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幽灵:个人利益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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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种关于进步和进化、个人和社会的简单狭隘的意识形态理解,在一个个性和理性逐渐成为日常生活常识和物质生活高度繁荣的西方世界,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信仰危机。
本读书笔记来源于对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选文《知识在社会中的运动》和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对于个人主义的实证主义行动理论分析的比较。简单来说,本文将哈耶克的个人主义经济思想放入到实证主义行动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去理解。第一部分会简单描述哈耶克本章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将回溯霍布斯社会思想所提出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自利的个人之间的社会秩序是否是可能的?如果是,如何在自利的个人之间实现社会秩序?以及探讨霍布斯以来的思想家尤其是功利主义思想家的回答。第三部分描述对比分析帕森斯和哈耶克对于西方文明社会的衰落的不同理解,从而进一步思考上述霍布斯理论中关于社会秩序的这个问题。
被遗弃的路:哈耶克与个人主义
“有一项计划的基本论点是,不是追求利益的自由企业的系统在这个时代失败了,而是它从来没有没有被尝试过(F. D. Roosevelt.)。[1]”
《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构建一种合理的经济秩序”。哈耶克先批判一种臆想,如果我们掌握了关于这个经济秩序达成的手段和目的所需的所有信息,那么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这种假设的前提之中,在一个理想的经济学模型中答案不言自明,达到最优的状态就是所谓的任何两种商品或要素的边际替代率在其任何用途中都相等(哈耶克 & 邓正来, 2012)。
这样一种封闭式的自问自答的论证即使能够给我们一点启示,也是完全不够的。问题在于这种前提假设并不是实际的,现实中关于这一经济秩序的手段和目的的信息或者说知识并不是给定的或者为某个人掌握的。哈耶克指出,知识实际上由参与整个经济活动的居于不同位置但是又相互关联的人来掌握的,如何运动这些知识在哈耶克的视野中有两种手段,个人主义的和集体主义的。集体主义的思路即使将所有的知识都交由一个行动者(通常是政府)来制定中央的计划(planning),然后由这个中央的行动者来指挥控制所有的行动来实现知识的运用。个人主义的思路则是放任每个个体自行去行动,让他们各自分散掌握的知识去指导他们的行为,尽管每个人都是自利的,但是每个人的行为所遵循的知识包含了对他人行动的反应,通过这种反应与被反应,每个人的行动被关联到一起,从而实现了一种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个人与社会的利益一致性。
哈耶克无疑是猛烈地抨击了前者,而证明后者。其证明的主要方式就是分析这种关于经济秩序的知识本身及其得以利用的手段的性质来实现的。按照哈耶克的说法,这种知识以及如何使用这种知识的知识只是被个体分散掌握的,将所有的知识全部从分散的掌握者中转移到一个中央计划者中是不可欲的。关键在于这种知识本身不仅是分散的,还是变动的。如果经济活动本身是不变的从而使得这种传递和计划成为可能,那么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意义。因为在这种假设下,一旦一整套的关于经济秩序的制度体系得以建立,只需要强制人们遵守即可,那么本文讨论的知识也就没有了任何的意义,但是现实市场中的经验证据明显否认了这一点(这个问题下文会进一步谈到)。尽管个人对于知识的获取和采取响应的行动也存在类似于中央计划者的延迟,但是相对中央计划这已经是一种相对合意的状态因而应该得到推行。
未被回答的问题:霍布斯的幽灵
哈耶克的论证建立在一个基本的假设之上,即市场参与的个体掌握了他采取行动所需要的相应的知识并会根据一套理性的规则来运用它。哈耶克理论的问题的成功和失败都在于此,在进一步分析之前,我们不妨回顾霍布斯和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去思考哈耶克之前的思想家是如何思想类似的问题——“如何构建一种社会秩序”,以及一种对人的行动动机理解的核心——“理性”,如何在西方思想中逐渐变成一种帕森斯批判的狭隘的简化的“经济理性”。诚然霍布斯和洛克都走向了一种社会契约,但是他们到达这个结论的路程却截然不同,从而展示了这个问题内在的张力和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社会秩序本身表明了一种从自然状态到社会秩序的过程。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是完全自利的人,人的唯一的理性与自然法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由此导致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the war of al against all)”的自然状态,从而使得每个人的生存状态都是及其糟糕困苦的。由此,为了自我的保存和发展,人们推导出来的社会秩序就是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价值中立和绝对权力的利维坦维持下的社会秩序,所有人都放弃自己对于互动行为的裁量权而完全听命于这个最高的利维坦的。同时正如这个利维坦是单个的个人与个人之间契约所建立的所暗示的那样,它直接代表了所有的个体,并几乎控制了所有的社会生活,正如《利维坦》一书的封面由密密麻麻的小人和各种各样的生活场景所组成的那个利维坦形象一般(霍布斯 & 朱敏章, 2010)。霍布斯从个人利益到社会秩序的推导在逻辑上非常严密,但因为其对代议制民主的抨击和专制倾向长期受到攻击。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要温和得多,在洛克对于人的假设要更加温和,人基于自然法的理性包含一种以不伤害他人为基础的相互保存[2],其自然状态乃是一种资源充裕条件下的人人依据自然法行动的自得其乐的和谐状态。这本就是一种合意的社会秩序。只是出于一些不便,人们愿意把自己的权力作为一个整体委托给一个公权力来管理公共生活,与此相对的公权力并不是绝对的,毕竟推翻政府权力的代价——无政府状态并不像霍布斯描述的那么糟糕(洛克 & 丰俊功, 2019)。
理解洛克和霍布斯理论差异的关键,在于不同的人性假设,也就是理性的定义不同。洛克的理性中包含一种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基于自然法的一致性,也就是阿勒维所称的对利益的天然同一性(natural identity of interests)的理性认可[3]。在此基础上达成社会秩序的机制除了政府的建立之外,还有寻求共同的目的和交易机制,正是在交易机制中,洛克建立了古典经济学的经验起点和中心。
在此基础之上的古典经济学逐渐建立起来了一套基于平等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为基础的经济学理论。但是正如马尔萨斯对于洛克的批评所指出的那样,这一整套理论其实建立在一个社会秩序已经建立的社会,亦即类似于洛克对于人性的温和假设,即所有人都会遵行理性的规则行事,从而避开了霍布斯所说的那种战争和欺骗的混乱。由此,这其实并不是解决了“如何建立起社会秩序”的问题,而是在解释一个已经建立起来的经济社会秩序是如何进行通过价格机制进行自我维持的。但它始终无法回答的是如何在混乱中建立起这样一种社会秩序,因为在其人性的假设中这种混乱就不会存在。
这样一种基于形而上学的人性假设的经济秩序不被后来的人接收就在于其与现实的距离,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欺诈和斗争表明所谓的经济理性的局限。更重要的则是马尔萨斯人口论中所指出的洛克的自然界资源总量富裕的假设的破绽,由于自然增长慢于人口增长的速度,人与人之间迟早还是会陷入霍布斯所说的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从而使得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市场机制所赖以发挥作用的社会秩序崩坏。马尔萨斯对于社会秩序维持的机制的回答是一种道德的克制——人们对于后代的道德责任,在这里尽管马尔萨斯仍然运用竞争来理解,但是强调只有基于某种规范秩序的竞争才是有益的(马尔萨斯 & 郭大力, 2008)。最后值得指出的,是这种由于人口增长导致的战争状态被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回答,即有限的自然资源将通过自然选择的淘汰机制实现社会的维持(迪肯斯 & 涂骏, 2005)。
此世的救赎:帕森斯与社会行动理论
我们在回顾了自霍布斯以来的个人主义的实证主义行为理论后,再来思考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是有益的。应该说,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在本文中所强调的分散于社会中个体掌握的知识以及每个人对于知识的运用,以及这种运用如何在分散的无意识的状态下自然达成一种和谐的经济秩序,从而抨击中央计划的不可能,这一整套的解释逻辑都仍然在霍布斯以降得关于“如何实现社会秩序”的讨论之中。如何按照上一部分的分析,我们自然需要仔细思考哈耶克关于每个行动者掌握市场活动的他这一环节的知识以及按照这种知识行动的假设,这种关于人的理性的假设几乎是不可讨论的,如果我们推翻了这一点,恐怕就很难进行下一步的讨论。我们不妨把思路放在哈耶克对于中央计划的抨击上来。中央计划本身作为一种理念构想,事实上在哈耶克生活的经济大萧条时代逐渐流行,从而使得他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如此痛心地在第一章以被遗弃的路(The abandened road)来指代被取代的放任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F. A. 哈耶克 & 王明毅, 1997)。
这种遗弃来源于经济大萧条和两次世界世界大战所带来的对于西方文明的怀疑,其中重要的表现就是从放任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转向了强调国家宏观干预的凯恩斯主义,而哈耶克并没有在和凯恩斯的论战中成功。《通往奴役之路》展示了这种计划(planning)思想的威胁之处——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自由主义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和福利已经不再能够满足,一种基于历史的发展的意识形态深深地根植在人们的心中,使得他们在发现自由主义的经济不再能够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时候,就转向一种计划式的经济发展方式。而哈耶克至少指出了这种计划本身的问题以及这种计划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可能导致的可怕的后果——必然到来的专制独裁对当前西方文明成就得以实现的根基政治民主的摧毁。
这种计划实施所需要的知识既然是分散在社会中并处于变化之中,关于这种计划所需的知识的集中本身就极其困难因而是不可欲,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可能沦为某种主观臆断而使得这个计划实际上效率低效;其次一种经济领域的计划的想法之所以会导致政治上的专制,从而会威胁整个西方文明习以为常和个人自由赖以维持的东西,在于这种计划本身所需要的知识的侵略性,这种中央计划本身意味着对于相关的知识的全部获取以及对于相关资源的全部动员。在这种知识和资源的获取过程中,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界限将会模糊,因为关于某种产品的价值判断必然根植于到每个个体的深层精神世界,市场机制通过价格把这种主观的判断表现出来,从而在所谓的市场最优条件下能够包含人的价值判断(效用)。更何况关于这种个人掌握的知识的可获得性本身也是值得推敲,计划形式下的经济环境会模糊人对于某种产品进行评价的参照系,加之这种知识集中的困难,最终极易滑向对于个人精神世界的侵蚀和一个任意的专制权威的建立(F. A. 哈耶克 & 王明毅, 1997)。在这里,哈耶克反驳了霍布斯意义上的利维坦“全知全能”的可能性,并认为在一个利维坦之下维持个人和公共生活的界限的不可欲。由此,哈耶克竭力说服全世界从计划及其暗示的专制主义中,重新回归西方文明得以建立和维持的基于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和民主政治。
帕森斯对于西方文明的衰落的理解以及关于“如何实现社会秩序”这一问题的回答则与哈耶克截然不同。在帕森斯看来,正是穆勒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中对于世界的化约的人性假设,一步步狭隘化了西方文明繁荣赖以维持的对人的思考,导致了西方文明的衰落。经济行动的理性概念,无法理解社会秩序,因为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的观念无法解释霍布斯意义上的社会秩序的问题,从而事实上回避了政治和道德的问题,从而无法达到一个社会整合的框架(帕森斯, 张明德, 夏遇南, & 彭刚, 2003)。
帕森斯指出,这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对于人性的假设,在这样一种占主流的社会思想中,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被塑造。正是这种关于进步和进化、个人和社会的简单狭隘的意识形态理解,在一个个性和理性逐渐成为日常生活常识和物质生活高度繁荣的西方世界,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信仰危机。
在人们对于进步和理性和简单理解上,帕森斯和哈耶克的理解是类似的,关于计划和迅速发展的盲目和狂热都在于来源于一种简化狭隘“理性”,但是帕森斯没有像哈耶克一样重申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价值,而是力图寻找社会行动的普遍结构,重新讨论西方历史上关于人的动机、目的,人与社会的联系方式,从而使得政治和道德的讨论成为可能,从而构建出一套新的社会整合的理论框架。在其基于此构建起来的社会行动理论中,帕森斯构建了一个将行动和行动深处的价值规范结合在一起的行动理论,通过展现行动中随着环境变动的道德性,摆脱了对于理性的狭隘理解。由此,帕森斯建立起了一个希望能够完成此岸救赎的新的参照框架(frame of reference),从而希望引导人们回归西方文明的真正的关于个人和社会的理解的知识。
我们至今仍然生活在包括霍布斯、哈耶克和帕森斯等学者的文字所构建的知识世界和现实世界中,而这其中的核心问题——“如何实现社会秩序”,是从霍布斯开始就一直困扰思想家和普通人的问题。人作为一个个体的能动性和他所处的客观环境的关系,是社会科学的永恒的纠结,也是一个普通人的所有生活的永恒纠结。
参考文献
迪肯斯, P., & 涂骏. (2005). 社会达尔文主义: 将进化思想和社会理论联系起来. 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哈耶克, & 邓正来. (2012).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哈耶克, F. A., & 王明毅. (1997). 通往奴役之路.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霍布斯, & 朱敏章. (2010). 利维坦. 长春: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洛克, & 丰俊功. (2019). 政府论. 北京: 金城出版社.
马尔萨斯, & 郭大力. (2008). 人口论.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帕森斯, T., 张明德, 夏遇南, & 彭刚. (2003). 社会行动的结构. 南京: 译林出版社.
脚注:
[1] 转引自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一章。
[2] 洛克在《政府论》中指出对于伤害其他人肉体和夺取他人财产的人,因为其失去了自然法所要求的那种理性,因为已经不再是人,而可以在肉体上被消灭。
[3] 转引自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