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无根浮萍上的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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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飞天拉面神教(Flying Spaghetti Monsterism, FSM)创始人博比·亨德森在那封著名的致堪萨斯州教委公开信中声称:“自1800年代以来,全球海盗数量的减少直接导致了全球变暖、地震、飓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后来随着亚丁湾海盗活动日益猖獗,亨德森又指出索马里“海盗数量最多,碳排量最低”。亨德森这种看似荒诞的理论其实是在讽刺某些宗教团体——他们常常声称世界上大量的灾难、饥荒和战争是由于人们缺乏对神的尊重而引起的。当然,无论敬神与否,人们都不会因全球变暖而去怀念海盗横行的时代。而亨德森选择用“海盗”来营造荒诞感,正是由于“海盗”在西方人意识里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名称,它已经演化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
在飞天拉面神教信仰体系中,海盗作为最早皈依飞面神的教徒,是“绝对神性的体现者”,而他们“强盗和流氓”的负面形象,乃是由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和印度教奎师那派联手歪曲散布的。飞面教徒认为,真正的海盗是“热爱和平的探险家和正义的使者”;至于现代海盗,则和他们“历史上热衷找乐儿的海盗”祖先毫无共同之处。
这种对古典海盗的好感,也许可以溯源到殖民地时期美洲居民与海盗的互利关系。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海盗自然与“热爱和平”“正义”这两种品质毫不相干。美国历史学者埃里克·杰·多林通过《黑色的旗,蓝色的海:美洲海盗史》这部旨在“颠覆大众错误认知和漫画式刻板印象的作品”,把海盗的本来面目从卷帙浩繁的史料与光怪陆离的传说中剥离出来,呈现给了当代读者。
地理大发现早期的海盗多有私掠者背景,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他们是持有英国政府所颁发的私掠许可的。当然二者身份界限并不明晰,非战争状态下的国家针对别国发放私掠许可,其合法性本身就值得质疑。著名的德雷克船长在南美洲西部海岸对西班牙殖民地和船只大肆劫掠时,所持有的正是伊丽莎白一世交给他的秘密指令。西班牙人眼中的海盗,成为了英国人传颂的英雄。德雷克船长甚至用劫掠来的财富从伊丽莎白女王那里换取了一个骑士爵位。
私掠者的委任状并不都是直接得自英格兰王室,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殖民地总督发放的。这就引发了另一种问题:当殖民地与宗主国的利益不一致时,私掠许可得到的只是殖民地总督的背书,其合法性更难以让人信服。除个别时期外,宗主国出于保护正常贸易的需要,对海盗行为并不容忍。伊丽莎白女王的继承人詹姆斯一世就曾宣布任何形式的私掠行为均属违法。
而殖民地则不然。在加勒比海巴克尼尔海盗不对本地区进行侵扰的情况下,此时的殖民地当局与各阶层,往往会对海盗持欢迎态度,甚至为拉拢海盗各殖民地之间还会产生竞争。
殖民地与海盗的互利关系是多方面的。首先,海盗会给殖民地带去的实实在在的财富、金银。海盗并不讲究勤俭持家,他们劫掠到的财富绝大部分还要挥霍掉,而他们带来的金银也极大缓解了殖民地钱荒的窘境。其次,海盗带来的货物也很受欢迎。受英格兰《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s)限制,进入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由英国人驾驶的英国船只来运输,并经英格兰转运,运输成本增加之外还要被课以高额关税。而海盗的赃物自然不用走这个程序,它们的价格也就要比合法输入的货物便宜得多。殖民地总督在与海盗的合作中可以获得不菲的非法收入,而商人、殖民者等阶层也能从海盗交易中获利,这就在殖民地为海盗创造了一个强大的支持者群体。另外,殖民地早期的自卫力量可以用捉襟见肘来形容,宗主国却对此并不上心。与殖民地利益纠缠在一起的海盗(如托马斯·佩因船长)有时却会对侵扰殖民地的外国私掠者予以驱逐或打击。这一时期 “海盗带来的大量金钱、货物和身强力壮的劳动力足以使他们成为(殖民地)一股重要的经济、社会和军事力量。”
殖民地欢迎海盗,同时海盗也需要殖民地。他们需要有购买物资、出售赃物、招募人手、寻求医疗救助、洗刷和修理航海船只,以及享受酒精和特殊服务的地方。
17世纪90年代,随着西班牙船队加强保卫力度,牙买加和其他地区的政府也在打击海盗;另一方面西班牙从美洲获取的财富也在减少,这让加勒比海地区的海盗前景日趋黯淡。1692年6月7日的牙买加大地震也使以罗亚尔港为基地的海盗深受打击。
海盗与北美殖民地的互利关系并未就此终断,海盗们在印度洋上发现了新的猎场。这一时期的海盗被称为“红海人”,主要在阿拉伯海北部、亚丁湾和红海附近对莫卧儿船只进行劫掠,活动区域与今天的索马里海盗相似。海盗们从殖民地出发,往往以马达加斯加东北海岸线之外的圣玛丽岛作为在印度洋开展劫掠活动的基地。同之前的加勒比海盗一样,红海人给殖民地带去了金钱、货物以及奴隶,他们和殖民地各阶层的利益纠缠在一起,甚至不少海盗本来就是殖民地“本地群体中受殖民者认可和爱戴的成员”。
红海人给殖民地带去大量财富的同时,必然给被劫掠的莫卧儿帝国造成大量损失,传奇海盗艾弗里船长甚至直接打劫了归莫卧儿皇帝奥朗则布所有的朝圣船“超富号”——光听这名字就可以想象到艾弗里发大财了。奥朗则布把怒火喷向了大英帝国在印度的利益代表东印度公司:关闭工厂、停止贸易。
这种后果是英国政府不能承受的。海盗活动对正常贸易的影响威胁到了英国的发展和国际关系中的支配地位,再加上商人阶层在打击海盗活动过程中的不断敦促,英国政府下定决心加大对海盗的打击力度。新成立的贸易委员会(Board of Trade)代替了原来的贸易和殖民地委员会(Lords of Trade and Plantations)。贸易委员会甫一成立便把打击海盗活动作为本机构的头等大事,向各殖民地发文“恳求他们改进自己处理海盗问题的方式”。英国政府还撤换了一批纵容海盗、与海盗交易的总督,直接从殖民地上层掐断与海盗的利益联系。同时,直接对海盗进行的军事打击也收到了成效。英国政府还着力于通过采用一系列新法规来抑制、打击海盗活动,并将大批海盗送往伦敦接受审判。另外,《1698年东印度法案》恢复了东印度公司在好望角以东所有地区进行贸易的专营权,这使得从马达加斯加到殖民地的奴隶运输通道关闭了,海盗与殖民地的联系之一也随之被切断。在英国当局所采取多重措施的合力影响下,到1700年,美洲殖民地对印度洋地区海盗活动的支持已几近于无。
1701年-1713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海盗活动不再是人们所关注的大问题。具有航海技能的水手们被大量吸收进皇家海军,随着水手数量需求的增加,私掠船和其他商船上水手的待遇也水涨船高,而航海者打舰劫船的欲望降低了。不过在战争结束一段时间之后,这种“低迷”趋势又有了反弹。
战争结束头几年的商业繁荣过后,失业的私掠者和被裁员的海军士兵依然要靠海谋生。西班牙海岸卫队(Guarda Costa)和私掠者对英国商船的侵扰更是让大量水手失业,这为海盗活动死灰复燃提供了充足的人手。不想再忍受船长或其他高级船员的欺压而发动小规模哗变的水手、因西班牙运宝船队失事而聚集的寻宝之人、被西班牙海岸卫队欺压失去谋生手段的洋苏木砍伐工人、被海盗邀请或者胁迫加入队伍的海员,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也成为了新时期的海盗。而传说中的财富、相对较轻松的工作、经常能喝到的酒水、不受世俗法律约束的状态也许是他们加入海盗队伍的诱因。
这些海盗已不同于先辈,他们对英国船只和殖民地进行的劫掠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英国政府继续实行此前多种打击海盗活动措施,并根除了新普罗维登斯的“海盗共和国”。
此时的海盗活动已不符合日渐稳固、繁荣的殖民地社会的利益。当局决心在海上打击海盗,并在法庭上将他们绳之以法。殖民地民众对海盗的态度也发生了极大转变。海盗去加勒比海或印度洋打劫外国船只然后回到殖民地消费的时代已经过去,此时的海盗常在近海或公海劫掠美洲船只,更有甚者还会攻击殖民地城镇。他们“非但无法再为殖民地经济提供有益的补充,反而会给经济造成破坏”。他们从殖民地民众的子弟、朋友变成了专事破坏活动的外人。
失去殖民地土壤支持的海盗如无根浮萍上的猛兽,并不能长久地生存下去,1726年之后,北美地区明显的海盗活动已经绝迹。他们的故事在咸涩的海风中流传播散,掺和着生活在陆地上的人们的想象,愈发变得光怪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