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简单地通过“可证伪的”来界定科学
最近读了查尔莫斯的《科学究竟是什么》,讨论的这么一个问题:如何界定科学与非科学?更直白一点就是,科学的特征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第一反应当然是波普尔的否证主义:科学是可证伪的。比如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由于不承担被证伪的风险,因此不属于科学的范畴。 但这个标准有时与我们的通常概念相抵触:某种占星术预测你的裤子下周三会被划破,这显然是可证伪的。那我们能否宣称占星术是一种科学理论,尽管不那么完善?如果把标准从“可证伪”提高到“可证伪且未被证伪”,那么又会引发如下的问题:日心说和万有引力理论都曾被踢出了科学的范畴。 在哥白尼的年代,日心说实实在在地被观测事实所证伪了:火星和金星的观测尺寸变化不是哥白尼理论中的6-8倍,恒星位置也没有发现哥白尼理论推导出来的视差。但日心说因为其数学上的简洁性被坚持了下来,直到观测手段改进的那一天。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玻尔的原子理论,都曾经被当时的观察事实所证伪,也都被坚持下来并得到了发展。 而卢恩斯在《科学的意义》中还提到了证伪过程中的另一个问题:用以“证伪”的事实或者实验结果并不单纯,它们本身就包含了理论,即“理论负载的”。月球上的环形山证伪了亚里士多德的天体球形论,但环形山是通过望远镜看到的,这个“事实”建立在你对望远镜光学原理的信任上。有时候“证伪”的过程其实是理论之间的竞争。 所以,波普尔的方法并不是这个问题的终极答案,这个问题值得用一本书的篇幅来讨论:库恩的范式说、拉卡托斯的纲领说、贝叶斯方法的评价,都做出了各式各样的努力。当然,可能还是费耶阿本德的答案最为实在:他反对这样一种主张,即存在一种普遍的、非历史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所包含的那些标准,是所有“科学”都应当达到的。 尽管如此,作者最后还是主张科学始终有一定的特征,而且与“证伪”的思路相反,科学的特性和本质恰恰在于确证,“科学是可错的这种意义并不会改变这样的事实:对定律和理论的确证可以达到如此高的程度,以至于它们不可能是完全错误的。” 我想,这与作者关于科学实在论的立场是一致的,即科学是对真理的近似,而非仅仅一种可被观察和实验证实的主张。后者通常被称为工具论。 (以下是我的理解)在工具论者看来,科学理论都是用以解释和预测现象的工具,比如亚里士多德的天体运行模型和哥白尼的天体运行模型本都是对天体运行的一种解释和模拟,亚里士多德模型在预测天体运行方面甚至更加准确一点。 而对于实在论者,从亚里士多德到伽利略到牛顿到爱因斯坦,是我们追逐最终真理的台阶,这听上去是不是有点熟?没错,作者的一本书就叫做《科学家的原子与贤者之石》(The Scientist's Atom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