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茶馆》看老舍笔下的市民公共空间
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指的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领域,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通俗地说,就是指“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在这种不受政府侵扰的自由空间,哈贝马斯强调市民间以阅读为中介,以交往为中心的公共交往。
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讨论的是民主的理想化状态,具有现代性的意义。显然,老舍笔下的市民公共空间不具有以上的色彩,甚至还是反现代意义的,(这里的“反现代”并不是个贬义词),他所致力于表现的是老北京城中下层市民日常生活聚会的场所,茶馆就是典型的一例,“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而这个小社会更确切的说就是老北京城,裕泰茶馆也只有放在老北京城最妥帖、安稳,若放在上海、广州之类的城市就会不伦不类了。
既然,老舍笔下的市民公共空间,并非哈贝马斯所谓的知识分子言说、参与、塑造社会的场所,而是老北京小市民们生活活动的舞台,是胡同、四合院的外延,这就决定了老舍对于这一市民公共空间做的多是对庸常生活的展现而非批判,即使有也是一种粗砺的、表浅的批判。
一、此市民非彼市民
要给裕泰茶馆定位,首先要给活动在这其中的人物定位,作为生活在清末民初到四九年解放前的北京城中的市民,显然他们秉承了太多中国传统社会的气质:雍容,尚礼,热衷于小的生活情趣,这绝不是西方工业社会的“市民”的概念所能定义的,他们自有他们的一套内涵。
要分析老北京城的市民性格,就不得不提老北京城对他们的习染。
北京,是中国古代城市最具权威性的代表,几乎囊括了中国古城的一切特性和表征,它的外围是由高高的城墙围住的,每天有一定的时刻开关城门,对进出城市的人有严格的监控,内城外城泾渭分明,皇城禁卫森严,居住单元——四合院,也是一个围起来的建筑,如此种种赋予了这个城市封闭的特性,这和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天然所具有的“开放性”几乎是南辕北辙的。
封闭的城市生活着的自然是一群保守的市民,茶馆掌柜王利发就是老北京城市民的共名。他们大都是顺民,没什么大的野心,也不怎么关心国事,正如王利发自己所说:“我呢,作了一辈子顺民,见谁都请安,鞠躬,作揖,我只盼着呀,孩子们有出息,冻不着,饿不着,没灾没病”;他们虽然也爱国,但“莫谈国事”是他们谨小慎微保守性格下的产物。他们心眼虽不坏,却不爱替人出头,绝不会为了帮谁而让自己吃亏,对他们而言人生最大的哲学就是敷衍和圆滑,老以为“按着父亲遗留下的老办法,多说好话,多请安,讨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大岔子”。
另外,象北京这样的中国城市,其主要的功能是行政中枢,而非商业、工业中枢,浓厚的政治色彩使得皇城根下的子民们都养成了谨小慎微的习性,“莫谈国事”的标语赫然在茶馆中悬着呢。
并且,北京这城市直接脱胎于乡土中国的宗法社会,其人情味极浓郁,没有染上西方城市中那种普遍的都市病——人与人的隔膜与疏离,因而老北京人儿无不有着股热乎劲儿,王利发做生意就是仗着和气生财。
不妨举几个在裕泰茶馆光顾的茶客来看看茶馆中活跃的是些什么人,一是旗人,松二爷和常四爷,不论这两个人的性格如何不同,端的都是前清遗民,提笼架鸟是他们身份的标志,有着旗人的优越感,吃份额;另一个就是以马五爷为代表的买办,吃洋饭,沾着点“文明人”的光,实际上呢,却是显出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景况来;还有就是代表国家暴力机关的吴祥子、宋恩子,体现的是舆论的不自由,民主的匮乏;至于二德子,王麻子这些北京城的地痞流氓是市民社会的对立面,又是北京城缺不了的一部分,吃软怕硬,坏事做绝,虽然是人人诛之而后快却子孙绵绵不绝,这就是藏污纳垢的现实社会。至于康顺子,李三,乡下妇人及买小杂货的老人等都是底层的劳动人民,在茶馆中他们或是出卖劳动力或是以此为谋生的的市场兜售货物,或是来茶馆乞讨,反映了当时底层人民的生活现状。综观茶馆中出没的六十几号人物,多是中下层的小民,上层人物毕竟是异数,庞太监和庞太监的侄媳妇都算不得什么上层人,是由下层爬上去的暴发户,秦仲义是大资本家却不常来茶馆,唯有崔久峰算是个上流人,早年做过参议员,可是他住茶馆那会儿,早已是专心向佛不问政事了。
可见,老舍笔下的市民社会是以小人物组成的,他并不写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人物,而专著日常生活中的平民百姓,他写好人,无非是王利发、常四爷、松二爷之类的小老百姓,心地善良,但却对整个社会没有什么大的举措,只能在乱世保存个自己。冻不着,饿不着便是理想的生活图景。他写坏人,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无非是些地痞流氓,逃兵,靠抓叛党逃兵过活的探子。
二、谁是主角?
《茶馆》的结构是有些奇特的。短短三幕戏,出场的人物倒有六十好几之多。唯一一以贯之的是王利发,曾经有人说这是一种串珠式的结构,这和通常戏剧的“立主脑,减头绪”的做法可有点背道而驰。说不上谁是这出戏的主角,说是王利发吧,他却更像一根串联这前后四十多年历史的线索,也许我们能够发现始终在场、处于中心地位的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茶馆”这个特定的地点。
熟悉《茶馆》编剧前后的人会知道茶馆原来是有四出的,后来写到解放后,但因为前后主题的不搭调就删去了,不过奇的是:这出戏删去后对整出戏的艺术效果没什么损害。这要是在曹禺的《雷雨》中是不可想象的,也许这个掌故能透露出老舍的那一点意思来:王利发的命运并不是重中之重,作者关键要展示的是老北京市民的人生百态,可以说茶馆中所活动的人没一个是主角,可是又每一个都是主角,这众多纷杂的人物一块儿构成了一个抽象的主人公,也就是茶馆所代表的老北京城的性格。市民的公共空间不能简单等同于一个公开议论的场所,关键的是它所具有的性格和内涵,因而公共空间脱不了活跃在其中众多纷繁复杂的三教九流。
这有点类似妥斯托耶夫斯基笔下的彼得堡,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在《罪与罚》中,在《阿拉比》中,读者可以通过里面活动的人物来审视了解这两个城市,城市才是小说的中心灵魂。
也许我们可以说茶馆、北京城才是老舍这出话剧的中心灵魂。老舍要写的不是王利发,不是刘麻子,不是康顺子,不是常四爷,而是这许许多多王利发,刘麻子,康顺子,常四爷生存挣扎,水乳交融,贴肉长在一块的城市——没落的然而又无限让人留念的北京城。而茶馆正是这没落的、儒雅的、藏污纳垢的,散发着古物特有的年代久远气息的北京城的各色人等,上演着北京城的一出出人生悲喜剧。
胡同是北京城的内室,是北京人的私人空间,虽然四合院其实有很大的公共性,但毕竟是每家每户关起门来过日子的场所,并且北京小市民不比上海的小市民,只要有一个蜷缩起来的芯子——弄堂里的旧公寓就可以过得很安稳(上海的咖啡馆,舞厅不具有大众消费的意义)。北京人,从胡同里直接走出来的北京人必得有一个聚会的所在,赵园称之为“社会生态群落”,于是对于公共空间的需要便产生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文化产物。
老舍的一切着笔都是应和着这个市民社会的,从《茶馆》中的人物塑造我们就会发现一、二。比如老舍塑造的最成功的是王利发,常四爷、松二爷,甚至唐铁嘴、刘麻子之流,而怎么看怎么别扭的是秦二爷、崔久峰、庞太监、庞太监侄媳妇等人。显然老舍善于描写中下层市民,却对上层市民缺乏了解,所以塑造出来的人物不是漫画式的就是扁平型的,老舍尤其画不好秦二爷这种民族资本家的角色,这似乎在老舍的经验之外,简直就不能和茅盾塑造的吴荪甫比,一比就化了。这一则是因为老舍本人就生活在北京的中下层,接触的都是些地道的小民,没有和这类人打交道的经历,二则秦二爷这样的人物其实是茶馆这个公共空间之外的,资本家的气质和遛鸟泡茶馆消磨时光的北京中下层市民是无法融合的。
三、老北京城的挽歌
赵圆认为老舍对顺民的文化是持了一种文化批判的态度,我个人认为他就算是批判也是温和的,其实他更多的是带有一种体认欣赏的悲悯的眼光。
“王利发的死是表现旧社会覆灭的需要”,这种说法多少有点政治话语掺和在其中,象征北京城的老裕泰在小刘麻子的手里变成了一个情报站,一个政府要员的小公馆,茶馆是彻底消失了,没有了王掌柜那种厚道、驯良的老式商人,也就没有了老北京城市民的小农社会的商业气息,没有了松二爷的提笼架鸟,也就没有了老北京人的仗义,茶馆由一个向中下层市民开放的公共空间,变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所在,老北京城的清醇民风不再。
老舍曾说他写《茶馆》的目的是葬送黑暗的旧社会,迎接新社会,这是由他的知识分子启蒙的立场而言的,可是作为生在北京,长在北京的地道的老北京人来说,老舍写的是一支对老北京的挽歌,这由开幕前老舍对茶馆饱蘸深情的描摹就可知了:
这种大茶馆现在已经不见了,在几十年前,每城都起码有一处,这里卖茶,也卖简单的点心与菜饭,玩鸟的人们,每天在遛够了画眉、黄鸟等之后,要到这里歇歇腿,喝喝茶,并使鸟儿表演歌唱。商议事情的,说媒拉纤的,也到这里来。那年月,时常有打群架的,但是总会有朋友出头给双方调解;三五十口子打手,经调人东说西说,便都喝碗茶,吃碗烂肉面(大茶馆特殊的食品,价钱便宜,作起来快当),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了。总之,这是当日非常重要的地方,有事无事都可以来坐半天。
…………
这真是个重要的地方,简直可以算作文化交流的所在。
我们从中不难看出老舍惋惜哀悼的神情,原来小刘麻子、沈处长被推翻了,人民翻身当了主人,可是老茶馆也不见了,在历史的浩劫和整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必要牺牲些什么,但为什么是这可宝贵的市民生活的公共空间——茶馆呢?真让老舍黯然神伤啊,于是他写下《茶馆》以及之后的《正红旗下》,追悼这个逝去的老北京城,这个传统的中国市民社会,也许这是让我们这些高歌“现代性”、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中国人所要深深思索的……
参考书目:
《老舍文集(十一)》 人民文学出版社
《北京:城与人》 赵园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 第二卷》 王晓明 东方出版社
《批评空间的开创》 王晓明 东方出版社
《二十世纪初茶馆与中国城市社会生活》 选自《历史研究》2001年第五期
2002-5-11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