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熊逸,就相当于跟着他穿越古今与中西
我从2010年开始读熊逸的《春秋大义》,至今已经11年了。
在无数个场合,熊逸和他的《春秋大义》,都是我个人书单的第一名。当然,我是微不足道的,我只是想借机给你介绍一下,为什么我们需要读熊逸。
先给一个我的回答:读熊逸,就相当于跟着他穿越古今与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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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春秋大义》里,熊逸介绍了这么一个案例,武则天朝代有一个叫徐元庆的人,为父报仇,蛰伏多年,杀了一个官员。杀人后他也不逃跑,而是主动投案自首。
我们现在听到这条新闻,最多是唏嘘徐元庆的孝道,不会太觉得他能逃过一死,毕竟我们现代人早就习惯了,道德的归道德,司法的归司法。甚至我们有些人,还会反感媒体的温情渲染。
但这个事情,在武则天的时代,却把各层官员难坏了,难的不是要不要给徐元庆这个杀人凶手判刑,而是怎么给他量刑。
有一派人坚持认为,徐元庆不该死,因为孔子说过,对待杀害父母的仇人,不管在哪里,应该马上动手杀掉仇人,没什么好犹豫的,我们都知道,唐代以儒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
还有一派人不这么看,徐元庆就是杀人了,杀的还是官员,他如果不重判,那以后朝廷官员都被杀完了怎么办?
最后甚至有人还提了这么一条怪诞的方案:先判死刑,再大肆表扬。提出者就是大名鼎鼎的陈子昂。
说到这里,你可能跟我一样,觉得这似乎是个好主意。生活中不也如此吗?正反两方都很有道理,各执一词,最后等大家要被各自观点逼疯的时候,总有一个中间派站出来,来一个这么似是而非的解决方案,看上去各方都能被照顾到,还特别有公义。
为什么这个中间方案不好呢?因为它的示范效应极差,你叫以后的人,要怎么做呢?朝廷是鼓励为父报仇,还是不鼓励呢?
故事到这里,我先打住,否则这该是一篇我推荐《春秋大义》的书评了——虽然我逢人就推,我只是想用这一个早就被历史淹没的小案件,来试图向你说明,这就是熊逸讨论问题的视角和方法。因为随后熊逸还梳理了历朝历代对这一类案件的判法,从而牵出了古代中国的司法量规。不仅如此,熊逸还接着梳理了西方学者在这一类事情上的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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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也正是熊逸写《资治通鉴》的做法。不仅如此,熊逸的这套研究方法,在《资治通鉴》这套书里,更加手到擒来,日益精进。
再举个例子,熊逸在《资治通鉴》这套书里写苏秦,先讲那个我们无比熟悉的苏秦,来自司马迁的文本,落魄时被人讥笑,下决心头悬梁锥刺股,终有所成,衣锦还乡荣归故里,当年看不起他的嫂子再也不敢羞辱小叔,只有谄媚地抱大腿。
随后熊逸话锋一转,从大量历史文献中,带我们分析,这个苏秦到底是不是历史上的真苏秦?在熊逸的抽丝剥茧下——看到这里,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能写悬疑小说,似乎找到了历史的真相。
但这不是终点,熊逸马上提出了一个攸关问题:就算我们知道的那个苏秦,是个假苏秦,压根不存在,它对今天的我们有什么影响吗?重要的不是真伪,而是情境。司马迁借《史记》写自己的愤懑和抱负,司马光亦如是,我们今人不也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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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回熊逸对我的特殊意义,一句话就是,读他的书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在学长推荐我读他的书之前,我正在攻读中国哲学研究生学位,一心想继续深造,毕生以学术为使命。
我的本科和硕士论文,做的都是儒学的“功利之辩”,这个问题是从小到大最困扰我的问题,也是当时我认为的解决中国各种舆论纷争的关键——请大胆嘲笑当时我的自命不凡和恬不知耻,转化为现实问题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觉得追求功利是不好的,我们总是觉得“德要配位”?为什么不能用实然问题讨论“功利”?......我陷入在三经五义的文本里,像是被附魔,一会儿觉得思路清奇,一会儿又垂头丧气,我每天都很恐慌,这么多文本,我是不是要临时去选修一门考古学?文字学?......但是想想那些大学者,我又害怕像孔乙己那样,成天讨论“茴”字有几个写法。
熊逸的《春秋大义》和《孟子他说》就是打破我迷雾的清醒剂,我才恍然大悟,何必执迷!因为越是读熊逸,我越是穿越千年文本,见到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求学便是为己,他的书给我一记棒喝:从抽象回到具体,从宏观回到精微,从意识形态回到知识本身。
最后向熊逸致谢,请您继续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