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有生之运,与你共诗篇
之前并不是特别喜欢看非天夜翔的小说,这次纯粹是被动画版《天宝伏妖录》勾搭去晋江买了原著看,头几章一如既往的感觉一般,但过后就越看越上头。
一个国庆肝完全部,看了一下淘宝书版,我去,整整五大本!!如果我是拿着实体书开始的,恐怕直接弃了,根本没心情能看这么长的文。。。 真正让我开始走心是第二部开始。
倒不是因为苍狼白鹿的故事。而是主cp情感线的展开,剧情在鸿俊敦煌入魔和李景珑夜追鸿俊、两上曜金宫那里,进入了第一个小高潮。
我特别喜欢李景珑对着鸿俊发怒后,扒开上衣展示胸前那个孔雀刺青的场景。。。说实话,动画版视觉化后,恐怕也无缘得见这种画面。。。但那一刻,李景珑对鸿俊刻进灵魂的爱真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相比于美丽如精灵的孔鸿俊,其实我全篇都更喜欢驱魔司长史李景珑,他简直可以入选我最喜欢的攻 top10了。
身为一介凡人,而且是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被自己同族凡人抛弃的“败家子”“纨绔子弟”,李景珑一直都不是一个成功有魅力的人。
而他阴差阳错执掌驱魔司之初,又被另外三个同袍看不起,你说他一辈子执着于斩妖除魔,却根本身无法力,可以说是那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边缘人了。
做凡人他像神经病,做驱魔师又不够资格。
第一卷结束时,李长史好不容易以自己的智慧和大气,以及拥有心灯后可以发挥的实力,加上过人的武力值获得驱魔师一众同袍的认可和尊敬,可大家功成名就又打算各回各家了。
这一段从鸿俊的眼里看长史,只觉得他真是天底下第一倒霉鬼。
当天魔未现,驱魔司暂时可以鸟尽弓藏时,鸿俊敏锐的感觉到了李景珑的失落,在人类那里,他这一身的除魔之知如同一个笑话,老百姓觉得他就是个脑子不清楚的疯子,而皇家,又会忌惮他一身的法力具有过剩的杀伤力。
这样的人,偌大的天地间,竟然无立锥之地。
幸好还有一个鸿俊心疼他。
李长史真是从头走霉运走到了底,但这个人物最打动我的,不是他对鸿俊的一片痴心,因为正如之前写的,其实鸿俊之于长史是此生唯一,只有鸿俊才能让他远离这孤独的世俗,给他一个可以包容认同的归宿。
这个人物最打动我的,一是善良,二是无畏。
首先是善良。全书中成为李景珑情敌的存在真是一个接一个,但面对这么多情敌,李景珑虽然内心惶恐,但从来都坦然面对且诚心包容。
第一卷的杜韩青,李景珑一开始不同意释放任何一只妖狐,在明知杜韩青心仪鸿俊,而鸿俊也牵挂对方时,李景珑依然选择了替鸿俊向皇帝求情给了杜韩青一条生路。
而面对鲤鱼妖赵子龙,则是最能体现长史大度包容和善良的。。。赵子龙是陪伴鸿俊最长情的存在,长史也很早就知道他默默喜欢鸿俊。可是无论是带头承认他作为驱魔司的“老大”,还是每次驱魔司发动全体时都不落下赵子龙,亦或是面对赵子龙背叛驱魔司后归队的大度和包容,长史可以说面对这个从头拆台到最后的“老岳父、娘家人”,始终保持了极端克制和宽容忍让。
长史最让人心仪之处,便是把鸿俊的家人和朋友当做自己的责任。无论对方是喜欢还是排斥自己,他都以不让鸿俊为难为第一要务。。。试问,这种体贴到骨子里的好男人到底哪里找?!
所以,即使在小说最后一卷中,赵子龙已经化出人形,成为甚至可以超过长史容颜外貌的美男子,也始终无法打动鸿俊半分。。。说真的,男人的魅力从来不在于外貌,而在于担当。
而说到担当,就一定要写李景珑最打动人的第二点,英勇无畏。 真正让我爱上这部作品的,其实是第三卷的安史之乱。
在这场天魔降世、叛军屠城的乱世之中,从洛阳到长安的逃难之旅中,以长史为首的驱魔司方显出沧海横流、天地逆旅的英雄本色。
无论是洛阳城破,为了保护尚在城中还未撤退的百姓,长史率众唐军死战不退、血染征袍;还是在长安城外,李景珑倾尽最后一口气,率领全体驱魔司孤军迎战安禄山千军万马,力保背后的长安城和难民。。。那一刻,真是把读者的情绪吊到了最高点。
李景珑这样的人,在和平盛世或许只是个不起眼的存在,而适逢乱世,却能以忠耿执着、一往无前的性格,于危难中力挽狂澜,以铮铮铁骨抗衡邪魔暴戾。
而在他悍不畏死、孤注一掷的决然,才能振作整个驱魔司近乎绝望的士气,也才能让妖族和人族在面对决死一战时团结一致,死战到底。
可以说,安史之乱的整个布局,是小说的精华。。。以邪魔的残忍与猖獗,人族天子和皇家的怯懦,百姓流离失所的悲苦,驱魔司全员于乱世离散中的逆行之旅,展现了一副大唐由荣光盛世转为人间地狱的浩荡画卷。 虽然整个安史之乱把李景珑折磨得死去活来,近乎崩溃边缘,但也成就了他一次次孤绝刚猛的高光时刻。
真是很久没为一个小说人物写这么长的书评了。
最后,很想说,动画版的天宝主题曲非常好听,尤其是歌词写得太绝了。
最后那句——“愿有生之运,与你共诗篇”——真真儿就是长史的心声吧。
这一辈子,他所有的运气,都在翻墙过去,遇到小绸星的那一刻,用尽了。
此后漫长的一生,换来的是波折坎坷和执手无悔,共赴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