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劄
初言熊氏作书之意,盖愿以儒学为民主社会之根基。以故先论孔子微言,其言所以微,盖时势昏乱,不堪明言耳。其拥君复古之大义,则后世奴儒之阿附也。则孔子本意,意在维新而作新民,康有为略及之,唯未及阐明。
熊氏初事革命,继而治学。非自遁玄言,盖欲以形而上学为革命奠基者也。是以先著唯识,陶甄六经。则易者形而上学之大本,春秋者治乱之经纬、政治之纲领,周官者新民之宪法。
而新民之道,非斥帝王而已矣。在自新,在变化心性。乐经以乐和同,冶心性之差序。熊氏引公羊三世为据,以为太平之世,人心至圣,方为真民主。
孔子真意之蔽,盖专制桎梏所致也。然专制之兴,本在韩非。熊氏爰作正韩。熊氏初以韩非阿上,继以为有民主之精神。所以然者,以韩非处于道家,以道为体,以术为用,严刑峻法,以救国弊。熊氏钦其法术之用,以为若用于王道,合有鲁变之效。唯孟子不得其术耳。若以王道太平之世为鹄的,则无所难于专制。
熊氏以周官为宪,擘辟共和之图景,农本立国,民选自治,谨庠序之教。非特一邦一域,天下可平也。哲人以道立法,遂行王政,万邦协和。
王政,儒生之所欲也,熊氏之新意安在?盖古之王政,明君而已矣。民或流于矇昧。而熊氏之意,则在万民启蒙,至于群龙无首之吉。然此意颇不合古人之见,所本何也?
刘氏以熊氏所鉴于天下篇,遂及天下篇之灵魂七品。圣人其四,以天、道、德。君子其五,以仁义礼乐。百官其六,严循法术。民其七,温饱种作而已。圣人承天人之余绪,故立法于下,作礼法于君子,作刑法于百官。原其说,未以智性相近,教以哲学自新者也。
然熊氏出入儒释,释氏崇佛性之周遍,宋明之儒应变之,朱子理性不二,阳明良知之教,皆其类也。熊氏遂有智性普遍启蒙之说。于是亦可见熊氏之于西儒之应变。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