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于深层与表层之间
这本书跳过“概念”阶段(详见《建筑语汇》),讲述了实现建筑设计意图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或者说创作手法即为“构成”。“构成”绝非目的,后者在于使建筑成为丰富人们生活或是精神的一种存在,为此,建筑师不断提出“概念”,表达某种理念。在这样的关系里,“构成”是为表现某种理念服务的。本书就是“构成”的索引,分别对应了六大板块:比例、几何学、对称、分解、深层与表层、层结构,每一个板块开始都有一篇概括性很强的综述,并以典型的案例说明通过这样的构成能创作出什么、表现出什么。
遗憾的是,书中案例多为展示性配图,平立剖也不太清楚,大有走马观花之感。但诸子百家言的集合,以及将“构成”按照时间线或是矛盾点的梳理确实给人一种整体性认识,瑕不掩瑜,因此称之为“构成索引”较为合适。而全书关于“深层与表层”一章启发较大,值得反复体会,因此本文重点摘记的也就是这一部分。
“深层与表层”,其实探讨的是建筑的本质和起源。有关建筑的本质或起源的论述大体分成三个部分:①与建筑设计方法相关的形态构成或者空间结构;②关于建筑的构成要素,以区别本质要素和附加要素的形式体现;③建筑本质究竟是什么或者所谓本质的东西是否真的存在。
第一点与建筑的生成或者创造相关,典型思想是路易斯·康所提倡的形式设计理论,与之相近的还有菊竹清训的“形、形式、论”和彼得·埃森曼类比诺姆·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理论所提出的论述。
“最初所具有的就是关于形态的信念,设计就是遵从这种信念的工作。而建造则是一种基于秩序感觉的行为,当作品完成的时候必须要领会到初始的一切。所谓形式就是无法分离的各种特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存在物质性、形态以及尺寸。有的设计无非就是从形式出发的一个完善过程,设计是物质的,具有形态和尺寸。……可实现的如同精神和灵魂的密不可分一样,是思想与感情的融合,那就是想要实现某种意念的起源,也就是形式的原初。形式将几个平衡体系的协调与秩序的感觉包括其中,作为一个存在而与其他相区别,既没有形状也没有尺寸。我们以某个汤匙与一般汤匙之间的区别为例进行分析:提到一般性的汤匙,通常指有两个紧密相连的部分即把手和器皿联系起来的一种形式,而说到某一把汤匙的时候,那就意味着那是由银制或者木制的特定的设计,是一种或大或小或深或浅的某种物质。形式是“what”,而设计是“how”。形式不是属于个人的,而设计是设计者所特有的。”
据康所说,可称为建筑“开端”的形态极为重要,这个“开端”,一方面指建筑或者一个建筑类型在历史中诞生时的形式、一种满足人们朴素愿望的原始形式;另一方面,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一边要按照原始样式设计,一边要考虑作为设计对象的建筑的存在形式。
在设计之初就想像出的建筑形状,康将其命名为“form”,在最初的时候“form“不存在物质性、形态以及尺寸”,也就是说它是不可测得的。而所谓的“设计”无非就是将形式赋予具体的形态与尺寸,使其物质化,因此就有“有的设计就是从形式出发不断完善,就是物质化并使之具有形状和尺寸”的说法。
康建筑思想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重新审视了建筑的开端与根源,其形式归结于最终的设计时,必须是“可感知”的事物,但未必是能够明确地为肉眼所见的。而更可以说虽看不到,但在建筑背后或者其深处仍应该是支撑将建筑物质化、可视化的实体。康所说的“形式是不属于个人的,而设计是设计者特有的。”或许是要唤起那种超越了个人创造性、超越表层表现而到达眼睛看不到的深层才有的东西,那才是重要的感觉。
这种思想可以追溯到布扎体系的核心方法”巴洛泰“,即考虑建筑功能和所处条件,从而构思出建筑大致应具有的形式。比如图书馆设计时,将书的借还作为主要的功能,为适应这种主要活动而划分出一个很大的空间,并使其支配和调整建筑物整体形式。也就是说,它意味着选择了关于某种建筑的特质的一个最初的基本概念。若在此基础上叠加对建筑起源的思考方式,就发展成为康的建筑形式的思想。第一惟一神教派教堂的推敲过程,就是康形式设计哲学的生动案例。
“人类的认识首先是一种直觉感知性的现象论阶段,然后到由向自觉的物质概念来认识的实体认知阶段,最后把这些直觉感知性与向自觉统统扬弃而达到本质论阶段。”
菊竹清训的“形、形式、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将我们对形式的认识过程表示成三段式:
感觉——理解——思考
(1)—(2)—(3)
现象——法则——原理
从第一阶段由表面现象来感觉形式的阶段开始,到第二阶段从形式中了解具有普遍性的技术或法则,最终到达第三阶段的思考,处理可称为“形式”原理的本质性问题。这就是设定了除去在“形态”中具有其独特性的“形”而成为“形式”后,将更具有普遍性的”式“去掉,便只剩下了”形“的这样三个阶段。
认识的过程按照“形态→形式→形”三个阶段进行,但实际上却是按照“形→形式→形态”这样的三个阶段进行设计操作的。与康的思想相比,他似乎将建筑“开端”所包含的两方面内容拆解开来,细化了康“形式→形态”的原型。
对于康所说的设计即作为被赋予了形状和大小的实体本身,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它隐含了建筑实体形态的表层结构和能在更深层次把握的深层结构的二重性。在这一点上,把二者区分开并提出明确论述的是20世纪70年代的彼得·埃森曼,其最初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语言学家诺阿姆·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理论。
“建筑的关联性以两种形式存在。……关联性存在于由自我的知觉、听觉、触觉等感觉而感受到的现实的具体层面中,也存在于现实对象中抽象且概念性的层面中,那是可以描述但却无法看见也无法听到的。同样的区分形式在语言学上称为知觉的表层结构与概念性深层结构,它由诺阿姆·乔姆斯基所提出。这种差异就像在语言学上乔姆斯基所阐述的那样,表层结构对应于声音的及其物理性的层面,而深层结构则对应于统辞论的层面。”
乔姆斯基提出将词语的声音的及物理性层面作为语言表层结构,而将统辞论——即单词间的关系的结构——作为深层结构。但在建筑上,与单词相对应的具有意义的单元是很模糊的,而且知觉与意思传达的机构也很模糊,而统辞即建筑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并不是有确定的规则的。
因此,埃森曼从建筑上的统辞论(形态结构)与意义论(意义的发生与传达的功能)这两个方面提出要分成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来进行考虑。在统辞论上,分成感官很容易把握的表层结构与更深层次才能认识到的深层结构;而在意义论上来说,“如同文字那样从实际的形象的认识和存在而能直接感受到的意义”形成了表层,“通过精神上的再构筑过程从而获得的意义”就形成了深层结构。例如在现代建筑中,采用具体的主题是意义上的表层,而使用更为抽象的构成原理时,便是意义上的深层结构了。
有关深层与表层的第二点,关于建筑的构成要素的探索上,可将建筑师的实践作不同方面归纳。
例如从结构体网格的规律出发,将结构体作为深层结构来处理;或是在形态结构的继承与变换中更为有效地引人深层与表层的观点,考虑已建成的周围环境以及更大范围的城市所具有的物理以及文化的文脉。在这一点上,新旧建筑的反差可以认为是在深层次上转换了文脉,或者继承历史性地区所具有的深层的形态结构,而在表层却使其产生新型都市空间。
外部看到的正立面与隐藏在深处的内部空间也可以看成一组关系,柯布西耶在《建筑构成的四种形式》中,就将外观与内部空间的不同关系分成四个类型,考虑到不同程度的外壳与内部空间的错位。此外,形态与空间虽不属于表层与深层的概念,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图底反转”也是类似关系,人们实际感受到的是形态,而通过形态造出的空间只能感觉,并不能实际感知。
总而言之,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体现上,建筑都难以摆脱”深层与表层“的二重性,自有其隐含根源和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设计本身,不是溯源它或是跳脱它,更像是在深层与表层之间左右摇摆。
正如本章概述的末尾所说:“建筑是通过其表层现象,通过影像与视觉图像或者是材质与细部等具有手感的部位而可以诉诸人们的感性认识的思考方式。在这些考虑中,追求本质或起源的本身就是落后于时代的,也可以说是妨碍了建筑的进化与发展的。现代建筑设计应该说是在表层与深层的纠缠之间左右摇摆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