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不朽的巨著
很好的版本。最精彩的是备注,600余条,让读者对北美的政治环境有了基本的认识,减少了阅读障碍。翻译极其认真,几乎找不到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可惜天妒英才,感谢这部永垂不朽的巨著。
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不是那个年代优秀的思想家、政治家,可以说欧洲璀璨夺目的理性、思想相比,北美确实知识贫乏。但这次会议确实讨论出一部伟大的宪法,至今已经有了两百30多年,而且成立了联邦政府。
这是地球上第一个完全democracy的GOV,创立了POWER制衡的体系,将国家的POWER巧妙的分割为相互牵制的几个独立的体系中,那就是法立POWER,法司POWER和政行POWER。这种国家POWER机构划分方式,在全世界很多GOV仿效,但是都没有U.S.那么成功,很多GOV由此陷入了内乱或社会解体,最后由一个强权政权结束了这种无GOV状态,重新回到了专制。那是因为这些GOV没有像U.S.这样善于自治的国民。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democracy》中指出这是民情。这种伟大的力量孕育在U.S.民众之中,使自治制度在联邦一直存续下去。
1642年马萨诸塞殖民地通过了一项促进学校教育的法令,《马萨诸塞学校法》(Massachusetts School Law),它以《老骗子撒旦条例》而出名(The Old Deluder Satan Act)。这是美洲第一个促进教育的条例,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强行普及平民教育的法案。它规定当地政府应该为民众设立学校,孩子们通过学习圣经经文以防止误入歧途。清教徒让孩子们能够阅读和写字,使其不会因一无所知而受到撒旦的欺骗。它规定,每一座城镇的居民超过50户时,就必须立即指定一个人,由他来教导所有孩子们读书写字。他指出,事物的真像和本质总是被看似神圣的虚假外表所掩盖,老骗子撒旦就是利用这一点使人们腐化堕落,为了认清这一切,人们有必要发扬理性,学习知识。建立学校的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圣经知识,却提高了人们的自治能力和政治素养。
宪法不是凭空出来的,它继承了英国千年来的议会斗争的政治传统,美洲人在这个基础上,按照盎格鲁撒克逊传统进行了改造。
美洲没有国王,君权远在三千海里以外,这里自由自在,故国已经远去,没有历史的包狱,没有附在土地上的贵族、地主老爷的严密管制,美洲人成为自己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