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童年,以及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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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辽阔的平原上,渐渐变宽的弗洛斯河夹杂清脆的两岸间,匆匆地流到海里去;满腔热爱的潮水迎着它涌来……”翻开《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第一页,一种魔法便席卷而来,吸引着我读下去,每个国家的文学都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英国文学似一杯午后的浓茶,平实,安稳,让人渐渐融化在水中,欲罢不能,这本书便是这种气质的典型。在英国的女作家之中,“奥斯汀山峰”“勃朗特峭壁”“艾略特山脉”和“伍尔夫丘陵”广为人知,但不知为何,身为“山脉”的乔治艾略特在中文网上的讨论度却远远低于那几位,也许是她的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太少,又或是她的名字容易和乔治桑,ts艾略特弄混,总之在中国她成了一位被忽略 的女作家。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是乔治艾略特的代表作,故事讲述的是十九世纪的英国小镇有一位磨坊主塔利弗,他的女儿麦琪和儿子汤姆的故事,故事整体没有什么大的场景或者惊心动魄的情节,但绝不像简奥斯汀的小说那样刻板而平淡无味,它整体上散发着一种温馨而又浪漫的气息。弗洛斯河水不停的流,磨坊发出独有的轰隆隆声,轮子溅出钻石般的水花……这一切都散发着独特的诗意,让人仿佛看到河水的流动,闻到麦子的香气,整个人都沉浸在泛黄的书页中,好像真的到了那个十九世纪的英国小镇。 书中的角色,女主人公麦琪显然是最讨读者欢心的,连她的名字都让人联想到英格兰质朴的大地,一开头在塔利弗夫妇的对话里,我们就得知她是一位聪明伶俐,淘气活泼的小女孩。塔利弗太太不满意的拿她和她的表妹露西做对比,露西有一头金色的卷发,总是乖乖地坐在那里,而麦琪则又黑又调皮。这样的对比更是加深了我们对麦琪的好感,毕竟大家的心总是偏向于欣赏叛逆,不讨人喜欢的人物。而这里又出现了了西方文学的经典母题,黑发女子和金发女子的对立,在书中麦琪对菲利普说:“我下了决心,再也不看那些专门讲金头发女人夺走人家幸福的书。我有一种偏见,讨厌起她们来了……我要为莉贝卡,弗劳拉麦克伊娃,明哪和所有其他不幸的黑皮肤的女人复仇。”《第二性》中写道“正如乔治艾略特所指出的,是金发而愚蠢的女主人公战胜了有男子性格的深发女子。”大概是金发自古以来都更受男人欢迎,人们总愿意把热情而独立的个性安在深发色女子上,金发女子往往代表柔弱,愚蠢,而矫揉造作,具有“女性气质”的女性。在这本书里麦琪与露西的形象正体现了这种传统。 人们跟随热情而淘气的小麦琪来到陡峭的顶楼,看着她用木娃娃发脾气,随着她自谷仓顶滑下来,因为汤姆的兔子而哭泣。麦琪的个性与情感倾向被不紧不慢地陈列开来,接着让麦琪朝思暮想的哥哥汤姆回来了。汤姆在小说中是一个不太讨人喜欢的角色,他一出场,作者就说“麦琪的面貌好像是大自然下了最大的决心要这样塑造和着色的。这个大自然,在豪爽的外表里,蕴藏着深沉的狡诈,头脑简单的人自以为能彻底了解它,可是它呢,却始终在暗地里准备推翻他们的自信的断言。在它仿佛大量出产的这些普通男孩子的面貌后面,它藏着一些它最严正、最坚决的意志和一些最刚强的性格面那个最容易动感情的、常常要反抗的、黑眼的女孩子,跟这个白里透红、有着还没有长定形的外貌的男孩比较起来结果倒可能是一个任凭人家摆布的人”这一下子颠覆了我们的认知,这个勇敢而独立的小女孩竟是一个藏着悲哀,容易被人摆布的角色,尤其是到了她的哥哥面前,她的情感更是软弱无力,一见面就被汤姆给说得在顶楼上大哭,见到汤姆来了便去恳求他饶了自己。而汤姆这么做只是因为妹妹没有照顾好他养的兔子,便冷漠的想要惩罚麦琪。某种使人不快的东西,权力,父权制的权力一直萦绕在汤姆身边,正是父权制让汤姆又了惩罚麦琪的权力,也使得汤姆后面做出了众多冷酷的举动,我们厌恶汤姆,不如说是在反对这种权力。 女作家的女主人公总是带自身的色彩,我们不难猜想耗费了如此精力所精心塑造的麦琪,一定有这乔治艾略特的影子。乔治艾略特出生于沃里克郡的乡村,原名玛丽安伊万斯,父亲是农场的管事,麦琪小时候想参加吉普赛人队伍一事,便是来自作者童年时的经历,艾略特平日最喜研究不同的语言,在从事文学创作之前曾翻译过几部著作,一八五一年,她去了伦敦,因此结识了乔治 亨利 刘易斯。刘易斯已有妻室,但与妻子早已分居多年,艾略特不顾外界压力,与其同居,因而受到社会排挤,只得隐居在圣约翰森林中的别墅里。艾略特的哥哥艾萨克因为此事长期不和她通信,直到她去世的那一年才给她写信,后来在刘易斯的鼓励下,艾略特开始创作文学作品。不难看出小说中的汤姆有这艾萨克的影子,生性固执,因为妹妹的感情生活而不愿原谅她。《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可以说既是艾略特的控诉,也是表白,那个遭世人误解的麦琪分明就是她自己的代言人,将她对哥哥爱与怨念淋漓尽致的表达了出来,兄妹之情是如此微妙复杂,因血缘的羁绊而紧密连接,又同时夹杂占有,怨恨,和谅解。我并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也难以感受兄妹之间复杂而纠结的感情是什么样的。但我想作为作者的童年玩伴,艾略特一定对哥哥有这深厚而浓烈的感情。《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第一部里,艾略特便细致的描写了汤姆与麦琪美好的童年回忆,一起拉着手去钓鱼,像两匹互相相亲相爱的小马般互相安慰,闭着眼挑切开的松饼,一起在河岸上奔跑……童年的回忆永远光辉灿烂,令人沉醉,要是我们没有在这一片大地上度过我们的童年,那我们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热爱大地。 小说的中段写道塔利弗家和威根姆律师打官司输了,丢掉了磨坊与地产,而威根姆的儿子菲利普却爱慕着麦琪……一时间,情节急转直下,人物轮番登场,让人目不暇接,姨夫姨母们的势利,塔利弗太太的软弱,汤姆的决心与控制欲,麦琪的善良,世俗人心,人情冷暖在此慢慢展开,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都有细致的心里描写与分析,让人觉得真实可信。在这其中我最喜欢“小麦和稗子“这一部分,不只是它有流畅细腻的景色描写,还因为它里面的情感让人动容。菲利普是威根姆律师的儿子,从小身体残疾,性格温和,麦琪一直十分关心和爱护他。在塔利弗家落败以后,塔利弗先生决定与威根姆律师不共戴天,而麦琪却与菲利普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往来,两人在红苑里偷偷见面。汤姆发现了以后强迫麦琪不准与菲利普来往,麦琪不想给父亲带来痛苦,只好违心的同意了。麦琪与菲利普的每一段对话都真挚而细腻,虽说如此,我们却感受不到平常小说中男女恋爱的那种激情。菲利普也说过在麦琪心中自己比不上汤姆,一位女作家为何不愿在作品中对爱情浓墨重彩?对此伍尔夫有一段评论「与其说是表明了乔治·爱略特没有能力描绘一幅男性的肖像,还不如说是表明了当她不得不为她的女主人公构想出一个合适的伴侣之时,那种拿不准的、不坚定的、没有把握的摸索使她的手颤抖。首先,她被迫超越了那个她所了解和热爱的故乡的世界,涉足于中产阶级的客厅,在那儿,青年男子们整个夏日的早晨放声歌唱,而年轻的妇女们则坐着为义卖会刺绣吸烟帽。她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是个外行,正如她对于所谓“良好的社会”的笨拙讽刺所证明的那样」不过,在在麦琪和菲利普的对话中我们还是看到了少男少女人性中最纯真,最质朴的感情,不管这感情是不是爱情,它都令人动容。 麦琪的另一段感情对比起来不免相形见拙,但麦琪的人物形象却因此立了起来。斯蒂芬本是表妹露西的未婚夫,但遇到麦琪后不免对她动了心,在两人划船时他邀请麦琪与她私奔,麦琪内心其实也对斯蒂芬有感情,她经过了剧烈的心里斗争,最终决定忠于露西,拒绝了斯蒂芬的求婚。然而回到磨坊后,圣奥格镇议论纷纷,斯蒂芬作为首富之家的弟子获得了村民们的原谅,而身为女性的麦琪却遭到了恶意的指责。连汤姆都不理解她,冷酷的将她逐出家门,而在关键的时刻,麦琪一贯软弱的母亲反而支持麦琪,要陪着麦琪一起离开家门。我想这就是人性的真实,作者没有将角色扁平化,而是赋予了丰满的血肉,软弱平庸的人也会因爱而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来。事实上,爱,一种纯粹的爱,一直弥漫在小说的文字中,父母对子女的爱,兄妹之间的爱,少男少女的爱,麦琪人生对追求其实就是对爱的追求,而对汤姆的爱是其中最重要的感情,无论菲利普还是斯蒂芬,在麦琪心中统统比不上汤姆,她最后拒绝斯蒂芬很难说有几分是因为道德,又或者只是因为不想失去汤姆的爱,这种爱是那么单纯,又那么富有力量,爱的魔力足以让弗洛斯河水倒流。 最后的结局,无情的大水来了,麦琪不顾危险划船去救汤姆,汤姆总算放下偏见拥抱住了麦琪,最后兄妹俩的小船被洪水淹没,这样的结局让很多人觉得太过悲惨也太过突兀。但我不认为这是一个悲剧的结局,麦琪和汤姆小时候是那么亲密无间,长大后痛苦和隔阂却将他们越拉越远,故事发展到这里我也想不出比这更合理的结局了。这对兄妹在经历这么多坎坷之后,总算又重温起了儿时亲密地拉着小手在野菊丛生的田野里漫游的日子,连根拔起的树木不再土地里生根,他们也借此方式实现了童年时的誓言“至死不分离”,我想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