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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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之后,发现阿里巴巴和马云并不是那种武林侠客的形象。
首先,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很简单:出租广告位。
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根本:抢夺向客户展示广告的机会。
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手段:用尽一切手段掌握潜在客户信息,喜好(用户数据),去讨好他们,拉拢他们使用自己的互联网产品(淘宝、京东、微信、微博、百度搜索)。
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方式:拉到客户之后,向商家出售广告位,帮助商家出售商品和服务,挣钱。
在二十世纪初,阿里巴巴可以被称为“科技企业”,因为它的运作模式帮助买卖双方信息交流,减少沟通障碍,促进生产资源优化配置,一定程度上解放了被压制的生产力——这确实是高科技产业的标准。
但是,对于这家企业来说,他们在做的商业活动,本质上也是一种抢夺市场,试图进行垄断的过程。这一点在和ebay的竞争过程中,无论过程描绘的如何跌宕起伏,始终是没有改变的。阿里巴巴和eBay在拼烧钱能力,最终ebay倒下了。而阿里巴巴直到开张9年后,占领了线上销售市场,就开始向中小商家收费,进而才开始盈利。
而在最近十年间,互联网企业之间一轮又一轮的烧钱大战,让这种市场竞争可以说是几乎不再有提升生产力的标志,只是商业巨头之间对于垄断市场的搏杀。
而且非常具有嘲讽意味的是,马云最近开始着手蚂蚁金服上市,曾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科技企业家,开始搞空手套白狼的高利贷业务。
或者说,马云一直没有变,他一直是一个商人。
但是马云似乎忘了,阿里巴巴当年在和ebay大战的时候,最关键的问题是“线上支付如何绕过央行的和银监会的监管机制”。支付宝被放行了,eBay被拒了。
马云似乎也忘了,支付宝后来搞一系列金融业务,被允许“先上车后补票”,这才有了后面他到处吹牛的资本。
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终归是很渺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