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世界尽头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0
Jonathan Meiburg更为人所知的身份是乐队Shearwater主唱,不仅如此,他也包揽专辑大部分词曲创作,堪称这支独立摇滚乐队的主心骨。Shearwater指鹱科海鸟,广泛分布于世界各海域,因其飞行时贴近水面、貌似以羽翼“修剪(shearing)”浪头而得名。由乐队名及专辑名(eg: Rook, Winged Life)不难看出,Meiburg对鸟儿情有独钟。是的,Jonathan Meiburg拥有地理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为《论红腿巨隼[1]的生物地理学》("The Biogeography of striated caracaras" ),而红腿巨隼,正乃本书主角。
一切要从多年前说起。大学毕业之际,Jonathan Meiburg申请了Thomas J. Watson研究补助金,该奖学金令学子得以在美国以外地域进行一年独立研究, Meiburg向来对较为与世隔绝之人及其日常生活有着浓厚兴趣,便来到南美洲最南端的火地岛,之后又由此取道前往附近的福克兰群岛。在福克兰首府斯坦利,Meiburg邂逅了一生致力于研究、保护福克兰群岛生物的英国学者Robin Woods, 并于担任其助手期间见到仅栖息于福克兰群岛周边、濒临灭绝的红腿巨隼,他被这种聒噪、聪颖、好奇心极强、温顺不怕人的鸟类所吸引……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此后,Meiburg组乐队、发专辑、跑巡演,却也念学位、与科学家上高原、入雨林,为解开鸟儿身上的谜团探远方寻往昔,直到世界尽头。
把万年历再往回翻约两百年。1831年,22岁的查尔斯·达尔文以“随伴”身份登上小猎犬号,在这趟孕育了生物进化论的科考航海之旅中,他也详细记录了福克兰群岛的红腿巨隼:食腐肉,常攻击受伤的动物,喜欢吵架且极为淘气好奇,毫不客气地偷走海员的帽子、罗盘等物品,“几乎所有散落在地面上的东西都要捡起来瞧瞧[2]”。惊奇之余,达尔文不禁思忖,为何红腿巨隼仅存于这些与世隔绝的小岛上?
这是一团乱麻上的线头。
Jonathan Meiburg轻轻扯了一扯。
1
红腿巨隼披一身黑色羽翼,脖颈及以下可见缕缕条纹,脸呈橘黄色、喙为银灰色,乍看有些像鹰或渡鸦,实则为隼形目隼科巨隼属鸟类,是地球上栖息地最南的猛禽。或因习性、或因栖息地偏僻,过去巨隼属往往遭科学家及驯鹰人所忽视,觉得它们不如隼属猛禽清贵,被斥为“肮脏的鸟儿”“劣等鹰隼”“飞翔的恶魔”,等等。
在福克兰群岛,红腿巨隼也叫"Johnny Rooks", 曾遭人类大规模猎杀,如今数量只比野外大熊猫稍多一些。但令Jonathan Meiburg不解的是,红腿巨隼表现得完全不像濒危生物:它们几乎什么都吃,性情顽皮爱找乐子,总直勾勾地盯着人、好奇不已的样子。这种猛禽强大的心智常令人津津乐道。驯鹰人Geoff曾因意外收获一只红腿巨隼Tina,他很快发现这鸟儿颠覆了自己的认知。Tina能够识别颜色,并将颜色与名称对上号、听懂人类发出的寻物指令。不仅如此,分别多年后,Tina依然能快速认出他,且Geoff不无惊讶地发现,Tina在与人的关系中往往掌握主动权,会引导自己陪她玩耍,她想要与人互动,不论饥饿与否。Geoff由衷感慨,在这段关系里,是Tina训练了自己。Meiburg亦坦言在红腿巨隼身上看到了酷肖人类的一面,既顽固又灵活,他觉得红腿巨隼完全可以适应城市生活。
决心解开红腿巨隼的栖息地之谜,Meiburg在此书中展现了流畅的动线:以达尔文科考为始,他通过与红腿巨隼相关之人,引读者逐步增进对巨隼属(包括红腿巨隼、红喉巨隼、凤头巨隼……等等)的了解:带他踏上研究之路的Robin Woods, 称红腿巨隼Tina为“世上最聪明的鸟儿”的驯鹰人Geoff Pearson, 把红腿巨隼引进英国的传奇百万富翁、狂热鸟类爱好者Len Hill… 他将热情赞美巨隼的作家William Henry Hudson之生平精心揉入文本中,喜爱Helen Macdonald驯鹰回忆录H Is for Hawk的读者想必对这一手法并不陌生:就像那部作品中,关于作家T.H.怀特生平的暗线最终与文本核心交织于一处一般,稍晚,读者也会发现,Hudson这条副线,其实与本作主题殊途同归。
巨隼属与隼属亲缘相近,但习性及栖息地大有不同,由此入手,Meiburg往前迈了一大步,与古生物学家Julia Clarke携手考察,从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恐龙等大部分动植物灭绝的白垩纪-古近纪灭绝事件讲起,一路驰骋至板块漂移、南北美洲生物大迁徙等学说事件,浩浩荡荡直指如今巨隼属不同分布(雨林、高山、群岛……)的历史成因。下一阶段,Meiburg转换方向,同加拿大生物学家Sean McCann一起,在三位当地向导指引下深入圭亚那雨林寻觅红喉巨隼(the Red-throated Caracara, 学名Ibycter americanus)——红腿巨隼被逼入热带的亲戚。这一部分读起来颇具旅行文学风味,读者随Meiburg的笔触心临圭亚那地盾、稀树草原、热带雨林、壮美瀑布,观红喉巨隼捣毁蜂巢奇景,还有各种难得一见的珍稀动植物昆虫……且上一篇章弹指间拨拢亿万年的奔腾势头在此明显放缓,小到雨夜风声裹挟的种种微渺之音也有了一席之地——Meiburg将所见所闻与William Henry Hudson作品中选段结合抒情,悠扬而隽永,读者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仿佛也听见了绿意深处旷古寂静的喧嚣:
SOMETIME AFTER midnight a windstorm rolled through the forest along the Rewa, rattling the tarps above our hammocks and waking me from a surprisingly deep sleep. I’d never heard wind like it: a succession of distinct waves that began as a murmur and grew to a roar. The trees above us trembled and groaned, and I remembered Hudson’s description of a private forest near London called Savernake, where he loved to sit among giant copper beeches and listen to the wind in their branches—an experience, he wrote, “worth going far to seek.”
That is a mysterious voice which the forest has: it speaks to us, and somehow the life it expresses seems nearer, more intimate, than that of the sea. Doubtless because we are ourselves terrestrial and woodland in our origin; also because the sound is infinitely more varied as well as more human in character. There are sighings and moanings, and wails and shrieks, and wind-blown murmurings, like the distant confused talking of a vast multitude.
Meiburg不算文风特别突出的作者,他笔法平实、完全不伤春悲秋,竭力淡化自己在书中的存在感。但也在此篇结尾,猝不及防地,我们会读到他稚拙的真心:雨林之行将尽,向导Jose把自己从太奶奶那儿听来的传说告诉了他。故事里有守卫稀树草原的凤头巨隼、守卫河流的黑巨隼、守卫丛林的红喉巨隼、一匹疲惫的老马,以及一只被捉弄的秃鹫。那时,Meiburg想告诉自己的向导,能与他们一道在红喉巨隼的家园冒险于他而言是莫大荣幸,但他不知该如何更真诚地传达自己的心意、也害怕向导误解自己,最终,这些话没能说出口。而当下,在以过去时书就的这个文段就要走到尽头之际,他将自己的真心和盘托出,"So I am saying it now." 这唯一一个以现在时写下的句子多么动人。
雨林之后尚有高山。一种山地巨隼(Mountain Caracara, 学名Phalcoboenus megalopterus),或许是巨隼属中外表最华丽的族群,只生活在寒冷的荒漠及南美高山的荒野中,于是最终篇里, Meiburg “寻亲”的脚步又拓展到智利北部与玻利维亚接壤处,远至安第斯山脉,下及阿根廷火地岛首府乌斯怀亚。就在这章中,所有线索交汇,读者与作者一道登高远眺,前方乃比格尔海峡与纳瓦里诺岛,而我们要将目光移至更远处南大西洋巴塔哥尼亚大陆棚的碎片陆地——几乎位于世界尽头的一小片岛屿群,许多企鹅、信天翁的故乡——此处也栖息着一种独特的巨隼,拉丁学名Phalcoboenus australis, 达尔文错误地称之为“新西兰长腿兀鹰”(Polyborus Novae Zelandiae),但它们其实与新西兰并无关系。在这片名为福克兰的群岛上,它们有一个可能源于白眉企鹅(gentoo penguin, 也叫Johnny penguin)的昵称,唤作”Johnny Rooks”.
这是一个堪比《猩球崛起》名场面“凯撒到家了(Caesar is home)”一般的时刻。漫长的旅行过后,故事来到了一切开始的地方:福克兰群岛的红腿巨隼。它们最终偏安一隅的原因呼之欲出,更为惊人的是,这段史诗般的进化之路其实一如故事结构,在最后,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2
A Most Remarkable Creature 篇首引用了查尔斯·巴纳德船长的话,两百年前,他曾遇险困守于福克兰群岛:
Everyone has been more or less a traveler.
书中最显眼的那个旅人(traveler),或为副线所系的William Henry Hudson, 甚至此书两大篇章均以Hudson著作命名(第二部“远方与往昔”,及第三部“绿厦”)。这位生长于南美大草原,以描绘大自然的动人散文扬名欧美的博物学者、鸟类学家,在二十一世纪已被大多数人遗忘。但近一百年前,他是伍尔夫、海明威、哈代、T.E. Lawrence等人倾慕的作家,小说、散文都写。康拉德如此形容Hudson的文字:"He writes down his words as the good God makes the green grass to grow, and that is all you will find to say about it." 而他对自然、对鸟儿的热爱,只消摘出一句话便也明了:“在我看不到活泼新鲜奋力生长的青草,听不到鸟语嘤鸣,和乡村的一切声音的时候,我绝不觉得我这个人是在好好活着![3]”
那个年代真心欣赏鸟类的人终究是少数。父母过世后,Hudson远渡重洋前往英国,终生再未重返家园。他以为能在英格兰觅得知音,分享对自然的热爱,但这片土地也令他失望——Hudson的作品要得到认可,还得等上许多年。
回忆录《远方与往昔》( "Far Away and Long Ago")开篇,Hudson描绘了童年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一个身影:一位精神恍惚、流浪乞食的“隐士”,多年后被人发现曝尸荒野。这是Hudson能回忆起的、首位来家中拜访的客人之一(也许直至此刻读者方才明白,为何前文书就Hudson生平时,要特地提及其父母热情好客)—— 也是贯穿Hudson一生的意象:四处游荡、不被理解的畸零人。(离开南美前,Hudson之弟Albert久久望着兄长:"Of all the people I have ever known, you are the only one I don’t know.")
但Meiburg拒绝以悲剧解读Hudson的人生。至少,终其一生,Hudson就像自己笔下主角一般,从未放弃过心中珍视之物,永远在好奇心与热爱的指引下不断前行。至此,读者也不禁恍然大悟,旅人(traveler)是William Henry Hudson, 是在进化之路上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幸存至今的红腿巨隼,是追逐魂牵梦萦的鸟儿直到世界尽头的Jonathan Meiburg, 是为经费困扰、研究成果遭轻视却坚持追寻未知的科学家Julia与Sean, 甚至,也可以是被吊着胃口翻动书页走过一程又一程的你我…… A Most Remarkable Creature 不止于濒危猛禽的生物地理学,某种意义上而言,Meiburg干回了自己的老本行,他写下的何尝不是一曲歌谣 —— 一曲献给那些执着而具有强烈好奇心,不断探索的生灵的赞歌。
3
那么,只剩最后一个问题。
它并非由作者提出,也不存在于本作中,却是所有读过Jonathan Meiburg 08年专访的读者都可能产生的疑问。
在一篇题为Birdman/Bandman的访谈文章[4]中,Meiburg说了这样一段话:
言语间,Meiburg仿佛并不希望红腿巨隼引人注目。那么他又为何大费周章写下这本书令其为世人所知?毕竟,生活在世上其他地域的人们,大概终生都不会与这种鸟儿有哪怕一面之缘。
这是一个没有正面提出、自然谈不上正面回答的疑问;读者唯有自行由文本中寻觅蛛丝马迹。此一时彼一时,十三年前与十三年后,Meiburg的想法缘何有如此转变?读完终卷,我们终于明白,所谓“此一时”,竟是这样一个时刻:留给红腿巨隼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在南美洲最南端、比合恩角还要靠近南极洲的地方,有名为迭戈拉米雷斯的群岛,此处亦为红腿巨隼的栖息地,生活在这里的红腿巨隼,是世上生活在最南端的隼科猛禽。但近年来,它们赖以生存的一切都在逐渐瓦解:气候变暖、洋面上升、食物链脆弱无比……下个世纪,福克兰群岛的面积会愈加缩小,周边小岛甚至完全消失。信天翁与企鹅或许能在一个更温暖的南极洲找到全新的栖息地,可这条路对红腿巨隼完全行不通。种族存续大概来到了史上最危急的时刻。
Meiburg半真半假地在书中提出了保护红腿巨隼的倡议,他坦言,虽明白提议有种种不成熟之处,但要眼睁睁看着红腿巨隼走向末路,实在令人心碎;且我们生活在一个史无前例变幻莫测的年代,或许,要保护诸如红腿巨隼这样的濒危生物,在竭尽全力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尝试一些看似大胆、冒进的手段。
所以,初识红腿巨隼二十余年后,Jonathan Meiburg决意撰书令更多人了解红腿巨隼的原因或许就在这里——他写下赞歌,他祈祷这一曲赞歌不要化作天鹅之歌。热爱自然、观念超前的William Henry Hudson终究在晚年以作品得到世人认可,生性乐观的 Meiburg大概也期待心爱的鸟儿能被大众认知、得到更多保护。
不论Meiburg的担忧是否杞人忧天、倡议会不会太过异想天开,他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红腿巨隼赢得了更多关注。合上这部容纳了科普知识、传记、旅行文学的丰富作品,为文本深深吸引之余,读者也不禁也要默默祈祷。
但愿,
但愿。
[1] Striated Caracara,学名Phalcoboenus australis, 为隼形目隼科巨隼属鸟类。也译作“条纹卡拉卡拉鹰”。(参考:https://avibase.bsc-eoc.org/species.jsp?lang=EN&avibaseid=7D9FC7092517FABA)
[2] 译文出自《小猎犬号航海记》,查尔斯·达尔文著,陈红译(译林出版社,2020版)。
[3] 《赫德逊散文选》,威廉·亨利·赫德逊著,林荇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版)。
[4] https://www.scientificamerican.com/article/birdman-bandman-shearwater-jonathan-meibu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