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生活不止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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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能杀死我的,将使我更强大。”这句现在在中文网络风行的流行语,原文的出处其实是尼采的《善恶的彼岸》。我相信菲利普·罗斯也同意这句话,不过他引用的是约翰·贝里曼:“对于作家来说,没有将他置于死地的折磨都棒极了。”最终诗人约翰·贝里曼忍受不了折磨,跳河自尽,而菲利普·罗斯逃过了浩劫,幸免于难。
菲利普·罗斯怀有理想主义和浪漫倾向,年纪轻轻就展露头角,自认为是文学天才。26岁他的第一本小说出版就颇受关注,一时风头正劲。这时候的他希望生活风起云涌,希望艰难、危险的事发生在他身上。天遂其愿,第一次婚姻给了他沉痛的打击,在离婚后,他为支付大笔的赡养费和诉讼费用而颇感头痛,同时玛格丽特(书中的乔西)持续不断的纠缠他。诸多闹腾,让他有三四年时间没办法写作,而他当时的身份已经是一名职业作家。1962年至1967年他没有一本书出版,要知道,菲利普·罗斯的一生可是以高产闻名。在那段时期,他处在崩溃的边缘,为了做精神分析他向编辑乔·福克斯举贷,后来他夸张地回忆到:“要是没有心理辅导我可能就出去杀人了。”
在《事实》这本书中,菲利普·罗斯用一半的篇幅讲述了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的故事。他将玛格丽特化名为乔西,讲述了与乔西的相遇,以及她的意外死亡。乔西带有骑士精神般的勇敢,作为一个受害者对所在阶层的逃离,这些特质深深地吸引了罗斯。乔西先是想通过罗斯找到一份出版界的工作,后来谎称怀孕,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罗斯。而似乎是犹太人的责任感起了作用,最终罗斯与乔西结了婚。离婚以后,罗斯以她为蓝本,写就了新书《当她是好女人的时候》,并给主角安排了一个死亡的结尾,让她因为愤怒作出了错误的决定,最终冻死在雪地里。让罗斯震惊的是,在书出版一年后,乔西意外死于车祸,发生了某种不可思议的重叠。
《事实》这本书的副标题叫做:一个小说家的自传,其实这就是菲利普·罗斯版本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在美国中下阶级的犹太家庭出生的罗斯,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了美国文化和犹太文化的差异和矛盾。他的童年生活平淡无奇,唯一的特长是口若悬河,这或许就是一个当作家的天分。在学校时期以及步入文坛之后,作者叙述了三段恋情,以乔西为主,这些经历帮助他不断重新认识自我,认识到一个作家的可能性。可这本书里面有多少是事实呢?书名不过是又一个讽刺游戏,作者、主人公、叙述者这三者的身份是如何重合,又是如何分离的呢?这只有作者才知道。在梅勒型的积极暴露和塞林格型的与世隔绝中,菲利普·罗斯选择居中,他只把小说的独立现实看成是唯一重要的。在这种伪自传和自我分身的多重裂变中,罗斯不断地在追寻自身与美国社会的诸多问题,试图去还原其中的过程,以期形成某种理解。
作为书中的另一个角色祖克曼,这可以说是另外一个罗斯,也是作家在采访中提到过的“反罗斯”式的读者。祖克曼反对这本书的出版,并就此书的简单片面化、可能造成的误解与罗斯展开争论。祖克曼的出场让自传具有了小说色彩,同样,也很好地规避了自传本身的自说自话的特质。要注意的是,祖克曼不过是作家的另外一个分身,在众多分身中,读者无从分辨哪个是真的罗斯。作家用虚构之笔,将真实的生活嫁接于小说之中,完全模糊了两者之间的分别。
在结构上,菲利普·罗斯用了书信对话作为开场和收尾,并且巧妙地安排了一些事情的出场顺序,把乔西的死,放在马丁·路德·金和鲍比·肯尼迪被暗杀的叙述之后。同时他又故意隐去了一些重要事件,什么时候离的婚,什么事情是导火索,那段时期他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罗斯避而不谈,在书中直接安排了梅的出场,用梅的对比进一步凸显乔西的存在。在写作手法上,可以看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影响,罗斯的叙述中有大段的内心独白,不遗余力以一种批判性的姿态,展开自我的剖析和社会评判。在罗斯的独特声音中,他带领着读者重返事发之地,讲述当时的心境,找到分崩离析处的裂痕,指明并标示出来。
菲利普·罗斯年少成名,26岁出版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就让他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在业内收获赞誉,认为他年纪轻轻就已经羽翼丰满,具有一名成熟小说家的特质:风格化的语言、重大的主题、独特的叙述语调和结构能力。《波特诺伊的怨诉》的出版,让他成名在美国大众读者之间。美国三部曲的问世,让他一跃成为美国一流作家之列。但是,自第一本书出版以来,他就受到来自部分犹太人、文学评论家的攻击。继承传统还是被同化?他把这些写进了以后的书中,并进一步形成了自己的独特主题。在虚拟与现实之中,罗斯找到了很好的平衡。按照约翰·厄普代克的话来说,菲利普·罗斯在现实主义边界上活跃地漫游度步,然后再穿越。
2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