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乌合之众》《狂热群众》《群氓之族》被称为研究群众运动的三部“圣经”,从这三本书中既可以用批判的眼光认识到群众运动的荒延和虚幻,也可以把它们当作操纵群众的指南。如果说前两本书的写作风格是培根式的随笔,或称箴言录的话,那麽这本《群氓之族》就是部学术著作。
在第一章中作者写道,人类社会的训诫自古已然,而今尤烈,形成一种讽刺、痛苦而危险的诡吊“人类的科技越来越全球化,政治却越来越部落化;人类的传播系统越来越普及化,却对于该传播哪些东西却知道得越来越少;人类离其它的行星越来越近,对自己这颗行星上的同类却越来越不能容忍;活在分裂之中,人类越来越得不到尊严,却越来越趋于分裂。而对世界资源与权力的前所未有的激烈争夺,人类社会正把自己撕裂,撕裂成越来越小的碎片。”
那些大的族群试图运用“向心力”整合分裂的小族群,向心力包括“物质的、经济的、文化的与最重要的心理的。并把游戏规则融入信仰与行为的神话与迷思——亦即文化与种族优秀或低劣的主张——将之内化到每个人的意识中,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加害者与被加害者都视为当然,然后整合到制度里面以维持其运转。”
但是这种体系从历史上看,寿命有长有短,但都一概不能无限维持下去,在内外部的压力下,权力体系随之瓦解。“新的民族主义者,也只是用一批本土的无赖取代了外来的坏蛋。”
在科技的引领之下,交通、通讯等技术的突飞猛进,全球联系更便捷的情况下,各个国家的民族主义反倒有抬头的倾向。人们好像太缺乏安全感,需要重拾古老的文明,回到部落的洞穴来寻找自身的价值和归属感。
作者哈罗德·罗伊生从部落偶像、身体、名字、语言、宗教、民族、历史起源、新多元主义八个方面来探讨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
一、部落偶像
是由群体的资产构成的,还在出生后继承了双亲的基因,使得身体具备了基本的族群特征,皮肤颜色、面貌特征等,他在降生后就开始继承族群的一切共同特征,并以错综复杂的方式打造个人的自我认同。出生的这个家庭就是历史与起源的后裔,并成为继承人,得到了宗教,成为一个被认可的同类。具备了民族性,就是他的族人在国家、地域或者部落方面的属性。这些东西一股脑印到孩子身上的习俗、价值、伦理、审美以及最重要的因素,政治条件,组成了他的资产,构成了基本的群体认同。这些资产为历史、神话、民间故事艺术、文学、宗教信仰与习俗提供了素材,因为族群的对抗提供了从文化上、历史上的依据,就是这些东西构成了整个部落的偶像。
“有些人不假外求,单凭自己的人格特质,就能取得足够的自尊,大部分的人并非如此,在人格上,他们有所不足的地方,就由所属的群体提供支撑。”
二、身体
身体特征是个人与族群最显而易见的要素,也是唯一起源于生物的成分,大部分关键性特征都来自基因的遗传。身体做为一种认同标记,比任何种东西都更显著,谁是“我们”谁是“他们”一目了然,视情况而产生一体或对立的反应。身体特征的明显差异实在好用,以致某些族群即使没有明显区别,也会故意制造一些,割包皮、纹身、穿鼻、改变耳朵、鼻子、舌头形状等,用这些人造的身体标记来识别自己和外人。
族群认同所负载的身体特征,以相当不寻常的方式延伸,延伸到族群以语文、历史、神话紧紧依附的乡土、土地与泥土。
到目前为止,我们或许很少想过,我们都来自于神话,并永远都走向神话归属。有乡土,才有自我认同,而神话是与乡土密不可分的。
身体特征不仅辨识度极高,血缘效应也极强,因此在基本群体认同上扮演关键的角色。这些初级的标记,,是人类自尊的基础,也可能是缺乏自尊的症结。
“任何可以高度区别的外表特征,只要有人蓄意挑动,都很容易引发社会体系的排挤或歧视。”
三、名字
名字是在所有认同符号中最简单、最实在、也是最明显的,但是它也是复杂的。追究名字的意义,可以追溯至思想最初的形成、语言的肇端、知识最初的拥有。
“名”与“实”的差异性在于,实的相对性、变动性;名的绝对性、稳定性。“正名”是历经数世纪的主题,其核心一直是“事物之实应该符合名所称的属性。”阿尔弗雷德·科班指出:观史的难题之一,是名比事实更经久不变,制度已经改变,但用来指称它们的名词却仍然是同一个。
我身体细胞每天无时不刻都在更新,这一秒的我与上一秒的我已经发生了改变,七年后的我与七年前的我在身体上没有一个细胞是的相同的,但是名字却一直承载着我个人的历史、社会关系,简单的三个字始终使我在群体中占着一个固定的位置,
“一个国家,一个个人,一个群体的名字,背负的是它整个过去的资产。在族群认同中,名字虽然不是核心部分,但却可以引导我们找到核心,引导我们深入核心内部的历史、渊源与情感”
四、语言
早在小孩在分辨词语之前,就开始听闻语言,并从中开始体验和学习最初的感受、情绪与意义,而且早在他能够讲出字词之前看,就已经懂得某些词语,随着开始讲话有了自己的字词。于是,他得到了一种语言,人类一种独特的能力。语言是一种决定性的工具,依靠它发现自己、家庭、文化与世界。
有的学者认为,我们并非活在一个客观的世界,而是身不由己地活在一个别的语言中,活在表达社会的媒介中。同一个社会,用两种语言来表述,结果绝不可完全相同,不同社会所营造出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由于所贴的标签不同而,成为两个世界。
还有学者认为,语言不仅是一种复制观念的工具,更可以是观念的塑适者。对个人的心理活动,知觉分析、心理交换机制,也是一种程序与指南。语言将人类自然地分割出来,形成干变万化的图形,再由我们把它组成概念并赋予意义,根据言说的共同体形成一种共同协议,我们就是当事人。
包围、切割,言论的共同体将人们包围在个比士地疆域更为广阔的空间,用言论塑造观世界,并形成观念又反哺人们,对民族的合作、连接还是冲突、对立,建立在一种抽象的背景之上。
五、历史与起源
在每个民族的神话中,几乎都有起源的传说,和光荣历史的记载,历史越古老越好。从先人那边,集体经验与个人的历史和起源紧密结合,串连起过去、现在与将来。满足个人某些最深沉、最迫切的需要。人从哪里来,往何处去,死就是完结吗?在时间之流中拥有共同的祖先、圣贤、信仰以及想象的或历史的经验。所有这些联系帮助每个人承担他自己的存在,个体是脆弱的,如果没有它们,他独自无法承担。这一共同拥有的过去,每个人的历史与起源,深植个人认同之中,个人认同又是群体认同的一部分,二者都是同一个模子打造的。
“面对人类的整个故事,从过去如同被利用、被滥用着手,过去的主要作用之一是为”现在“取得合法性,基本上也就是为权力与权威取得认可。”
世界上那些一向被人统治、压迫的民族,拿回了自己的政权之后,尽管能力有限却都不遗余力地要恢复民族的自尊,要回到过去,去找回振兴普日的光荣。他们把负面的过去一笔抹杀,把正面的传统与新生命一再高举、强调,歌颂往日的一切,一心返回源头。”
为达到不同的政治目的,枝节被不断修剪,负面人物会按需成为英雄,英雄也会变成实卖国贼,但是不变的是一个健康新、光荣与伟大的历史。
六、宗教
宗教是人类从过去所得资产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尽管名称形式不同,但宗教一定是与信仰有关,无论是一神还是多神,或者统摄世界并控制的道、命运,都是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人类的每个文化几乎都有一套信仰体系,是一种一体分宗的经验,是一种能把个人与其他人连成一体的共同资产。
“宗教定是一种传承,在上帝或某个神衹,对誓约,对一个信仰的共同体,都有一种传承的关系。”
宗教的共同特点是相信超自然的力量存在,除此之外,彼此间的共同点是少之又少,信仰的分歧就跟宗教一样,始终是一个普世性的现象。
“宗教上的个人主观经验与集体客观经验经过多方混合,将人民整合为一体,但是同样拜宗教所赐,族群与文化之间也形成了严重的区隔与对应。宗教信仰与宗教归属越强烈,对其他宗教与非我族类的憎恶也就越大。
历史上因宗教引发的暴力,至少又两个特点:1、所有卷入的各方面都会搬出各自的神;2、不论领导人物多无能无道追随者都深信自己受到神的庇佑,是站在真理一边,是在履行天职,或者根本就是懵懂,仅因为背负着某个宗教标签就盲目卷入冲突。
很多事件冲突看似核心问题是宗教,其实只是整个政治大环境快速变化所引发的其中一个文化问题而已。
“在今天这个时代,启蒙式的思想再也不能创造持久的和平,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回头到未知的世界里,去寻找内心的平安。当已知的现实崩塌,人就只能去拥抱未知的世界。”
七、民族
一个人对家庭与出生地的归属感,是民族感情最初的根苗。所谓“祖国”的终极意义,无非是个人最初的来源。“民族”的理念在我们看来是无所不在,坚不可摧,又势不可挡的。但是横在面前的一个事实是:不论国家还是民族,都只是一团模糊的东西。尤有甚者的是,它究竟是什么东西还要因人而定。
共同的文化、历史、传统、语言、宗教,再加上种族以及领土、政治、经济,所有这些东西以不同的分量组成一个实体就是“民族”。在这些要素,要说哪一个不可或缺的却又未必。爱默生总结道:“关于民族,我们所能提出来的最简单说法,就是一群觉得自己是个民族的人;而且经过精密分析后得到结论,这也可能是最终极的说法了。”
“我们”这个唯一重要的民族,为什么会有别于其他非我族类的“他们”,说老实话,没有人能够说得明白。组成民族的东西难以科学的予以具体化、数量化、可度量化,组成民族的东西难以按照常理分析。
好像是依靠想象出来的一团模糊的共同体,更像是宗教信仰的延续,只是宗教信仰相比较国家、民族信仰,更具有普世化的价值。在科技、交流全球化的今天,这种信仰反倒加深了割裂的程度。
“上帝的信使通常都会要求自己的上帝永远不犯错;但在爱国主义的礼拜堂里民族主义宗教的最高形式——信徒可是领有执照、经过特许,不管国家的对错,相信就对了。”
八、新多元主义
以上七个方面是构成民族认同的软件,在民族认同的基础上,也形成了民族间的差异。有社会学者对这种差异仅止于民族的层次,而忽视人类事务的偶然因素。还有些则认为,这些差异虽无可避免,但终将在现代化的压力下消除,或者在强势族群的善意控制下走向文明的平等。而更天真的想法是,因差异而造成的冲突,起源于迷信与无知,终因知识的增加和启蒙趋于改善,由或认为,这一切是阶级与经济剥削在作祟,终将因社会革命产生无差别与阶级的社会。社会主义把人类美好的未来建立在国际工人的团结上,却不知那一切仍然是基于“民族”与“族群”的差异上。
作者认为,去部落化用一套普世价值规范自己的生活,从而产生一个更美好的生存环境以人类的生存经验来看,显得过于渺茫了。
基于对群体认同的本质与功能的长期观察,人我之分的情结是与生俱来的。族群之间,只要在关联与血缘上,有足够的区隔性,恐惧猜忌、敌意与暴力便很难避免,而暴力程度则视彼此的政治关系与利益互动而定,从漠不关心到剥削、轻视压榨甚至屠杀,不一而定,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幸免。
如今主要的问题是面对这种无法避免的形势,该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政策去处理,如何发挥族群独特性的正面功能,而避免负面的毁灭性力量。因此,最根本的议题,作者认为是:人类可以活得更人性一点。
德国学者埃里亚斯在《文明的进程》这本书提出,把“文明”与“文化”做一个界定和区分,即“文化”是使民族之间表现出差异的东西,它时刻表现着一个民族的自我和特色,因此它没有高低之分。而“文明”是使各个民族差异性逐渐减少的那些东西,表现着人类的普遍的行为和成就。也就是说“文化”使各个民族不一样,“文明”使各个民族越来越接近。
埃里亚斯继续指出“文化”是一种不必特意传授,由于耳濡目染就会获得的性格特征和精神气质,而“文明”则常是一种需要学习才能获得的东西,因而它总是和“有教养”“有知识”“有规则“联系起来的。
文化没有高低之分,文化具有民族的特征,从出生到成长自然会烙印在身体和思想上。而文明则是建立在一种普世的价值之上,是适应于所有人的价值,比如:个人自由和私人财产不受侵犯、保证安全、有免于受到威胁等,文明是建立在规则上的自由,文明是在尊重个人价值的基础上,文化的多元发展。“文明”与“文化”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影响互相交融,其根本的目的,是让人活的更幸福、更有尊严,也更有人性。
民族、文化上会有很大的差异,但是不论文化、体制上如何变化,有一样重要的东西是不会变的,那就是我们的人性,喜怒哀乐、自然本能、欲望追求,自身的弱点,是没有任何变化的。
人性中有善恶,文化中有精华和糟粕,对善和精华要继承和发扬,也要直面恶和糟柏,摒弃虚伪的道德。自私自利是人性,这是不可否认的,无所谓善或者恶。自利的行为只要是不伤害其他人,是可以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繁荣,自利的行为也会促进慈善的行为,因为获得好的名声也是种自利的行为。自利的行为可以让人做出利于社会的行为,也可能会让人做出有害于社会的行为。
仇恨滋生的土壤并不只是无知与愚昧,更是意识形态、政治体制、价值观的区别,真正的恶不是人性上的恶,而是善恶不分,基至是对人性恶的鼓励。
直面人性,让常识回归,尽管是老生常淡,却也是消弭冲突,避免割裂的加剧的不多的方法之一吧。
借用《新京报》的一句热评“不要击穿文明的底线“。
不要让爱国主义成为流氓的庇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