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宪法
包含395条条文和12个附表,大概是全世界最长的一部宪法。1946年12月到1949年12月。基本上确定印度为世俗型国家。
和美国制宪会议一样,印度的制宪会议留下了11册完整会议纪要。
没有为穆斯林和妇女保留专门的席次。不需要的原因是穆斯林想要融入印度社会;妇女想要真的平等和独立。对以往印度对贱民阶层和“原住民部落”压榨的回应,宪法给予了特别的待遇-保留专门的席次和政府部门职员人数。
对于印度应该使用哪一种语言作为国语,争论到会议主席只能喊“安静下来,安静下来”,最后折衷先用英语过度,最后使用印地语。造化弄人,到现在“印度英语”已经是一门独立的子语言了。
制宪会议虽然以国大党人员为主,可是主要的负责人却都是“特别人物”。有8位妇女代表。制宪会议起草委员会主席是一位贱民出生的安倍卡博士。
他最后的演讲是对印度未来的三个警告:
1. 民主体制中的群众抗议行为,他认为民主体制不容流血革命,同时也不容甘地式模式。
2. 盲目服从于魅力型权威,这个警告适合印度的原因是:在印度,不论是巴克提(所谓的虔诚之道)或英雄崇拜,其对政治所造成的深刻影响超越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宗教上的巴克提或许是灵魂拯救之道。政治上巴克提却绝对是败坏之道,终将导致极权的出现。
3. 印度人不要自满于他所谓的“仅止于政治上的民主”
印度宪法会拿来和日本宪法对比。一个由印度人自己制定。一个由外国人制定。却是那个时代最具理想色彩的宪法。印度的宪法更被认为是费城以来最伟大的一次政治冒险。而这全要归功于印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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