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术———贿赂之术、经商之道与权术手段
在政治权术的家族中,又增添了一名新的成员——贿赂之术。
贿赂之术的妙用无穷,以下略举数例:
1. 收买拉拢。
2. 止兵解危。
3. 挑拨离间。
4. 买官求爵。
5. 越狱赎罪。
贿赂之术的其他作用,尚有施恩、树威、立信、固宠、献媚、邀功、沽名、钓誉,解嫌、结交…不一而足。
贿赂之术在中国古代政治领域的盛行,应该说是从封建时代开始的。
掌权者总是企图通过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为自己掠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君主本身往往就是最大的受贿者,他们不可能真正地根治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其次,君主为了控制和利用官僚队伍,对官僚的种种恶行常常采取容忍放纵的态度。
或先从政、后从商,或先从商、后从政,都有类似的经历。他们之所以又能在政界运用自如地玩弄权术手段,又能在商界得心应手地运用经商之道,就是因为两者之间有着许多的相通之处,只是运用的场所不同罢了。
商业经营中的囤积居奇手段,被政治斗争所借用。
为了 “发财” 而去谋求 “升官”;为了 “夺利” 而去努力 “争权”。
一切血统、民意、品德、才能、政绩等等方面的因素,都不能决定个人在仕途中的进退得失。只有君主或上司的赏识恩宠,才是获得权力的唯一来源。
🔯
利用贿赂之术等手段以 “贿上”,直接用金钱珍玩换取政治权力。
四是利用韬晦之术等手段以 “惑上”,阳奉阴违,两面三刀,韬光晦迹,矫情诈忠,企图骗取信任和重用。
利用结党之术等手段以 “逼上”,结党以营私。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