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会学 韦伯之行为意义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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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着对韦伯宗教社会学的敬畏以及期末月不知所以之忙碌与阴雨天的慵懒,历时近一周之久,我终于读完了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读完只意味外在了解,实在不敢说读懂甚是驾驭。
我的桌头放着两本宗教社会学,一本是韦伯的,一本是涂尔干的,我曾沉醉于涂尔干宏大社会视角下的宗教统一性,现又膜拜韦伯之宗教的行为与意义取向。他们有着截然的不同,使得宗教这一社会事实既远观不可亵渎,却又近在楼台息息相关。
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所研究的并不是宗教现象的本质,而是因宗教而激发的行为,韦伯是以宗教意义为取向的,研究范围仅限于作为现世的一种人类活动的宗教行为,一种根据日常目的,以意义为取向的行为。在他看来,由宗教因素所引发的行动基本形式是以现实为取向的。
如果是涂尔干更多的是看社会对宗教的影响,宗教的本质社会集体本身,那么韦伯研究的是宗教这一因素对社会的影响,如经济、政治、艺术等等。正如前面我经常所说的,韦伯并不是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他从未把宗教视为经济或政治等社会现象发展的唯一因素,而是因素之一。
宗教行为
韦伯认为,宗教可分为与世界为敌的且以救赎为取向的信念宗教和接受现世且试图适应现实的纯粹仪式性宗教。在这之中,信念宗教有素朴或救世之分,赋予神与宗教神圣性。在其神圣性的推动下,就使得其中衍生出对现实的拒斥。
信念型宗教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紧张力,拒斥的范围包括宗教与现实共同体、宗教与经济发展、宗教与政治、宗教与艺术、宗教与性爱、宗教与知识主义。宗教的神圣性自然对现实的世俗与巫术性狂迷持蔑视和反对。
在宗教中,他们往往主张无等差的爱和无条件的慈善,亦或是对现实财富的禁欲,从而限制经济的发展;他们视世俗权力为对抗,视艺术非理性发展为玷污,视性爱无节制为狂迷,视知识主义为亵渎,呈现出对现实的普遍反对。在基督教,是出世禁欲;在神秘的印度教为逃离现实,而在中国为顺从社会的克己复礼。
因此,在人与超自然力量之间普遍形成了象征性的仪式符号:礼拜、祈祷等,人在宗教内结合为共同体,从多神到专业化、地域化再到一神的统一和普遍信仰,又推动宗教的体制官僚化。神圣与信仰间的祭祀,,使得宗教卡里斯曼贯彻在信徒的广泛信仰之中。“我相信它,不是因为它悖理,而是完全因为它悖理。”越低级的人越虔诚,越信仰。
宗教类型
韦伯区分了巫师、教士与闲置的差异。巫师为巫术性的、断续的、自由从业者,所依赖的是非理性的经验。教士,即祭祀,是恒常的,有法则规定的事务,是组织团体的一员,他们在知性上是具有资格来从事一门特殊知识体系工作的人,他们代表着体系化与理性化。
而先知是卡里斯玛氏的人物,他们或具备立法者的性格,通过新型法律创立来影响社会关系,又或只是教义上的导师。教义上的导师或为预言型先知,告诫信徒应如何做,又或是模范型先知以身作则,如印度佛教。
在宗教中,并非每个人的资质都相同,唯有具备宗教资质的达人才有救赎的可能。达人或是禁欲的救赎,或是神秘的救赎。在禁欲下,信徒视自己为神之工具,现实即为上帝服务,严格限制自己的欲望与行为。而神秘者则为追求人神合一,视自己为神之容器,主张逃离现世,冥思苦想,遁世。
在宗教的眼里,现世从来不是行为的取向,而只是通向彼岸的舞台,是寻求救赎的场所。
各社会阶层对宗教的态度
在韦伯看来,最为敬仰宗教的是农民与下层奴隶。他们最受宗教的束缚,也最为虔诚,却又从来不是宗教的担纲者。而军队、官僚、商人、知识分子都对宗教有不感冒态度,他们或追求利益、或追求名誉、或为战争为生存,对彼岸并不关心太多。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享有优势社会与经济特权的阶层极少会有救赎需求的。反之,他们赋予宗教的主要功能是将他们自己的生活态度及现世的处境“正当化”。当某个幸福的人将自己的状况与另一个不幸福的人相比时,他并不会只满意于自己是幸福的这一事实,而要求更多,易言之,亦即他有享受此等幸福的“权利”。感觉到他“值得”此种幸运,正相对于那个不幸的人一定也有其“值得”遭受厄运之处。
宗教与资本主义
韦伯主要所探讨就是宗教这一因素对经济的影响,为何近代资本主义只出现在西方,它们有何关系,如何促进又如何限制。
我在前面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印度教与佛教》已做了大量的描述,在此也不过多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