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历史:历数五花八门酷刑,讲述刑罚从残酷走向人道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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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先看两个斩杀故事。
秦朝开国开元勋李斯就曾为赵高陷害,腰斩于咸阳,并夷三族。临邢之时他对儿子说:“我想和你牵着黄狗,驾着苍鹰,出上蔡东去打野兔子,可惜再也不能够啦。”言罢父子抱头痛哭,双双被害。
清朝雍正年间,福建学政俞鸿图,因其妾收贿,勾结仆人在考场作弊,俞鸿图后被腰斩,俞鸿图被斩为两段后,在地乱滚,以手蘸血,一连在地上写了七个“惨”字方才断气。雍正听闻此事,才下令废除了腰斩之刑。
上面两个故事,皆选自《刑罚的历史》一书。其中“形形色色的死刑”一章“斩杀”一节。
再细看斩杀之刑,今人俗称杀头,这是古代最常见的死刑执行方法之一。
先秦时,“斩”特指腰斩,而非斩首,而“杀”是将人身首分离。
写到这里,马上联想到小时七八岁,看《铁道游击队》一个场景,游击队长刘洪正和队员和村民们,盖房铺草,日本鬼子托人送来一个尼龙筐,刘洪打开一看,瞬间悲恨交加,里面盛的是他妈妈的人头!日本人杀了刘洪的妈妈,送来头颅震慑游击队。
当时我年小,吓的够呛,大概惶恐不安一两年,对人头极为恐惧。后来十三四岁,一次爬到车上,看一个淹死的人,才逐步消除恐惧。
可见,杀头对人的影响至深。
古代刑罚之多样,之残忍。
02
细看本书,梳理刑罚脉络。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后果就是刑罚。
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了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
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
社会进步,人类文明进步,刑罚才会相辅相成进步。
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
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比如墨刑、宫刑、流放、株连、凌迟……
本书六个章节,基本厘清刑罚之历史。
第一章,追本溯源:刑罚的起源与发展。
主要讲述刑罚起源的几种传说,与作者另一本热销书《刑法学讲义》说法一致,也是作者的重要研究成果。
第二章,反反复复的肉刑兴废,历数中国古代刑罚区分,奴隶制旧五刑:墨、劓、刖、宫、大辟。封建制新五刑:苔、杖、徙、流、死。
比如宫刑。
宫刑,即破坏人生殖器的酷刑,是旧五刑的一种,也是相当残忍的一种。
周初,宫刑在旧五刑中排位仅在第三位,是次于膑刑和死刑的刑罚。
西周中期,正值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人们的宗法意识和家族意识越来越强,宫刑也自然“提了格”,成为了仅次于死刑的重刑。
宫刑的提格同时也渗透了古人的生殖器崇拜。近年来考古发现,古人在入葬时往往头戴面具,阴部有护阴盖片,可见,在古人看来,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这也是武帝选择对司马迁用宫刑的原因。
“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司马迁是一个将名节看的比性命还重要的高骨之士,以此惩戒和羞辱,简直比直接取他性命更能伤害他。
巧合的是,司马受宫刑而著《史记》,本书多数事例和注释,均来自《史记》一书,历史总是以某种形式惊人的归来,以此告慰司马。
古代,宫刑同时也适用于女性,且往往更加残忍。
“宫者,男子割势,妇人幽闭”。对于女性来说,宫刑主要是破坏生殖机能,也称幽闭。对于幽闭,有很多种理解,如将阴户缝起,或用木棒敲打下腹至子宫脱垂,或者直接将阴部打烂……手段极为残忍。
第三章,并不轻松的苔杖之刑,讲述用刑的数量、部位、规格,规定和手段等等。 后四章,主要讲述刑徙之苦,生离死别的流放,形形色色的死刑,以钱赎刑,株连无辜。
可谓一部刑罚史,肉体精神之惩罚。
03
作者说,这是一本十多年前编写的法律科普读物,为了向大家讲授刑罚的历史。
收到本书,我才发现是编写,不是著。这与先前作者的畅销书《刑法学讲义》大不同。
编写,说明是以前有,现在辑录成书。
后记最末,作者说: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意识到这种观念的是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
沈家本认为“各法之中,尤以刑法为要。” 遂以刑法“当改重为轻”为首要步骤。
为此,他奏请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酷刑。
在某种意义上,沈家本是历史第一位真正具备现代刑罚观念的学者。
本书的大量资料参考沈家本的《历代刑罚考》,这本科普读物只是沈老先生的残羹冷炙。
作者罗翔最后说:
以这本小书向沈家本先生致敬。
我呢,向作者罗翔致敬,向沈家本先生致敬,向司马迁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