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啊科学,多少迷信假汝之名以行
题目是乱写的,看起来不会那么无趣
一、科学的边界问题
首先,我只是一个被物理系拒收,不是很情愿(但却很幸运的外打正着)地跑去学社会科学的家伙。所以我对科学、科学家和科学研究活动并没有什么发表意见的资格,在此我只能本着对科学精神的敬畏与向往描述下我感知到的东西。这里主要处理的问题不是科学问题——那是一个我无法把握的领域——而是科学与普通人的关系。
“科学”与“民主”作为两种坐标式价值在五四时期被介绍到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但“科学”怎么能作为一种价值标尺而存在呢?“科学”概念更多的是被当作西方文明的精神之一元,而非仅止于一种学科体系。这样一种源自不同权威体系的精神,当然是可以作为质疑现实的资源予以运用(实际上,在西方的革命运动中科学也是作为这样的角色而在场的),但这不是“科学”本身的逻辑。
科学作为学科体系存在,其涉及的领域在于我们面对的世界是如何的,而不是我们如何面对这个世界。正是由于其关注的问题的明确性,研究方法上的相对客观性,科学才获得了其他任何学科都无法取代的地位与权威。但我们要注意到,科学的边界何在。科学只能在一系列精确限定的条件下研究事物之间的因果性关联。超越边界,处理其无法涉及的领域,甚至进而进入价值层面,就意味着科学的精密性无法得到其自身方法体系内的保证。
“经××科学机构权威论证,××产品如何如何,使用它可以如何如何……”
“某国科学家发现,××(一般是食物、饮料之类的)可以促进有效健康,改善从皮肤到心血管再到毛发的一系列问题……”
“人家科学家都说了,××这东西是科学根据的,那可不是迷信……”
当科学变成广告话语(以及其他一切需要求助于外在合法性资源的事物)诉诸的有效权威,这时,对科学的信任就变成了意识形态,当科学变成主义,科学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滥用了。完全严谨地行走在界限之内,而不把某种惯常的思维方式带入其他领域,这大约只能是个理想型。但是作为科学研究领域之外的普通人,科学更多时候是作为一种合法性的资源而存在的,于是乎,日常生活中科学的边界问题就更加需要注意。我们似乎有必要对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科学的方法,什么是科学的结论进行探讨。
二、科学越界之后的问题
虽然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取得了伟大的成果,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触及人类思想的丰硕果实,但是无论怎么扩大范围,放松限制条件,实际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始终是极少数。由于科学研究事业的极度专业性要求,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近乎苛刻的筛选机制使得那些真正能够站在第一线,用双手触摸时代科技前沿的人是少数中的少数,精英中的精英。我们似乎应该承认,科学的发展,绝不仅是来自其严谨的理论逻辑,严格的实验论证,不断重复的检测,如果没有那些伟大人物的天才头脑的灵感火花瞬间的燃烧,科学发展中的障碍的突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说了这么多好听话,其实意思是,普通人毕竟和科学有相当一段距离,科学对我们的生活有多少发言权,该有多少发言权,这是需要考察的。施特劳斯在《自然权利与历史》中谈到的“意见与知识”的问题,就在于既然不可能所有人都是专家,都能把握科学或者政治上的问题,那么宽容普通人在某些问题上的“愚昧”就绝对是必要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往往希望以其专业性的“知识”来取代普通大众的“意见”,而此举的危险性就在于,社会是建基于普通人日常交往中建构出的稳定的意见世界之上的,而“知识”则是以命题的真值性为最优先考量的,完全以“知识”取代“意见”将会导致社会结构的打断与破裂,日常生活组织的不可能。
另外,科学权威的滥用将导致科学权威的模糊和下降,不管是对普通人还是对科学,这都不是什么好事情。将科学作为追寻真理的有效手段,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将当下的科学结论当作已经呈现的全部真理就落入了迷信的老路。在我看来,迷信科学是对严谨的怀疑态度的挑衅,是对科学的亵渎。(当然,那些认为自己的发现绝对正确,前无古人的正确的科学家,我对他们表示理解,但这依旧是不对的)
三、科学哲学的问题
在我看来,科学哲学首先要处理的是科学的边界问题。(偷偷地说,科学哲学对科学家而言有没有意义,有多大意义,都很成问题,查尔默斯在《科学究竟是什么》的最后都承认,关于科学究竟是什么,也许只有科学家有发言权,哲学家说了什么也许并不重要。所以我认为科学哲学的主要面向是普通人,让科学得到其应有的尊重的同时,我们应该对科学工作生产出的结论保持冷静严谨的态度)
一、科学的边界问题
首先,我只是一个被物理系拒收,不是很情愿(但却很幸运的外打正着)地跑去学社会科学的家伙。所以我对科学、科学家和科学研究活动并没有什么发表意见的资格,在此我只能本着对科学精神的敬畏与向往描述下我感知到的东西。这里主要处理的问题不是科学问题——那是一个我无法把握的领域——而是科学与普通人的关系。
“科学”与“民主”作为两种坐标式价值在五四时期被介绍到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但“科学”怎么能作为一种价值标尺而存在呢?“科学”概念更多的是被当作西方文明的精神之一元,而非仅止于一种学科体系。这样一种源自不同权威体系的精神,当然是可以作为质疑现实的资源予以运用(实际上,在西方的革命运动中科学也是作为这样的角色而在场的),但这不是“科学”本身的逻辑。
科学作为学科体系存在,其涉及的领域在于我们面对的世界是如何的,而不是我们如何面对这个世界。正是由于其关注的问题的明确性,研究方法上的相对客观性,科学才获得了其他任何学科都无法取代的地位与权威。但我们要注意到,科学的边界何在。科学只能在一系列精确限定的条件下研究事物之间的因果性关联。超越边界,处理其无法涉及的领域,甚至进而进入价值层面,就意味着科学的精密性无法得到其自身方法体系内的保证。
“经××科学机构权威论证,××产品如何如何,使用它可以如何如何……”
“某国科学家发现,××(一般是食物、饮料之类的)可以促进有效健康,改善从皮肤到心血管再到毛发的一系列问题……”
“人家科学家都说了,××这东西是科学根据的,那可不是迷信……”
当科学变成广告话语(以及其他一切需要求助于外在合法性资源的事物)诉诸的有效权威,这时,对科学的信任就变成了意识形态,当科学变成主义,科学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滥用了。完全严谨地行走在界限之内,而不把某种惯常的思维方式带入其他领域,这大约只能是个理想型。但是作为科学研究领域之外的普通人,科学更多时候是作为一种合法性的资源而存在的,于是乎,日常生活中科学的边界问题就更加需要注意。我们似乎有必要对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科学的方法,什么是科学的结论进行探讨。
二、科学越界之后的问题
虽然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取得了伟大的成果,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触及人类思想的丰硕果实,但是无论怎么扩大范围,放松限制条件,实际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始终是极少数。由于科学研究事业的极度专业性要求,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近乎苛刻的筛选机制使得那些真正能够站在第一线,用双手触摸时代科技前沿的人是少数中的少数,精英中的精英。我们似乎应该承认,科学的发展,绝不仅是来自其严谨的理论逻辑,严格的实验论证,不断重复的检测,如果没有那些伟大人物的天才头脑的灵感火花瞬间的燃烧,科学发展中的障碍的突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说了这么多好听话,其实意思是,普通人毕竟和科学有相当一段距离,科学对我们的生活有多少发言权,该有多少发言权,这是需要考察的。施特劳斯在《自然权利与历史》中谈到的“意见与知识”的问题,就在于既然不可能所有人都是专家,都能把握科学或者政治上的问题,那么宽容普通人在某些问题上的“愚昧”就绝对是必要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往往希望以其专业性的“知识”来取代普通大众的“意见”,而此举的危险性就在于,社会是建基于普通人日常交往中建构出的稳定的意见世界之上的,而“知识”则是以命题的真值性为最优先考量的,完全以“知识”取代“意见”将会导致社会结构的打断与破裂,日常生活组织的不可能。
另外,科学权威的滥用将导致科学权威的模糊和下降,不管是对普通人还是对科学,这都不是什么好事情。将科学作为追寻真理的有效手段,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将当下的科学结论当作已经呈现的全部真理就落入了迷信的老路。在我看来,迷信科学是对严谨的怀疑态度的挑衅,是对科学的亵渎。(当然,那些认为自己的发现绝对正确,前无古人的正确的科学家,我对他们表示理解,但这依旧是不对的)
三、科学哲学的问题
在我看来,科学哲学首先要处理的是科学的边界问题。(偷偷地说,科学哲学对科学家而言有没有意义,有多大意义,都很成问题,查尔默斯在《科学究竟是什么》的最后都承认,关于科学究竟是什么,也许只有科学家有发言权,哲学家说了什么也许并不重要。所以我认为科学哲学的主要面向是普通人,让科学得到其应有的尊重的同时,我们应该对科学工作生产出的结论保持冷静严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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