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会认识父母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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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的遗产是一本只有不到两百页的薄薄的小书。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是在一个面向公众开放的小图书馆里。书的封面吸引了我,是一张陈旧的照片,照片泛黄。我一直痴迷一切家族旧照,大概是因为早年受到张爱玲的影响。那些被时间摩擦到模糊的照片,似乎是一种暗示,暗示了一段复杂而离奇的历史。后来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看到关于这张照片的说明,那是罗斯的父亲,哥哥,还有他,他们以V字形从高到低站成一纵排,并且一直以这样的姿势拍了好多年。他们每年都会跟朋友举家出动去一个固定的地方度假。
这样的照片同时让我感觉到一种残酷,很难让人直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们似乎只有在一种岁月静好的心情之中才会把自己的形象郑重交给一台照相机。那代表了生命中的一段鼎盛岁月。看到一张旧照,总是在潜意识中让我隐隐感觉到一种衰败。好像在繁花似锦的同时,却在预告一场无法阻止的颓势。在那以后,一切都将不同。
确实,照片中的父亲深目高鼻,肌肉匀称,灿烂的阳光照得人睁不开眼。扑面而来的夏日阳光气息。很难让人跟数十年后因为大便失禁,把卫生间搞得到处是屎一片狼藉,并充满负罪感不知所措的父亲联想到一起。而他们其实始终都是一个人,不过是从壮年进入了晚年。
书中记录的是关于他父亲被疾病折磨的晚年岁月。直至父亲最终不治死去。让我特别震动的是,读过这本书去找关于罗斯的信息,发现他也已在两年前去世。因为我之前对他并不了解,所以这种震动就是成倍的增加。因为书写得太真实,以至于我以为他仍然活着。而他早已死去的父亲也因为他的写作,重新在我阅读的时候活了一次。这是一种超越了时间,语言,种族和文明的人类情感的普遍性。它让我突然意识到写作的价值和尊严。让我看到了一种不朽。
在罗斯的回忆中,当父母消失,遗产并不仅仅只是一笔钱,钱或许只是遗产最为狭隘的一种定义。事实上罗斯也并没有继承父亲原本打算留给他和哥哥的钱。虽然他后来后悔不跌,但那种后悔并不是因为经济上的损失,而纯粹是出于一种情感层面的意义。因为那是他父亲的钱,他原本应该多少留在身边一些的,好像那是一根即便父亲逝后也能跟自己连接在一起的纽带,一种情感的信物。遗产是一种综合了父亲所有的生命特质,所有的习惯,所有的趣味,所有的历史,所有的情绪,不论优还是缺,他要在父亲进入老年的时候照单全收。
当罗斯五十多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将近九十岁。他命令父亲按照他的方式去做一件事,父亲没有任何反抗就默然同意。父亲突然之间仿佛变回了一个小孩。罗斯说,一个时代结束了。这大概是书中让我读到最心碎的一段描写。很平静,又不乏幽默,但我的心好像一瞬之间就被这句话刺穿了。当有一天父母一改往日不再命令我们,而是像一个小孩无条件听命于我们,信任我们,他们就再也回不去了。他们就真的老了。
当父亲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他开始把孩子们曾经送给他的东西,一一还回去。一套餐具,一组酒杯,一个花瓶,林林总总,他选择让这些东西又完好无损回归到他的孩子身边。他一件都不留。这让罗斯觉得父亲很无情。那些东西原本都是一种活生生的见证,见证了往昔岁月的美好。可是他的父亲显然并不理解作为作家儿子的罗斯的这种隐秘情怀。罗斯说,“我们的父亲,不可能指望他理解我们的这种情怀。正如我们其他人一样,他所理解的,只是他能够理解的东西,哪怕他的感受也很强烈。”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正好同时看了一部名叫朝圣之路的电影。影片中同样讲的是一种父子关系。不过叙述的主体发生了对调。在儿子生命终结的时候,在父亲千里迢迢走过圣雅各之路,跋涉到圣地亚哥大教堂,看到上下起伏的大香炉,父亲方能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连带改变自己的世界观,去真正理解儿子的信仰。并且支持他的信仰。似乎世事常常如此,只有一个阶段结束,才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种结束,往往伴随的是撕裂,疼痛,衰老,死亡。如同一场地震,它是一种彻底的变革。
所以我想,人一生会认识父母两次。一次出于感情,一次出于理性。成年以前本能认识并接受父母施与身上一切无条件的爱,视作理所当然。同时也在隐约的怀疑中,酝酿出一种从中叛逃,追求自立的渴望。成年以后,跟他们因为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种种的不同渐行渐远,又在冲突中试图用理性的方式给他们以最大程度的理解、原谅和包容。
(首发于个人公众号:拾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