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生的‘人间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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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的‘人间宣言’——《最初的光明,最后的黑暗》读书笔记
摘 要:《最初的光明,最后的黑暗》一书以十九世纪末的美国为背景;作者以小说的体裁通过对爱迪生与威斯汀豪斯间技术和商业竞争的描写,试图向读者揭示科学家的两面性以及专利制度的负面作用;科学家的评价应当以科学贡献为第一标准;专利制度的好坏也应当通过历史的角度进行辩证的分析。
一、引言
当我发现这本列在何老师书单末尾,且名字奇怪的书籍竟然是一本小说时,我毫不迟疑地选择了它。我很好奇为何一本如此与众不同的书籍会出现在科学技术概论这么严肃的课堂上,读完全书后我认为我找到了答案。
二战结束后,美国为了对日本进行民主化改造强迫当时在日本社会被奉为神明的日本天皇发表《人间宣言》以表明自己的凡人身份。[1]而爱迪生的形象,至少在我们的语文课本中被刻画得与二战前日本天皇有过之而无不及——少年天才,年仅7岁就为妈妈进行了阑尾炎手术;发明大王,一生中完成的发明2000多件。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被无数次引用、爱迪生的事迹被无数次提及,爱迪生有如‘完人’一般,以至于任何网络鸡汤一旦加上他的名字其可信度都会成倍提升。[2]但是这本《最初的光明,最后的黑暗》就如同爱迪生的‘人间宣言’一般,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真实的爱迪生,一个有着性格缺陷、手段残忍、善于宣传和包装自己的爱迪生。更重要的是该书为我们描述了一段残酷的科技发展史,它让我们看到原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历程并不如历史书上描绘的一帆风顺、理所当然,而是包含着阴谋、尔虞我诈以及旧势力的反扑。概括而言全书以十九世纪末的美国为背景,取材真实历史故事,以一名新晋律师的视角讲述了发明家爱迪生与威斯汀豪斯围绕‘电力革命’而展开的一系列科技与商业竞争,是一部以小说的形式写就的科技发展史。当然也正是因为其小说的体裁,导致我在书写这篇读书笔记时没有完全遵循何老师要求的格式,而且由于时间的原因,我也没能对小说中的描绘的情节进行取证,因此我这篇读书笔记完全是建立在小说故事情节的基础上,如若与史实有任何冲突之处,皆以小说为准。
二、研究的时代背景
小说以十九世纪末的美国社会为背景,该时期的美国正处于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初期,电力从实验室走出来,开始作为一种资源被人们重新认识并加以使用;电灯、电话被刚刚发明但价格昂贵,并不普及。该时期人们对于电能的认识并不充分,对科学技术的态度也深受宗教的影响,比如书中写到发明家威斯汀豪斯在向律师保罗介绍发电机的原理时将电力比作是“上帝之手”是一种“自然力,没人知道它从哪来”,当面对科技带来的未知情形时人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好奇而是恐惧,并习惯于从宗教中获得解释,比如在谈到纽约电力不稳定的情形时即便是深受训练的律师保罗第一时间联想到的也不过是《旧约》中记载的瘟疫。这样的宗教思想导致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矛盾的现象——对科技的极端不信任以及对爱迪生本人盲目的崇拜。书中描写,当有人试图用电击动物的方式证明交流电的危险性时观众们不假思索的便选择相信了他,即使实验漏洞百出。然而反过来公众对于科技的恐惧心理和宗教思维中惯用的崇拜思想又导致了人们对爱迪生本人的极度推崇,书中描绘爱迪生在纽约人眼中的地位有如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拥有控制电力的神奇魔力,以至于纽约的报纸都称爱迪生为“魔法师”,他无数的发明均是他施展魔力的结果。那个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于科技的无知不仅体现在普通民众身上,科学家也如此,在面对选择研究电报还是电话的问题上爱迪生显然没有报纸上描绘的那么聪明,他低估了电话的潜力,固执的认为只有电报才是信息传递的未来形态,这也导致了其在对电话技术的专利竞争中落后于贝尔,丧失了优势。
除了科学技术的方兴未艾,专利制度的完善也是书中重要的历史背景。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1787年宪法中就授予了其公民“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其作品和发明享有独占权”,同时美国亦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局的国家——1802年美国就在其商务部下下设了国家专利及商标局,[3]而且按照书中的描述,几乎就在专利局设立的同时美国便出现了专门代理专利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专利律师们认为“如果是政府专家在管理半是法律半是科学的专利领域,那么私人专家同样会有市场。科学家在法律方面并无专长;同样,律师们对科学也并非了如指掌。”法律与技术间的真空地带催生了知识产权律师这一群体的产生,而也正是民间和政府对于知识产品的保护与重视才促成了美国电力革命的进程。如书中所述爱迪生和贝尔为了抢占电话专利的申请日期,争分夺秒,贝尔的竞争对手提交专利申请的时间甚至仅仅比贝尔晚了几个小时;而威斯汀豪斯为了避免与爱迪生的灯泡专利相重复,夜以继日地研发新型灯泡技术。专利制度在美国技术发展的历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三、研究的主要问题
专利制度对科技的促进是否真的功不可没;科学家是否真的如伟人般完美无缺;科学的发展是否完全由技术本身所主导,我认为这是作者希望通过该书解决的问题。受小说题材的限制,很难说作者有何研究方向,但是其情节的设计无时不在引导着读者对上述问题的思考。
专利制度的发展同科学技术的进步紧密相连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是专利制度是否真的对科技的发展来说不可或缺却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至少就作者看来专利对技术的促进作用有待商榷。这种怀疑态度贯穿小说的始终,在全书的开头作者便很明显的为小说中的角色进行了正义和邪恶的划分,律师保罗和企业家威斯汀豪斯作为正义的代表对抗反派发明家爱迪生。威斯汀豪斯具有生产优质灯泡的技术和能力,但是却受制于爱迪生的灯泡专利而处处掣肘。在书中专利被描绘成一件武器而非权利的保障机制,爱迪生用一个粗制滥造的产品获得了灯泡的专利权,他不仅把一件件质次价高的灯泡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而且还特别善于挥舞专利的大棒打击拥有更先进技术的竞争对手,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在作者的笔下专利制度更像是垄断者的帮凶而不是创造者的保障。显然这样的比喻同我们普遍接受的专利制度的作用大相径庭,特别是对于当下正大力提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来说更是相去甚远,不过随着国际上淡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渐高,我认为作者的问题正变得越来越有意义,也许中国有一天也需要反思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科技发展的障碍。
现代科技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的因素,科学家在技术竞争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肯定科研人员对科学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各国无不给予了科学家们极高的荣誉和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科学崇拜极易被神化,特别是在中国这个热衷于造神的国家,牛顿、爱迪生们更是“完人”般的存在: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被奉为真理,他们的人生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充满了不平凡、他们不可能犯错因为他们是真理的化身。或许是人们对与因科技进步所带来的生活便利的感激,人们不自觉得为科学家们披上正义、道德的外衣,谁会想象一位有着2000多件发明,对人类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发明家竟是一名狡诈的商人。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作者笔下的爱迪生无时无刻不让人联想到无所不用其极的商人,饮着人血的资本家。科学家就都是善良的吗,科学家就不会有缺陷,科学家就没有人生的污点吗,如果有我们又应该怎样评价,我认为这是作者始终都在探讨的问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却不完全取决于科技本身。在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技术水平本身绝对占据重要因素,但该因素是否起到主导作用至少在作者看来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在书中存在着直流电与交流电的技术竞争,直流电虽然抢占了市场但是存在技术缺陷;交流电较直流电更加稳定、高效但一直未能普及。如果采用传统的技术决定技术的观点很难想象为何有着更加低廉高效的技术人们却弃之不用,然而市场的复杂性决定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书中爱迪生依靠落后的直流电抢占了东部沿海大部分市场并形成了垄断,他用贿赂和回扣的方式与下游厂商达成了同盟,排斥新技术的运用。[4]同时,爱迪生还使用专利诉讼不断打压竞争对手并借助资金问题试图置对手于破产之地,市场与商业竞争的残酷性使得科技的作用退居二线。在如今知识产权同商业紧密相连,专利的经济效力和社会效力等同视之的背景下,技术本身在科技发展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值得所有人深思。
四、研究运用的方法
很明显在这部历史小说中作者运用的是历史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作为一部虚构类文学作品,作者虽然对很多内容进行了夸张但是绝大多数情节在历史上都有发生并有据可查。
历史上,引发“电流之战”的几乎所有事件都发生在1888年到1896年之间。但在小说里作者把它们浓缩在两年时间之内,也就是从1888年到1890年。虽然大部分主要场景都多少在历史上有迹可循,但作者调整了它们发生的时间以便于小说的体裁。作者对整个事件大致进程和整体框架的把握参考自吉尔·琼斯所著的非虚构类书籍《光电帝国:爱迪生、特斯拉、威斯汀豪斯三大巨头的世界电力之争》,该书对托马斯·爱迪生、乔治·威斯汀豪斯和尼古拉·特斯拉间的的竞争对立以及相互反感进行了详尽的描写。
书中关于律师保罗·克拉瓦斯及其家庭的描述均取自真实材料。作者对保罗人生经历的描述来自于:罗伯特·斯温著《克拉瓦斯事务所及其前身1819—1948》;1932年《纽约客》“公众人物”专栏对其成为大都会歌剧院的董事会主席时的特写;《美国国家传记百科全书(1902年第二卷)》中的一个条目;1892年《芝加哥论坛报》其与阿格尼丝的结婚公告;《奥伯林学生报》;以及其法庭档案。
作者对托马斯·爱迪生的描写大多基于兰德尔·斯特罗斯所著的《门洛公园的魔法师: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如何发明了现代世界》一书。作者通过对罗格斯大学收藏的爱迪生的信件以及日记进行研究对爱迪生的性格进行了分析。
作者通过对玛格丽特·切尼所著的《特斯拉:另类的人》以及对特斯拉的自传《我的发明:尼古拉·特斯拉自传》的研究整理出特斯拉的生平及经历。
书中绝大部分情节也是作者在对大量史料进行分析后的描绘。文章开篇工人触电的场景发生在1888年5月11日来自《纽约时报》“一名电线工人的鲁莽后果”,以及1889年10月11日《纽约时报》“目睹电线上的死亡事件”。 威斯汀豪斯的供电政策的转变取自托马斯·P.休斯著《电力网络:西方社会电气化,1880—1930》。但是,现实中这个转变并非小说作者所描述的那样突然。威斯汀豪斯在特斯拉做演示之前很多年已经对交流电技术产生兴趣,前者早在1886年就得到了一项交流电发明专利。关于利用电椅处决死刑犯的部分作者采自吉尔·琼斯著《光电帝国》、汤姆·麦克尼科尔著《交流电/直流电:第一次标准战争的野蛮童话》、马克·埃西格著《爱迪生与电椅》和理查德·莫兰著《行刑者的电流》。[5]
作者以论文写作的态度,通过历史和文献研究方法对爱迪生、威斯汀豪斯、特斯拉等人的生平进行分析,对其三者间关于直流电的交流电的纷争做出了详尽而生动的描绘,其写作精神令读者深感敬佩。
五、作者的主要观点
(一)科学家具有两面性
现代人接触到的爱迪生是被神化后的形象,作者认为以爱迪生为代表的科学家们并非完全同其所被宣传的那样有着无私和高尚的情操,在作者看来爱迪生更像是狡猾的商人而非而高尚的发明家。
在文章的开头作者便为爱迪生贴上了邪恶的标签,作者通过律师与威斯汀豪斯的对话告诉读者爱迪生是如何用一个粗制滥造的产品获得了灯泡的发明专利,当爱迪生的竞争对手威斯汀豪斯研制出了更稳定、长效的灯泡后,爱迪生便宣称其专利范围涉及所有类型和材质的灯泡,试图用专利的方式打压竞争对手。然而随着保罗的调查爱迪生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使用了极不光彩的手段:有多人与爱迪生同时进行灯泡的研发,为了抢占专利申请的时机,爱迪生使用了一种极不稳定的材料用作灯泡的灯丝,并对外宣称其研发成功,当疑惑的人们争先恐后的来观看他的发明时,爱迪生故意限制了参观的时间和人数以掩盖其灯泡寿命很短的缺陷,大胆、狡猾却十分有效,其余的实验室立即放弃了灯泡的研发转而进行其它技术的研发,这为爱迪生赢得了开发的时间,直到其‘公开发明成果’的一年后爱迪生才向专利局递交了灯泡的专利申请书。这样狡猾的形象显然与公共认知中对公平、有序的技术竞争的想象相去甚远。
在与特斯拉的‘电流竞争’中,爱迪生为了阻碍交流电的使用和普及不息采用诽谤和诋毁的方式。其宣称交流电具有比直流电数倍的功率因此也具有数倍于直流电的危险性。他暗中资助一位叫布朗的科学家充当他的爪牙,四处向公众鼓吹交流电的危险性,甚至冒险公开展示了一项极不科学的实验——用交流电电击动物,以动物的惨痛展示交流电的危险。为了达到彻底摧毁特斯拉的交流电的目的爱迪生甚至使用了极不人道的手段,其促使纽约州议会通过法案使用电椅处决死刑犯,而电椅使用的正是交流电。讽刺的是爱迪生本人是一名反死刑论者,其甚至公开发表过反对死刑的文章,但是当爱迪生意识到电椅对自己的直流电有利后其立刻改变了自己先前的观点。
对竞争对手无所不用其极的同时爱迪生特别善于包装自己,爱迪生从不错过任何一个在报纸面前展示自己的机会,他宣称其公司申请的所有专利发明都是由其本人亲自动手完成,而发明创新的过程就如上帝赋予了你一种神奇的魔力一般不过是灵感散发的瞬间,纽约人民对爱迪生如此的崇拜和痴迷以至于连报纸都称他为魔法师。但是我们知道以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的名义申请的专利其发明人并非都是爱迪生本人,发明的过程也非魔力的涌现,而是建立在枯燥的实验的基础之上。爱迪生如此善于包装自己并乐于邀功着实与人们想象中的那个兢兢业业、废寝忘食的形象大相径庭。
马克思认为事物都有两面性,但是作者对爱迪生阴暗面如此夸张的描写不禁使人想象究竟那一面才是爱迪生的‘主面’,在作者看来爱迪生虽然对科学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其人生的污点同样不应被人们忽视,他以刻意甚至带有偏见的手法对爱迪生的恶行进行描述,目的就是为了破除人们心中爱迪生的完美形象,毕竟在媒体的包装下该形象已过于神化。[6]
(二)专利制度的缺陷
在作者看来,至少就灯泡专利而言,它成为了爱迪生打压竞争对手,阻碍技术创新的帮凶。前文已提到爱迪生使用了相当不光彩的手段获得了灯泡专利,在此后的整个有效期内该专利就成为了爱迪生最有力的爪牙。为了在直流电与交流电的竞争中占据优势,爱迪生一共向威斯汀豪斯提起了372起灯泡专利侵权诉讼,企图用灯泡专利诉讼克以威斯汀豪斯巨额赔偿,切断他们对交流电的研发经费,爱迪生对其专利权的滥用明显背离了专利授予的初衷。
不仅如此,按照书中的描写爱迪生灯泡专利的保护范围也相当模糊,灯泡的技术核心在于其灯丝的材质和设计的不同,爱迪生的专利中使用的是棉质灯丝,威斯汀豪斯以及其他发明者使用的是其它材质的灯丝,但是在专利诉讼中爱迪生显然扩大了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其认为使用任何材质灯丝的灯泡产品都落入到其专利权中,换句话说爱迪生认为其专利应当是灯泡这一“概念”,囊括了所有形式的灯泡,而非其中的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法院明显赞同爱迪生的这一观点,在所有与爱迪生发生的专利诉讼中,对方当事人无一取胜。显然在作者看来爱迪生所具有的专利权范围过于宽泛,其甚至延伸到了所有类型的灯泡产品,这就相当于在灯泡领域形成了垄断,任何未经许可的销售和研发行为都被视为是对专利权的侵犯,这种对专利的过度保护明显有碍于灯泡技术的进一步创新,专利制度制造垄断的缺陷被放大,技术更新的路径被阻断,公共利益也遭受严重损失。
(三)科技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一直以来科技水平本身都被视为是科技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现代社会的复杂性以及市场竞争的残酷性使得科学技术在促进其自身发展中的作用被削弱,特别是在一半以上的发明都是由企业所实现的美国社会,技术进步更多的受到非技术因素的影响。
在本书中作者很明显对技术具有决定自身命运的能力的观点持怀疑态度。在爱迪生的直流电同特斯拉以及威斯汀豪斯的交流电进行技术竞争的时候,很明显,交流电较直流电更为先进。与直流电相比交流电更加具有稳定性,传输的范围更广,功率更大而且安全性更高,相比于一家电厂就可服务整个城镇的远距离传输能力,直流电只能采用每隔几里就需设置一台发电机的方式才能实现相同的供电效果。就技术水平而言交流电显然要优于直流电,如果采用传统的技术决定论的观点,交流电代替直流电定会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历史的进程充满了偶然,爱迪生对电力市场的垄断地位导致了交流电在整个美国东部沿海毫无用武之地只能在中西部农村艰难推广,除了市场的禁入,专利的打压,爱迪生还使用了许非商业手段。比如派驻间谍安插在威斯汀豪斯的企业探听竞争对手的动向、指示他人防火烧毁特斯拉用于交流电技术研发的实验室(虽然书中描述这场大火的肇事者是威斯汀豪斯,但历史学家普遍认为爱迪生具有最大嫌疑[7]),同时爱迪生还借威斯汀豪斯的资金短缺危机,游说华尔街的金融家们拒绝向威斯汀豪斯贷款,试图置对手于破产之地。爱迪生垄断地位之坚固足以使得新技术胎死腹中,千钧一发之际律师保罗终于说服了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的大股东J.P.摩根,他们联合在一起同样采用了非正当的商业手段将爱迪生从这场商业竞争中踢出局。交流电才终于有了出头之日,得以大面积推广并使用至今。
在作者的描述下,社会的复杂性和市场的滞后性为技术的发展增添了诸多偶然因素,技术已经丧失了掌控其自身命运的能力,科技的发展与否完全由非技术的其它社会及商业因素所决定。如果没有摩根态度的转变整个技术发展史很可能被改写,交流电可能永远停留在实验中无法走入千家万户。
六、笔者的观点
在我看来作者的上述观点不过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限于小说的体裁作者势必会对故事情节进行一定程度的夸张,在面对爱迪生人生评价以及专利作用的问题上仍需要以一种辩证的方式加以判断。
第一,在对科学家的生平进行评价时我认为我们不能采用对待常人的评价标准。科学家的职业具有特殊性,他们的工作和成果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极高的回报率。因此对科学家进行评价时应当首先从科学贡献的角度进行分析,爱迪生作为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科学家的翘楚,其对技术的发展贡献巨大——其在电气领域2000多件发明创造无异使其成为电气革命的最大功臣,而其所开创的实验室模式更是直接改变了后世进行科学研究的方式。爱迪生爱迪生对科学领域的影响不可谓不巨大。同时,作为一名商人,爱迪生将科学技术同商业进行完美结合,第一次将技术创新视为商业竞争的手段,为技术创造注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极大的开发了发明的价值属性,可以说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开上鼻祖。不论是从技术发展水平提高还是从科技政策的更新来看,爱迪生均无愧于其发明之王的名号。
一直以来科学家们似乎都是最难评价的一个群体:氯气的发明者弗里茨·哈伯在一战中使用了大规模的化学武器造成了近万人的死亡然而在战后依旧被授予诺贝尔奖;[8]纳粹德国的首席科学家沃纳·海森堡研制了无数战争武器是不折不扣的战犯,却被免于遭受惩罚成为各国争抢的人才;[9]相对论的提出者爱因斯坦,感情生活一塌糊涂,情商极度低下但仍然无法阻止他被公认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10]既然赋予了技术创造者们科学家的名号,就应当从科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评价。有一种观点认为“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并试图对某些科学家进行批判,我认为是毫无道理的,这一观点的前提是科学没有国界,我们每个人都在享受着科学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却试图占领道德高地对科学的奉献者进行抨击,在我看来完全是别有用心之举。因此,即便现实真如书中所言,爱迪生采用了所谓的无所不用其极的商业手段也无法抹去爱迪生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做出的巨大贡献,掩盖爱迪生的光辉。
第二,在评价任何一项法律政策的优劣的时候都应当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进行辩证的分析,专利制度也不例外。作者在书中描绘的所谓专利制度的种种罪行无非是制度发展不完善的结果。譬如书中所述爱迪生为了迫使竞争对手放弃技术开发故意公开虚假的技术发明,这样的手段也只有在专利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才会奏效,以如今专利法的标准爱迪生的行为完全构成专利技术的其它方式公开,会导致新颖性的丧失,无法获得专利授权。而且即便专利技术获得了批准爱迪生的竞争对手同样可以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爱迪生对其欺诈行为承担责任。至于爱迪生的灯泡专利在作者笔下之所以被描述成非正当竞争的帮凶也不过是不同时期专利保护范围不同的结果。爱迪生时期的美国专利法显然是以中心原则为标准来界定专利产品的权利范围,在具体的侵权诉讼中该范围更是被扩大到以任何材质的灯丝制成的白炽灯泡。爱迪生的案件如果发生在如今的法律环境中判决结果也不会成立,首先依照周边限定原则,爱迪生的专利范围被严格限制在其权利要求书的字面解释内,即其仅对棉丝灯泡的生产和销售享有垄断权;其次根据等同原则,棉质灯丝和钨制灯丝的巨大区别显然不是同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非经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因此威斯汀豪斯的钨丝灯泡绝不可能侵犯爱迪生棉丝灯泡的专利权。
作者在书中指控的专利制度的种种罪行不过是制度不健全的结果,经过百年的发展专利制度已经相当完善,虽然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一些淡化专利权的呼声但这些声音不过是希望对专利制度的各方利益进行重新划分,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专利权本身。专利制度对科学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不可否认。
七、结语
对历史人物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应当全面,既不能轻信所谓“权威观点”也不能拘泥于一家之言。作者限于小说的体裁势必会对部分情节进行不同程度的夸大,然而即便内容属实也应当从历史的角度进行客观的分析。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1] 钟仁健.天皇的法律地位与日本近现代的法律变革[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1996(04):72-78
[2] 丁江铃,谢元栋,纪煦.爱迪生与特斯拉之争引入中学物理教学的意义[J].物理通报,2019(02):115-116.
[3] 美国国家专利与商标局官网,https://www.uspto.gov/about-us
[4] 张娜.一场百年前的电流之争[J].能源,2013(01):51-53.
[5]《最初的光明,最后的黑暗》,第376至第386页
[6] 谢丽琴.一场关于光与电的战争——评《最初的光明,最后的黑暗》[J].出版广角,2018(01):93-95.
[7] Fabio Toscano,金京.电流大战:特斯拉对爱迪生[J].发现,2003(08):47-50.
[8] 百度百科,弗里茨·哈伯,https://baike.baidu.com/item/弗里茨·哈伯/8722196#3_7
[9] 百度百科,沃纳·海森堡,https://baike.baidu.com/item/沃纳·海森堡/972614?
[10] 百度百科,爱因斯坦,https://baike.baidu.com/item/阿尔伯特·爱因斯坦/12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