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进步
文化也带有许多用于描述“共相”的抽象词共有的一个特点,即含义模糊,难以定义。不过,大致可以说,广义上的文化或许可以等同于“文明”,包括了群体的一切活动,而狭义上文化往往被用于与政治、经济并列,用于指代宗教、艺术等活动。不过,在谈论“文化”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进步或繁荣的关系时,如迈克尔·波特等人把一个社会中人们的信念、态度、价值观等统称为文化,像迈克尔·欧克肖特一样,我更倾向于称之为“意识形态”。
这种定义背后的思路是,一个人的全部“认知”,或说“意识”,决定了一个人的全部行为。而正如许多人早就指出的那样,我们所看到的全部社会现象都是由一个个个体的活动而生成。如果所有人都停止活动,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停滞,任何文明都会中止。由此来看,人们脑子里的“意识”所形成的“意识体系”,即意识形态,就影响着一个社会整体的表现。那么,意识形态从何而来,内容又是什么,就是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现在我们知道,个人的心智由先天的基因和后天的环境所塑造。不同族群的人,基因都是类似的,或许从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开始到今天的我们差别不大,尽管有些人如克里斯托弗·博姆(2015)认为“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对基因的筛选的作用。以乔姆斯基和平克所谈到的语言本能为例,一个文化中的婴儿,如果在别的文化中成长,就会把别族的语言发展为自己的母语。或许以此类推地认为任意一个个体都会内化自己成长环境中的文化为自己的生物本能之上的文化意识“上层建筑”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人的生物本能都是相似的,但是不同族群的文化却各有各的不同,Ruth Benedict认为存在一个文化因素系统,她称之为great arc,不同族群从中挑选了不同的元素构成了自己的文化,带来了patterns of culture。或许也可以看成是不同的群体在存在差异的状况下演化,正是这种演化条件上的差异带来了全部的不同,如生活在不同的纬度带来了皮肤和毛发颜色上的差异,不同的机遇带来了民族发展快慢的差异等。当然,主要的文化骨架还是类似的,就像不同种族的人身体上的差异仅仅是颜色之类表面特点上的差异,而不是身体组件结构与数量上的差异。
显然,文化不是有意设计出来的,个人生命短暂,而且更大的问题是智力有限,无法完成这样的重任,因此很多人喜欢把文化称作是进化的产物,一些人进而提出一种文化上的相对论,认为不同的文化是不同的族群自身进化的结果,有自己的理由,适合该族群的发展,于是这些文化相对论者认为,不该从别的文化的视角,或以别的文化的标准来评价一种文化的好坏与否。有人提出,这种相对主义观点有一个好处,就是宽容,能让任何文化不把自己的标准或观点强加给其它文化。但是文化相对主义本身是一个错误,用一个错误来纠正另一个错误就相当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最多只能用作对付那些愚蠢而冥顽不灵的人的一种权宜之计。
许多人不明白,进化本身并不寻求价值和意义,难道看不到自然中如丁尼生所说的处处透露出残酷杀戮的血牙腥爪吗?并不是说能够竞争成功、完成生存和繁衍就是好的,恐怕基因听了这种很傻的想法睡着也会笑醒。真就努力扮演自己作为基因打造的生存机器的角色了是吧?当然,原生智能也只有这么点儿智力,有意无意都在进行进化上的竞争,所以人们常常会排斥、贬低、否定异己的文化,也引发一些蠢货更加低级的反应,他们甚至认为,像损害女性的“割礼”和让寡妇自焚殉夫这些文化习俗,别的文化(“西方”文化)也无权评价——这让我对自己的无知与天真深感震惊,居然没有想到人类当中有些人竟然蠢到这种地步,以至于对赤裸的野蛮和残忍视而不见。
明眼人如罗伯特·埃杰顿也已经意识到,人们用于处理社会与自然环境问题所应用的一些信念、价值观与社会体系,“也可能源自毫无意义的残酷、无谓的虐待以及十足的愚蠢”。不是所有的文化都是合理的,或者说,在迄今为止的所有文化中,都有许多制度或习俗上不正当、不合理的地方。长久以来,人们没有能够找到一个得到完备论证的价值标准,类似功利主义、义务论这样的尝试都是失败的。明智的人或许因此才反对所谓的“文化霸权”或“文化优越性”,反对一种文化把自己看作是唯一正确的标准,但是也意识到并不是因此也不存在是非或正误问题,而只是一种萝卜青菜式的好其所好。
当然,一些原生智能人,尤其是一些话语权的掌握者作为权力集团的传声筒,他们拒绝承认存在普世价值,公然声称自己文化具有优越性,扬言要抵制别的文化的“霸权”,这不过只是自私自利的动物本能发作了而已。这就是人的天性,来自原生智能的设定。处于上层的精英对国家和集体利益之所以重视,是因为这是他们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不难理解,当某些国家或集体的利益与这些权力贵族的利益相冲突,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牺牲国家或集体(民众)的利益来为他们自己服务。这种现象在集权(君主、独党之类)统治的国家屡见不鲜。
缺乏这样一个标准,有些人就艰难地提出一种“进步”的定义,比如更舒适的物质条件,更健康的身体,更好的医疗条件,更长寿等。但是,或许对价值标准定义并不困难:任何族群,都应该以提升民众的幸福为目标,并且是其中每个个体的幸福,而不是像一些功利主义所错误以为的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正如一些人所质疑的那样,需要功利主义者首先回答这种加总得来的总量的价值如何推演得来。仔细探究可以发现,这种总量没有价值,这种加法也是错误的。这样一种以族群中每个个体幸福为目标的文化,我相信能够符合施韦德所说的“经得住外来批评的生活方式”,“是真正值得肯定的文化”。
但这看起来是一种“乌托邦”文化。人的原生智能的设定就是与她人进行利益上的竞争,为生存与繁衍而努力。这就意味着,作为一种进化的结果,“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利益上博弈的结果。就像丛林法则是弱肉强食,我们也能看到,在人类的社会中存在各种低劣的现象,比如强大的国家或族群对落后的国家或族群进行殖民剥削,在生理上和社会活动中占有强势地位的男性对女性进行利用与剥削,以及各种形式的统治集团在权力上难以遏止的腐败,甚至一些专制的统治集团不仅恬不知耻地统治自己的同类,甚至还是采用德隆·阿西莫格鲁与詹姆斯·罗宾逊在《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中所说的攫取式政治制度损人民大众以利己,奥尔森因此称之为stationary bandits等。一贯被称颂的人性,人的本性,看上去只是一种自我美化导致的错误。
认为自然进化出来的产物是可靠的、成功的,这种观点并不正确。斯泰恩的《复杂社会的崩溃》就是在谈一些靠自然进化发展出来的文化如阿兹特克文明为何会崩溃;我常提起哈耶克论证自由市场优于计划经济时用的就是这个逻辑,他认为自由市场是自然进化出来的成果,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但这显然是一种休谟早就批评过的归纳逻辑的缺陷,罗素用火鸡总结每天农场主都会来喂食即使在圣诞节到来的时候也是如此来说明其中的错误。或许他自己也意识到,进化并不完美甚至并不最优,比如奥尔森在《国家兴衰探源》中说,市场会自然发展出来垄断,而垄断会妨碍而不是推动经济的发展。
不过似乎也不必过于悲观。里德利写了一本《理性乐观派:一部人类经济进步史》,虽然我反对他的乐观,但是也认为人类文明史虽然缓慢蠕动,但是总还是在前进。回看我们人类的历史,会发现今天的社会,人们在思想上远比过去各个时代的人更加文明。以女性问题为例,在历史上任何时代都没有像今天那样关注、提出和讨论女性受歧视的问题。一方面这是由于人类文化上存在一种知识的积累现象,随着知识的不断增加,人们的认知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问题进入公共探讨的视野,随着这种探讨的增加如密尔所说更多的谬误被去除。另一方面,物质水平的提高,在某种意义上推动了“精神文明”的发展。
韦伯以为,新教伦理推动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或者这是当时发生的情况;可能即使新教,社会的发展依然会发展出资本主义精神,就像今天看起来除了少数一些国家,全世界都发展出一种资本主义精神。受本能的驱动,在对应的环境中,人会发展出一种地主精神、权力贵族精神、资本家精神,这是占有更多资源、在竞争中获胜的一种方式。如果提供一种科举制度或公务员考试,那么这种努力就会普遍存在;过去的土地资源作为一种主要的财富来源,在今天已经不再适用,于是通过商业积聚财富就是一种新途径,从而发展出资本主义精神。
与之类似,人的“意识形态”自身也表现出一种随着环境的改变而进行的适应性变化,这种变化总体上看是在不断进步。罗纳德·英格尔哈特提出传统的生存价值观与新时代的一种“自我表现价值观”的不同。我之前曾把前者称之为“生存型人格”,也可称之为生存型意识形态,假如人成长与生活在匮乏的环境,就容易发展出这种人格,为生存与繁衍而放弃其他任何价值,因此才有英格尔哈特所说的,这样的人赞成维持大家庭、爱国爱领袖,重视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有高度的国家自尊心,赞成一致,反对冲突(抱团求生),主张顺从当局,遵守规定与习俗(放弃权利换取生存机会),否定离婚,反对不婚不育(为繁衍而不为幸福),人际信任度更低(资源匮乏、竞争激烈),宽容度低,不讲环保,不关心歧视问题等等。
或许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在21世纪迸发的在思想观念上和生活方式上迸发出的激烈的代际冲突的根源。经历社会动荡的旧的一代或几代人,发展出来的是生存型人格,或说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但是在所谓的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新媒体时代成长起来的一代或几代人,则逐渐发展出英格尔哈特所说的“自我表现型”人格或价值观。物质水平的提高,使得新一代人在满足了马斯洛所说的匮乏型基本需求之后,开始关注自己的成长需求,比如尊重、爱与自我实现,因而在人生的追求、爱情与婚姻、个人的政治权利等各个方面与老一代人都有所不同。正是由于存在这样一种“进化”,所以我才说没有必要那么悲观。人类的智能,自身存在一种“进步”性,通过积累知识,提升认知,有能力逐渐理解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积累越多的知识,知道得越多。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柏林对“知识即善”的怀疑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