姬酣宴”。蒋千户驾船突至,足蹬钉鞋,踏船只侧沿如履平地,飞身突入船舱,力擒李姓倭寇!你以为这是笔者夸大?在蒋家族谱的记载中,蒋继实可是“能着钉靴绕哨船拦外步走如飞”的高手。
当然更戏剧性的还在后面:蒋继实生擒了李文信及他的妻子和妹妹后,将他们带回了福全。可能是处于嫉妒,在蒋取得大胜之后,其他军官四处散布谣言:“揭露”蒋与匪首之妹“结为兄娣”,并收下了她家人贿赠的“珍珠一斗,金一瓮,蔷薇露万斛”。甚至说他将李的妹妹留作人质多日,索要钱财的传闻。蒋千户听闻后大怒,索性放走李文信,并将缴获财物分给“诸当道者”。那么,蒋是谣言的受害者吗?这么说也没错。
可是,这里还有两个疑点:第一,蒋在谣言之下将赃物分给“当道者”,那么如果没有谣言,这些赃物便“正大光明”地归“抗倭英雄”所有了吗?第二,族谱的撰写者,蒋家后人暗讽蒋千户“好色”,因为那位出身倭寇的“干妹妹”后来还有现身,蒋还曾“挟酋妹击暹罗铜鼓,列阵进城”。这背后的隐情恐怕够穿越小说更新几个月了。
像蒋千户这样的明代海防军人绝非孤例。海防军户们与走私者们(倭寇是其中一例)有着远超我们想象的复杂关系。他们与海上走私及海盗活动至少有三个关联或优势:首先,在海禁之前被征入伍的军户就已经接触到船只与航海技术,海上岛民甚至“遇官军则称捕鱼,遇番贼则同为寇盗”;其次,海防军官与当地菁英家族的社会网络关系相当熟络,后者不但以海牟利,还可以给予走私官军相应的活动资金;再次,明中期为减少逃兵,允许军户在家乡附近服役,乡里乡亲,别说秉公执法,就算独善其身也无法做到。更可能的情况是,参与海上贸易,分得来自“海盗”的供奉或赃物,被视为一种“官方福利”。
这就是军户们的“制度套利”(regularoty arbitrage)。“制度套利”本身是个经济学术语。从事套利行为,就是利用两个市场之间的差异牟利。假设某人发明了一款药酒,如果作为药物售卖,则会受到相应规管制度的严格约束;但如果以之作为食品售卖,相应规管制度则宽松一些。选择后一种模式,便是一种“制度套利”。
我们大胆猜测下:蒋千户如果直接参与海上走私,自然是“执法犯法”,但如果以“大破海盗,缴获赃物无数”的方式获取战利品,再以某些理由放走匪首,那么这些财物便被视为“奖励”而非“贿款”了。如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知蒋千户泉下有知作何感想了。事实上,海上贸易还仅是军户套利的诸多方式之一。我们今天视为 “套利”典型的“高考移民”、“身份避税”(在明代军户可免除劳役及后来的捐税)等等现象,在明代三百年的历史上重复地上演着。
一张临场体验历史的入场券
在宋教授的《被统治的艺术》中,明代福建军户在原籍、卫所和军屯,以彼此不同的方式与军役政策打着交道,他们既未公然蔑视权威,亦非俯首帖耳,而是在反抗与服从的“中间地带”运作,以期将需要付出的代价降到最低,同时使利益最大化。
书中的内容,之于理解古代中国来说,是一把钥匙。它可能不是帝国制度运行的某些宏观“密码”,可能读来不似宏大叙事史学那样让读者尽享对古今历史的“掌控感”。但读着却有种微妙的“临场感”。与明代军户面对制度无法掌控却谨小慎微的态度类似,读者在阅读本书时,也将成为一名历史的“参与者”,在大历史与小人物的互动中,加深对中国历史的见解。正如宋教授的老师,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郑振满教授所言:“ 在中国大一统的王朝体制中,民间社会形成了灵活多样的应对机制。《被统治的艺术》论述明代军户群体的生存策略,对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社会形态富有启迪意义。”
而在笔者看来,像上文提到过的,明代军户的因应策略与规则,更反映着中国社会肌理的源与流。说“源”,并非是时间上对华夏上古的简单追溯,而是政策与人性的关系,这对历史绵延至今仍旧互相影响的“双子星”,激发了明代军户们在兵役制度与日常生活的缝隙间谨慎求生的智慧;而说起“流”,在制度更迭与因应策略上,古代与现代,历史与当下,差别并非如我们臆想的那么大。那些在穿越小说中“大杀四方”的手段,可能是一次精神上的“返祖”。这可能也是以宋怡明教授为代表,以历史人类学方法闻明的“华南学派”研究的初衷:由小历史见大历史,由百姓小故事讨论时代大问题。从明代军役制度及军户的因应策略入手,再现政策与人性的博弈,反思明朝治国得失,促使我们思考什么是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