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不能轻盈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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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钟情,出了阁,生活下去。
南与北的一开篇,便引了这么一阙小诗,短小而隽永,如含青橄榄,略涩却回味悠长,入口的瞬间就记住了那个滋味。
以诗为引并非新鲜的写法,但难得的是所引诗歌的质量,盖斯凯尔夫人出手不俗,于是就这样读了下去。
然后,在许多章节,都遇上了令人眼前一亮的诗或箴言,曾经看过一部英国罗曼史,女主人公斜倚在沙发上无聊地对着一本诗集打哈欠,受此影响,我向来以为读诗是一件枯燥的事,但如果那些诗都如盖斯凯尔所引,或许我可以看得进去。
结果,览遍全书后,记住的似乎全都是那些诗。例如:
投我于一片光濯濯的海滨,
在那里仅仅可以找着
一艘凄凉的破船的踪迹,
倘若您在那里,大海即便呼啸,
我也不祈求更为平静的宁谧。
--哈宾顿
最伤心的鸟儿也有歌唱的时节。
--索思韦尔
世上谁曾见过,
不与眼泪结伴同生的微笑。
--艾略特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而在那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仍然是开篇的那阙小诗——
有人钟情,出了阁,生活下去。
生活下去。这四个字,决定了盖斯凯尔与简奥斯汀、夏洛蒂勃朗特的不同,尽管她们有那么多的相同之处,比如,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时代,比如,都是牧师的女儿,等等。
《南与北》与《傲慢与偏见》常被人相提并论,我必须承认,在看过了《南与北》之后,我对奥斯汀的喜爱仍然比对盖斯凯尔的多,但同时我也要说,作为作家,盖斯凯尔要胜过奥斯汀甚多。
我不是指驾驭文字的功力,若要比较行文遣字的精致,字里行间的机锋,这些小花招没人比得上奥斯汀的锦心绣口,但她终究只是个“闺秀作家”,丽萃如何的脱俗机智,钟了情,出了阁,此后的生活我们便一无所知,奥斯汀写到公主与王子举行了婚礼便就此止步,她也不会去细究,达西每年2万镑的收入,到底源自何处。
可是生活不是小说,不能戛然而止,有人钟情,出了阁,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而盖斯凯尔比奥斯汀伟大的地方,正在这里。
一样是男女主人公从最初的相看两相厌到最终的两情相悦,可是玛格丽特黑尔过的日子显然比伊丽莎白窘迫,而约翰桑顿的地位也远不如达西高贵,工业城市米尔顿和典型的英国乡村哈福德郡根本没有一点相同之处。一言以蔽之,盖斯凯尔一开始就没有为她的小说设下轻松的基调。她的目光穿过了闺阁的绣帘,投注到那街道的泥水,工厂的浓烟,落魄了的上层体面人士与工厂主大老粗之间略有好奇,又各怀戒备的相互注视上。我很好奇这个牧师的女儿和妻子是如何将她的目光投向了闺阁外的世界,但无疑的,她做得相当成功,尤其是在对于贫困、死亡的不动声色的叙述上,那份仿佛置身事外的冷静,不比一个男作家逊色。而她同时又有着女性的细腻,“以往,我总象孩子那样酣睡,如今若是风声迅猛,就会使我惊醒,想到在汹涌的海上,我可怜的孩子正颠簸激荡。我于是似乎感到,为了如此一个小过失就使他离开我,实在叫我难熬。”引自骚塞的这首诗,或许是全书中与章节结合得最合契的。这一章是“兵变”,玛格丽特的哥哥作为叛舰上的一员,永久地被他的国家驱逐,他们的母亲对他的近于绝望的思念,为盖斯凯尔写来,力透纸背,深入骨髓,这份情感,未为人母者,也许不能明白。
给这本书评星是件困难的事情,我在推荐与力荐之间犹疑了许久,仍未能决定。
707页的纸书翻到最后一页,我知道,我不会再拿起它来再翻一遍。这不是一本轻松的小说,尽管最后男女主人公终成眷属,而桑顿千里迢迢地去到玛格丽特的家乡,摘下她篱笆上一朵蔷薇,大男人的小小浪漫令人心动,它也仍然不是一本可以带来一个愉悦的下午的作品。有的书一辈子看一遍就足够了,但一辈子一定要读上一遍,于我,它正是如此。
另,BBC有同名迷你剧集,却拍出了奥斯汀气息。看罢剧集再读原著,方知气质迥异。我不是说剧集未忠实于原著,而是它不免过于诗意。在书里,轻盈的只有诗。
人生之轻,终不能轻盈如诗。
南与北的一开篇,便引了这么一阙小诗,短小而隽永,如含青橄榄,略涩却回味悠长,入口的瞬间就记住了那个滋味。
以诗为引并非新鲜的写法,但难得的是所引诗歌的质量,盖斯凯尔夫人出手不俗,于是就这样读了下去。
然后,在许多章节,都遇上了令人眼前一亮的诗或箴言,曾经看过一部英国罗曼史,女主人公斜倚在沙发上无聊地对着一本诗集打哈欠,受此影响,我向来以为读诗是一件枯燥的事,但如果那些诗都如盖斯凯尔所引,或许我可以看得进去。
结果,览遍全书后,记住的似乎全都是那些诗。例如:
投我于一片光濯濯的海滨,
在那里仅仅可以找着
一艘凄凉的破船的踪迹,
倘若您在那里,大海即便呼啸,
我也不祈求更为平静的宁谧。
--哈宾顿
最伤心的鸟儿也有歌唱的时节。
--索思韦尔
世上谁曾见过,
不与眼泪结伴同生的微笑。
--艾略特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而在那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仍然是开篇的那阙小诗——
有人钟情,出了阁,生活下去。
生活下去。这四个字,决定了盖斯凯尔与简奥斯汀、夏洛蒂勃朗特的不同,尽管她们有那么多的相同之处,比如,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时代,比如,都是牧师的女儿,等等。
《南与北》与《傲慢与偏见》常被人相提并论,我必须承认,在看过了《南与北》之后,我对奥斯汀的喜爱仍然比对盖斯凯尔的多,但同时我也要说,作为作家,盖斯凯尔要胜过奥斯汀甚多。
我不是指驾驭文字的功力,若要比较行文遣字的精致,字里行间的机锋,这些小花招没人比得上奥斯汀的锦心绣口,但她终究只是个“闺秀作家”,丽萃如何的脱俗机智,钟了情,出了阁,此后的生活我们便一无所知,奥斯汀写到公主与王子举行了婚礼便就此止步,她也不会去细究,达西每年2万镑的收入,到底源自何处。
可是生活不是小说,不能戛然而止,有人钟情,出了阁,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而盖斯凯尔比奥斯汀伟大的地方,正在这里。
一样是男女主人公从最初的相看两相厌到最终的两情相悦,可是玛格丽特黑尔过的日子显然比伊丽莎白窘迫,而约翰桑顿的地位也远不如达西高贵,工业城市米尔顿和典型的英国乡村哈福德郡根本没有一点相同之处。一言以蔽之,盖斯凯尔一开始就没有为她的小说设下轻松的基调。她的目光穿过了闺阁的绣帘,投注到那街道的泥水,工厂的浓烟,落魄了的上层体面人士与工厂主大老粗之间略有好奇,又各怀戒备的相互注视上。我很好奇这个牧师的女儿和妻子是如何将她的目光投向了闺阁外的世界,但无疑的,她做得相当成功,尤其是在对于贫困、死亡的不动声色的叙述上,那份仿佛置身事外的冷静,不比一个男作家逊色。而她同时又有着女性的细腻,“以往,我总象孩子那样酣睡,如今若是风声迅猛,就会使我惊醒,想到在汹涌的海上,我可怜的孩子正颠簸激荡。我于是似乎感到,为了如此一个小过失就使他离开我,实在叫我难熬。”引自骚塞的这首诗,或许是全书中与章节结合得最合契的。这一章是“兵变”,玛格丽特的哥哥作为叛舰上的一员,永久地被他的国家驱逐,他们的母亲对他的近于绝望的思念,为盖斯凯尔写来,力透纸背,深入骨髓,这份情感,未为人母者,也许不能明白。
给这本书评星是件困难的事情,我在推荐与力荐之间犹疑了许久,仍未能决定。
707页的纸书翻到最后一页,我知道,我不会再拿起它来再翻一遍。这不是一本轻松的小说,尽管最后男女主人公终成眷属,而桑顿千里迢迢地去到玛格丽特的家乡,摘下她篱笆上一朵蔷薇,大男人的小小浪漫令人心动,它也仍然不是一本可以带来一个愉悦的下午的作品。有的书一辈子看一遍就足够了,但一辈子一定要读上一遍,于我,它正是如此。
另,BBC有同名迷你剧集,却拍出了奥斯汀气息。看罢剧集再读原著,方知气质迥异。我不是说剧集未忠实于原著,而是它不免过于诗意。在书里,轻盈的只有诗。
人生之轻,终不能轻盈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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