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点经济学,多一份对社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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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可以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供求均衡使得买方和卖方的总剩余最大化。但是,当税收提高了买方的价格而降低了卖方的价格时,它对买方的激励比没有税收时少消费,而对卖方的激励是比没有税收时少生产。这样,市场规模缩小到其最优水平之下。可见,税收扭曲了激励,引起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社会是否需要政府,而在于政府参与经济活动或干预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收益大小如何。若不由政府参与,由民间市场自行决定,成本与收益又如何?两者之间的社会福利与社会公平孰高孰低?惟有当这些问题都被满意地回答之后,我们才能说明政府的存在能否给社会带来好处。 其实,从本质上看,政府和大众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大众用税款,去购买政府的服务。普通人认识不到这一点,原因在于: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罗万象,从城市建设、社会治安,到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直到公共福利、国防战备……容易混淆这些公共物品的商品本质。再有,政府在提供这些物品的时候,往往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使人忽略了它作为一个交易者的真实身份。 政府的产品和服务,对一个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谁能想象,城市里的环卫工人停止工作,警察部门宣布解散,或是印钞厂关门歇业,对社会秩序会造成什么样的冲击?就更不要说什么经济发展和繁荣进步了。公共物品的重要性,使它成为了生产财富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要素。
公共物品是生产要素的一种,所以它的供给和效用,极大影响到社会贫富。如何使全社会得到高品质的公共物品和一个合理的税收标准?这个问题等同于:如何在市场上用合理的价格买到称心的商品。答案是:自由选择和公平竞争。在买卖关系中,如果买方面对一个垄断的卖方,买方必然要吃亏。只有让多个卖方公平竞争,让买方自由选择,才可能买到品质和价格都令人满意的商品。 反映到政府和公共物品的问题上,就是说,组建政府时,要让众多的个人或团体参与竞争,而纳税人具有挑选政府的权利。竞选者不仅要承诺能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要标明这些产品的价格,即税收计划。政府建立后,如果不能兑现自己的承诺,或者不能使公众感到满意,一定期限后,公众有权终止交易,改换其它的团体来重组政府。 这样做的结果,使公共物品的供求也能趋向均衡——政府中不存在富余人员、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恰到好处(供求数量平衡),政府人员没有特权(行业无超额利润),政府的收支政策随时接受全社会的检讨(价格双方决定)。所谓理想中的高效廉洁政府,其实就是公共物品达到了市场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