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格拉姆实验之论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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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权威实验是米尔格拉姆是反思纳粹屠杀犹太人现象的一个结果。在普通人看来,德国人轻易服从纳粹权威而歧视和屠杀犹太人是一件不可思议且毫无人性的事情,而作者却意识到了此现象发生的“正常性”,即每个纳粹个体都只是在或甘愿或充满冲突地服从体系的命令,这是每个官僚体系情境的正常行为。于是,在当今看似更具人性、官僚体系更科学的社会中,作者合理质疑大屠杀再次出现的可能性,为了证明这个猜测,米尔格拉姆设计了这个实验,被称为“米尔格拉姆实验”,不过它并非一个单独的实验,而是包括18个独立实验的系列实验,其实验对象多达1000人,年龄跨度从20岁到50岁,并涵盖了学生、牧师、工人等各种职业,实验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一、实验的探究目的:考察服从在塑造人类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即与自身良知相冲突的恶意权威会对个体产生怎样的直接和即刻影响,服从or反抗?若服从的话,服从到什么程度才会作出反抗?
二、实验的基本方法:招聘40名来自不同职业的市民,告诉他们参加一项名为“惩罚对学生学习影响”的研究且受试者充当惩罚者的角色,一旦“学生”(伪受试者)出现学习错误,受试者就要按下仪器按钮,对其进行强度逐级提升地电击。尽管“学生”以各种形式反抗,大多数受试者在主试的命令下都坚持到了最后,对前者施加了最强强度的电击。而且不同国家的心理学家在不同时期重复此实验,得到的结果基本相同。
三、实验的结果:一旦主体自愿服从了一个看似公正地权威后,而当其权威的命令不再合理时,大多数人未能反抗不公平的权威。
四、实验的现实问题:当上级的命令与自身的良心冲突时该怎么办?如果上级让下级对另一个人实施越来越严重的伤害行为,后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服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反抗?也就是说,一旦他作出承诺,为了主试的目标交出自己的支配程序,他该怎样做,才能重新获得对这种支配程序的控制。
五、实验的研究启示:
那些只是尽忠职守、不带特别敌意和攻击性的普通人,由于未能反抗权威而成为某种可怕的破坏的实行者,在可怕的毁灭性活动中充当帮凶。
六、服从权威的原因分析:在等级社会中服从权威现象的社会原因与心理原因是什么?
(1)服从的核心:为一个人自愿地将自己完全交给权威并看做执行另一个人愿望的工具,进而认为自己无须对其所作所为负责。一旦出现这种重要的观点转变,服从所有的重要特征就会随之而来。
(2)服从的形式:①合作:无外力胁迫,主体自愿;②恐惧:外力以武力和惩罚来要求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而此研究基础是将自己的服从行为归因于权威,而不是任何客观的威胁。
(3)服从的必要性:1.组织化的社会生活为作为部分的个体和群体提供了生存利益。2.产生组织化社会生活能力所必需的各种行为和心理特征,都由进化的力量塑造。3.从控制论的角度来看,如果想要将自我管理的个体纳入协调的等级之中,最普遍的需求就是压制个体的方向和控制,使其接受来自更高一级的控制。4.更广义而言,等级结构的组成部分必须进行内在改变,等级结构才能运转。5.社会生活中的功能性等级就是由这些特征构建起来的。6.进入了这种等级结构中的个体,必须对其功能进行改变。
(4)服从的困境:服从是日常生活的一个组织结构,只有离群索居的人才不会被迫以服从或反抗的方式对别人的命令作出反应。而且服从权威是一种自然性的美德,一般情况下,人们会下意识地选择服从,但当它服务于一个恶意的目标,就会完全背离美德,摇身变成邪恶的罪,于是服从者就要面临权威命令与自身良心冲突的问题。
(5)服从的过程:
1.先决条件: 一个人在成为代理人之前,很多力量塑造了他对社会的基本倾向,为服从行为打下了基础。简单说就是个体在家庭中的经验、建立在非人格化权威系统之上的普遍社会环境,以及带奖励机制的延续经验(服从权威有奖、反抗权威有罚)等,这些先决条件使得人们服从的倾向变得容易,但不会立刻引发代理状态。而直接先决条件包括权威感知(感知合法权威)、进入权威体系,将个体定义成权威系统的一部分、受试者的自由意志,即他自愿加入系统,并产生一种承诺感和义务感、权威功能与命令相协调、首要观点,即在一个明确的社会情境中,感知到合法的社会控制源,于是一个人从自主状态变成了代理状态。
2.进入代理状态,改变主体的思维方式,主要指主体自身责任感的消失,将所有的主动权完全交给上级这个法定权威,从而推卸掉自己的责任,不必承担自身行为的责任。这种状态具体表现在:
A:个体同意完全陷入任务的狭隘技术层面之中,以至于无法看到任务所产生的广义后果,也就是鲍曼所说的“技术的道德化”。这是权威的官僚化体系的一个明显特征,在这种状态下,公职人员认为自己对指引其行为的权威负有义务,但对权威命令的行为内容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于是他将关注点从行为对象的命运转到权威对他的期望,即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也就是说行动的“目标”过得怎样何有什么样的感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行动者本人机智、有效地完成其上级交代的任何事务。于是,道德在行动者心中悄悄地发生了转变,即原本以良心自律为主导的道德观变为以上级为道德权威的他律,如忠诚、纪律、义务等,这些概念的重要性使得原本罪恶的杀人行为因忠于上级指令也转变为一种骄傲,这个行为选择表明了主体履行自身对权威的责任以及其完成社会定义角色的程度,但这个过程也夹杂了行动者自身的痛苦与纠结,因此并不能说这些人丧失了道德性,只是其超我的功能出现了改变,它从自律变为他律,从评估行为的对错转变为评估一个人在权威系统中表现的好坏。而对于官僚体系来说,丧失主体性的个体已变为流水工程上的一个环节,其行动就是一种技术性的行动——操作一下电器或者汇总一下信息,但正是行动者行动的技术而不是它的实质受到了好坏对错的道德评价,于是官僚体系的特征之一便是使技术道德化。
B:反人类变体特性,即将本质上源自人类并由人类维系的力量,赋予非人类特征。具体来说就是指很多人将人类构建人类的系统,摆在了高于人类的地位,认为系统超越人类思想和感受的控制,而后者要做的就是服从系统的发展过程,进而不认可乃至贬低一切不服从者,将其描述成残忍的罪犯或堕落者等。这个观点就像自由同盟军最高评议会中主战方所表现的一样,后者以人道主义的“正义之战”为由而蔑视反战方为自私的利己主义,坚持认为就算牺牲掉所有的市民也要进行此次解放全人类的崇高之战,结果一败涂地。
C:内心流亡者,阿伦特在其书中曾提到过这个词,意指内心反抗但在行动上服从权威的人。此次实验的很多受试者也属于这类人,他们完全认可高强度电击受试者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却无法与权威进行公开的决裂,于是在思想和语言层面上进行一些口头的反抗,在内心安慰自己是被逼无奈。但米尔格拉姆指出这会给其带来些许自我安慰和满足感,让他们觉得至少是在内心深处站在了天使这一边,但主观感受若未能转化成行动,就很难以道德对其进行定义,而且在一个政治选择的现实环境中,人们根本没有中立或弃权的选项,沉默等一系列不在行动反抗的做法都意味着支持和同盟。
3. 绑定因素:即一个社会组织需要一些巩固机制来保证这个结构维持最低程度的稳定。
A.困在情境之中的系列化行动,使行动者成为自己过去行动的奴隶,如承诺=兑现=诚信=服从命令=不中断、不反抗;中途退出=否定自己=窘迫=不甘心等,鲍曼将这个过程类比于不小心踏入泥潭,即每一步迈出的努力都会使自己陷得更深,其高明之处就在于平顺的行动步骤使行动者毫无察觉的陷入圈套,也就是说自身放弃的冲动与外界阻碍主体放弃的阻力成正比,从而使二者达到一定的平衡。因此,鲍曼指出,行动者若不摈弃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正向的观念就无法从中跳出,反而会为了证明自己选择的正确性而继续服从权威,也就是说,“这个圈套是一个矛盾:不弄脏自己就无法变得干净。要躲避污秽就必须永远在泥泞中拖曳。”这个过程也类似于经济学上的沉没成本概念,强调行动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不应该考虑沉没成本,一旦行动者意识到负面信息,就应该理性地停止继续之前的行为。
B.情境责任:所有社会情境都有各自的情境规则,起到了管理行为的作用,因此受试者在拒绝服从主试,就是背叛自己对主试的承诺、否定主试自称在这个情境中所拥有的能力和权威,这是不得体的社会行为,虽然拒绝电击的行为也源自道德考虑。简单说,在一个等级关系的情境中,任何试图改变已定义结构的行为都会带来违背道德的感受,如焦虑、羞愧、窘迫等等,而为了避免这种窘迫感,服从是痛苦程度更小的选择。
C.焦虑:受试者在实验过程中的各种担忧都是对未知的一种隐约恐惧的预期感受。而尊重权威是人类生活内化的一个重要基础,一旦受试者对此进行反抗就会产生焦虑,指示他不要做出这种被禁止的行为,从而形成一个心理障碍,不过一旦受试者通过反抗突破了这个障碍,所有的焦虑、紧张和恐惧感觉都会消失。在此,米尔格拉姆也谈到了紧张与反抗的关系,指出一个在自主与权威体系两种状态下发挥功能的复杂个体都会有紧张解决机制:一旦绑定因素超过被解决机制削弱后的紧张时,就会出现服从的结果;相反就会产生反抗。
而紧张源主要包括①受害者的痛苦呼喊引发了主体发自内心的自发反应。②伤害无辜的他人违背了主体的道德和社会价值观。③主体担心自身可能会遭受报复威胁,如来自受害者的报复、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④相互冲突的指令,而这个指令不符合主试一成不变的命令。⑤伤害施害者的行为不符合主体的自我形象,即引起他人痛苦会导致原始的自我厌恶情绪。当主体一旦出现紧张感,人类的心理学机制就开始起作用,通过认知调整来解决和消除紧张感,将之所感受到的冲突降低到可以忍受的水平,从而保持与权威之间的关系,主要办法包括:①躲避:受试者屏蔽了自己行为的感知后果,转移自己在受害者身上的注意力,如转头、盖住耳朵等。②否认:拒绝显而易见的证据,否认受害者的痛苦事实。③欺骗:受试者不与权威公开决裂,但通过破坏某种程度上的实验方法来暗示学生正确答案,以此来减轻实验的冷酷特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带来帮助,只是进行了没有任何效果和价值的欺骗。④取消个人责任:受试者通过寻找更多的方式来确认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以此减轻紧张感,比如转移到主试者身上,或受害者是自愿参加实验等。⑤物理转移:个人的心理压力转移到身体症状的现象,如流汗、颤抖等。⑥异议:在不打破等级约束的前提下,受试者对主试命令的行为表示不同意,但依旧服从权威驳回异议的合法性。⑦反抗:这是紧张达到极致时的终极方式,其心理发展过程为:内在怀疑—外化怀疑—异议—威胁—反抗,但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会给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不过米尔格拉姆也指出主体的紧张感受不仅显示了权威的力量,也暴露了其弱点,即有一些受试者只是部分进入代理状态,不同程度地残留着自我意识,保持了个人价值观。只是实验室中的代理状态就像打盹儿,而强大的国家政府权威体系则是深度睡眠,这两者都通过相应的方法来拉开主体和其行为后果之间的心理距离,以此来缓和和降低主体的紧张感,尤其是当今的技术已向人类提供了远程摧毁他人的方式,强化了人类的意志。而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人们虽然学会了控制攻击性冲动,但周遭的文化却几乎没有教导主体应该对源自权威命令的行为进行内在控制,而正是这种行为给人类存在带来了更加严重的危险。
七、服从的伦理学意义:本质上为主体不可避免所要面对的道德与权威之间的冲突。
其实在社会情境论的主张出现以前,研究者往往从服从者的个人性格或素质去理解服从行为倾向,其理论被称为性格决定论,如权威人格理论不顾及当前的社会因素,强调潜在的法西斯主义和种族主义的纯粹的人格决定因素,把世界划分为:与生俱来的原型纳粹分子+他们的受害者。但此实验6已证明了性格角色和服从倾向没有太紧密的关系,平常看着善良温和的人可能因习惯或恐惧了权威而选择服从伤害他人;但也有可能看着是柔弱较小的人最后坚守住自己的底线而反抗权威的命令,一切都是有可能的。而米尔格拉姆实验最突出的一个作用就是打破了人们对所谓的好人、常人以及作恶的认识,通常上人们认为残酷的行为只有如变态杀人狂或乌合之众等非理性的人才能做出,但事实上残酷只是微弱地与执行者的个性相关,而与权威与服从的结构紧密相关,也就是说社会性的因素重于性格上的因素,一个对他人没有特别敌意和攻击性倾向的平常人也会仅仅因尽忠职守、循规蹈矩、唯命是从地工作而成为某种可怕的破坏性行为的实行者和作恶者。因此,性格决定论的最大弊端就是对“好人”抵抗或改变坏制度寄予太大的期待,而忽略了邪恶的作恶制度对个体的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境下,不管是谁都会不可避免地担当某种作恶的角色。不过人们不愿意相信这个结论,鲍曼指出这是因为它粉碎了个体关于一个文明社会的生活所承诺的个人安全的幻想,也暴露了每一个在道德上正直的自我形象和任何清白良心无可挽回的不足为信,对这种人来说,他们宁可相信自己是被屠杀的无辜受害者,也不愿意相信自己是杀人的刽子手。
另外,情境主义学说最广为人知的实验还包括斯坦福监狱实验,它与米尔格拉姆实验共同构成情境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前者研究了权威对个体的直接权力,而后者研究的是机构对其权力范围内所有人的间接权力,其展示的是体系创造并维护一个情境并对个人行为进行控制和统治的力量。不过,权威也是斯坦福监狱实验的一个重要因素,津巴多在书中总结了权威引诱普通人作恶的十个特点,分别是①营造束缚性的契约关系,或口头或书面,使得指示具有合理性或合法性,而其契约形式就是入组织的宣誓、保证服从上级等。②设计“有意义”的角色,这一角色具有某种先入为主的正面价值和自然行为模式,如教师为提高学生的成绩而惩罚其犯错的行为。③制定保证服从的基本规则。④装饰起冠冕堂皇的说辞。⑤预留推卸责任的后路,给参与者留下不必承担个人责任的后路。⑥诱人步步陷入,以看似伤害不大的行为开始,让参与者一步步地陷进去。⑦加害程度逐渐加强,不知不觉地一点一点增加。⑧悄悄从“正”转“邪”。⑨高筑有进无退的门槛,不让参与者有退出的机会。⑩强调宏大的高尚理想,可见这些特点在米尔格拉姆实验中也都有体现。
而权威的大小又是由等级分明的制度制定的,因此,此次实验不仅改变了人们对人类个体的常规看法,也使人反思了科学高效、秩序井然地官僚制度背后的弊端,正如鲍曼所说,“人类记忆中最耸人听闻的罪恶不是源自于秩序的涣散,而是源自完美无缺、无可指责且未受挑战的秩序的统治”,在这样一个权威垄断的线性等级制的组织中,专门化、原子化的行动被中介化了,这不仅削减了个体自身的行动责任,还造成了一种自由漂流的责任的后果,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认为自己受他人操纵,互相推卸责任。于是,在很多人为引发的重大事故中,不同人的责任都搅和了在一起因而无法指向具体人,没有一个清晰的面目,但人们又拒绝接受这种宿命论的表现,只能寻找一个替罪羊作为解决办法以满足公众的心理安慰,不过人们也心知肚明,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总之,米尔格拉姆实验给人最重要的启示就是悲惨的历史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永远消失,只要环境条件允许,邪恶的制度可能随时降临到今天世界的任何地方,所谓“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这是我们从历史中所能学到的重要经验之一。另外,大多数个体本身都潜藏着对人类生存的威胁,只要把人们放入一个非人性得到合法性肯定的情境中就很有可能丢掉自己的人性,完成去人性化的过程而选择心安理得地服从恶意的权威,也就是说,社会一旦成为这样一种组织环境,避免作恶就不再是一件单单靠个人保持良知就能做到的事情了。因此,米格格拉姆认为恶意的权威以及其缓冲所带来的人性缺失,是对人类生存构成的最大威胁。但个体不得已作恶却并不能成为其逃避责任的理由,在面对不公正的权威时,人们应该先感到痛苦,然后对之提出质疑,最后对其蔑视并作出挑战和革命行为,而有的人做到了这一点,尽管这很难做到,至于做不到这一点、选择共同作恶的人只能迎接个人命运的悲剧性结果,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如何才能做到正确地服从,在面对恶意权威时克服情境强大的心理力量而做出反抗?米尔格拉姆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做法,只是说到这不仅是个人的良心和道德问题,还是一个健康社会体系所应该具有的特征。不过一个终止了实验的神学院教授《圣经》的牧师认为反抗权威最有效的方法是用好的权威,即神,来替代坏的权威,这样人类的权威就无足轻重了,但问题是,世俗世界并不是上帝的国,大多数人民体认不到上帝的神圣性。不过,人们也不要太过悲观,米尔格拉姆实验也证明了多元主义是防止道德上正常的人在行动上出现道德反常的最好的良药,而这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可能也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