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与科学
弗雷泽在《金枝》中把巫术看作黑线,把宗教看作红线,把科学看作白线,然后把人类思想看作是由这三种思想编织起来的网。这样来看的话,这个思想之网在开端之时黑色大行其道,然后是红色压制黑色,最终白色崛起,逐渐替代红黑两色。不过,黑红两色虽然失势,至今也并未消失。
巫术实际上就是魔术,或者说魔法,或者说法术,但是并非作为一种娱乐表演或其他噱头,却是作为一种技艺或说是一种办法,被比较原始的文化中的人们用来解决一些日常遇到的问题,比如给人治病、侦破罪案、预言战事、保证丰收等等。这是因为,这些文化所知甚少,人们只是观察到了一些表面现象,却不懂背后的原理。根据这些肤浅的观察而想出的这些办法,即使对她们自己来说也是不知道怎么就起了作用——当然,我们现在知道,并没有什么作用,有时不过是有些心理作用而已。
她们自己并不觉得没有作用,否则就不会去搞这些被我们称作巫术、迷信的东西。毕竟,她们还因为搞这些东西被包括像泰勒、布留尔在内的一些人看作智力上有问题。我们现在也知道,并不是她们智力上有问题,如普里查德、马林诺夫斯基、博阿斯以及后来的杰拉德·钻石所说,我们的这些原始祖先或落后文化里的人不傻,她们只不过是所知有限,却对自然做了过度的推论或狂野的猜想,于是犯了很多的错误罢了。
问题就又回到了人的原生智力问题:一种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寻求有用的答案而不是通过完整的逻辑推理来获得真理的信息加工系统。由此会产生两类问题:其一,我们的认知,会受到原生智能的“功利取向”的歪曲;其二,我们考虑问题缺乏逻辑上的严谨性。
我们重新来提出认识论的核心问题:什么样的知识是可靠的?答案只有一个:经过严密逻辑推理的结果才是可靠的。我们的感觉、直觉、想象力都不能保证一个想法、观点或结论的可靠性,因此所有从感觉或直觉得来的结果都是不可信的。
有些人不这么认为,就像布莱恩·里德雷。他在《科学是魔法吗》中说,关于人文学科的研究,包括艺术、宗教,需要的是直觉、想象力等非理性能力。布莱恩·里德雷自己是一个物理学家,还在一个大学里教书,他的这个观点充分对应了罗韦利在《时间的秩序》中所说的:
即使是物理学家也难免会胡说八道。
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现象:一些人在某个领域获得了某些成就,至少掌握了相当的知识,他们于是就忘记了谦虚谨慎,甚至变得妄自尊大起来,开始对超出自己领域之外的东西评头论足,出尽洋相。不过,里德雷的问题还不止于此,在我看来,他甚至没有发展出一种逻辑思维,没有领会“科学精神”。
在我看来,巫术或说魔术,是现代科学的前身,尽管它并非寻求真理,只是尝试解决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较难的问题。我把巫术称作是箱外思考,也就是说,只是观察到了外部的现象,然后根据这些现象做了一些推断。格尔兹在《文化的解释》中曾提到一个例子,他说通常我们在家里,一按墙上的开关,灯就亮了。按开关与灯亮,就是能够观察到的现象;根据观察到的这个现象,不仅是从来没有用过电的古代人,甚至就连巴甫洛夫的狗都会认为二者之间存在一种联系。这就是我所谓的箱外思考。
费曼曾经描述过这种箱外思考,他称之为cargo cult science。南太平洋小岛上曾有美军基地,当地土著人看到一些运输机来来去去。后来美国人撤出,这些土著想要继续有飞机飞来,怎么办?她们模仿之前的美国人,铺设了跑道,在跑道旁边生火指示方向,搭造了棚屋,一个人坐在里面,头上戴两片木头,插几根树枝,就像带天线的耳机,嘴里还模仿仪器的声音:嘀嘀嘟嘟。但是飞机就是不来,就是不来。
弗雷泽与泰勒都注意到,巫术所采用的原理是相像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性。许多求雨仪式都模拟下雨的样子洒水,在播种下种子的土地上进行性活动以求丰收,通过带有不确定性的掷骰子问卜具有同样不确定性的未来前程,就像是说,借助一些相似或相关的属性,能够让我们顺藤摸瓜,知悉另一些属性或触发另一些属性对应的现象出现。这种思路在极为简单的事情上还能奏效,稍微复杂一点就成了笑话。
真正的科学发展出来,看上去并非只是积累了更多的箱外观察,毕竟这种观察实际上就是在积累数据。原始文化中的人的观察,就像我只看到一次某个人出现在一个店面里;如果在店门口装一个摄像头,让现代人工智能来观察,发现她每天朝九晚九地出入店门,这就是积累出来的大数据。根据我观察到的信息,认为她是店里工作人员就显得草率,但是根据人工智能的大数据就能得出基本上正确的结论,但是科学不是这种大数据的积累。因此Pearl和Mackenzie才说,或许人工智能的未来是研究因果而不是只做统计。
科学自身看上去更像一个打开黑箱的过程。休谟曾说,我们无法判断因果关系,不过是发现一种现象与另一种现象的相伴而生。就像前面所提到的开关与电灯的关系,按开关的动作与灯的变亮是两种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如何判断是因果关系呢?答案或许就是:打开墙壁,研究一下线路;拆开线路,研究电流,如此等等。由于有这样一个拆解过程,引发了里德雷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误解,他们误以为,所谓科学,只是拆开整体,还原为组成整体的细节部分。他们说,由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所以科学研究能力有限,不能揭示关于“整体”的真理。
里德雷说,把人分解为细胞、夸克,并不能告诉我们关于人的本质。他认为,关于人、社会,以及任何人文学科,都不是科学研究的范围,而是神学、美学的研究对象,通过感觉、直觉、想象力来获得伦理的、美学的知识。他又说什么科学是研究非人的、物理的、机械的世界,而关于人的、有意识的、非机械的力量世界,需要宗教来给出启示的真理,科学不能解释意识、伦理、艺术与宗教等等之类的话。
这类观点看上去也不难理解。过去的“科学”,从古埃及人的数学、天文学研究开始,给人的印象就是在研究代数、几何,研究各种物理现象。没有人研究生命现象,没有人研究DNA、脑神经构造、作为复杂系统的社会现象,为何?非不为也,实不能也。费曼就说,社会学太复杂,于是他去研究简单一些的物理学。但是里德雷由此就认为,科学不研究人,不研究意识;科学只研究细节,不研究整体;科学只研究简单的东西,不研究复杂的东西。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得诺贝尔奖的人是费曼而不是里德雷的原因。
不错,科学并不提供全部的知识,我已经说过,科学提供关于真的知识,但是还有关于价值的知识。那么,这种关于价值的知识从何而来?还得从真而来。里德雷一定是受他的宗教信仰的迷惑,导致他思路的扭曲。当他说由宗教提供启示的真理时,他一定是像帕斯卡一样,忘记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比如说,宗教如何提供的启示的真理?罗素、费曼这些人,虽然也在宗教的洗脑氛围中长大,但是都曾经想过,宗教所提供的那些说法如何是可信的,可靠性在哪里。然后,他们都发现,宗教最终来自一些人“自称”的“天启”,即使说,这不是在蒙人,但是又有什么理由仅仅相信一些人的空口?
所谓的美学、伦理的真理,需要以关于世界自身的真理为前提。里德雷说,当科学家揭示一些自然的奥秘时,她几乎不可能不感到一种宗教式的敬畏……在科学家心里唤起了那种与神秘的宗教体验相联系的狂喜与谦卑。就像人们在艺术作品中获得美感一样,这首先是一种智能的反应,因此要研究美、宗教体验,应该先弄清楚智能的本质。否则,世界在我们面前就表现为外在的自然、物理世界,以及另一个背后由精神、感受推动的神秘世界。里德雷说,有些人认为人为生化机器,“这非常让人不安”。他的这种不安让我有点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