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礼堂访谈录|重考据兴义理 结硕果植桢榦——孙钦善先生访谈录(三)《论语本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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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锷:您为什么又要写《论语本解》?
孙钦善先生:《论语本解》是2009年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此书承续《论语注译》的成果,并有所开拓和发展。 其内容和撰著宗旨、体例、方法,我在《引言》中作了说明,如:“《论语》是一部思想著作,此书在古文献中看似语言平实,但含义深奥,各条语录的具体语境又多不明确,必须对语言文字、思想内容,乃至历史背景作全面注释、考述,才能有助于真正读懂。”又说:“本书之所以名为‘本解’,旨在参考前人的积极成果,在个人独立研究的基础上,力求做到语言文字的解释与思想义理的辨析相结合,思想义理的辨析与时代背景的考述相结合,尽量对《论语》做出符合原意的解释,进而对孔子和《论语》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以避免由于主观附会而‘诬古人,惑来者’(清代朴学家关于古文献校释的戒语)。”又说:“为贯彻上述宗旨,本书分‘注译’和‘附论’两部分。……注解除了注明生僻字词及人物、史实、典制、名物等具体内容之外,还多方取证,据以分析思想内容,力求做到训诂、考证和义理辨析相结合,尤其注意运用材料互证,特别是以《论语》前后互证的方法,以求准确阐明孔子话语和思想的本意。……译文力求做到‘信、达、雅’。坚持准确的直译,避免添枝加叶的解释或拖泥带水加括号说明的做法。在准确、通达的基础上进一步锤炼,以求译文语言的典雅。本书注译部分以拙著《论语注译》为基础,进一步作了补充、修订。‘附论’属于宏观专题分析论述的部分,对于思想类著作的阐释尤其不可或缺,以达到与注译部分密切配合、互相参照的目的。”“附论”包括五篇论文:《孔子的时代和生平》《〈论语〉的成书流传和整理》《〈论语〉和孔子的思想内涵及其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论语〉的语言价值和文学价值》《〈春秋〉及三传中有关孔子和〈论语〉史料的文献价值》(在《论语本解》修订本中,为压缩篇幅,最后一篇被删除)。
王锷:孙先生,请您举例来谈谈。 孙先生:关于互证法,例子颇多,我在《论语本解·引言》和2015年9月发表在《中华读书报》上的《怎样读〈论语〉》,列举过两个例子以见一斑,现转录如下: 《为政》“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本章中的“攻”字有两种解释,一是治,一是攻击;“异端”也有两种解释,一是异端邪说,一是事物的两端(指两面性);“已”字也有两种解释,一是实词“止”,终了之意,一是语气虚词。由于几个字词的不同解释,相互搭配,又使整句可以有几种不同的含义:一是“攻治异端邪说,这是祸害啊”,一是“攻击异端邪说,则祸害就会终止”,一是“攻治认为事物有两端的学说,则祸害就会终止”,一是“攻击认为事物有两端的学说,这是祸害啊”。 以上几种解释,都符合孔子的思想,究竟哪一种符合孔子这句话的本意? 关键在于对“已”字意义的确定。通观《论语》,凡“也已”二字连称,均为语气词连用,如《学而》:“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可谓好学也已。”《雍也》:“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泰伯》:“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足观也已。”《子罕》:“虽欲从之,末由也已”,“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未如之何也已矣。”《颜渊》:“可谓明也已矣”,“可谓远也已矣。”《阳货》:“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子张》:“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只有一处似乎为例外,即《阳货》:“公山弗扰以费叛,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这里“末之也已”,似乎是说“没有地方去就算了”,“已”解释为“止”;但是“已”字作语气词解则为穷途末路之叹,亦通。且此处“末之也已”,与前引《子罕》“末由也已”句结构、意义均同,可以互作语气词连用的内证。如此看来,对上面的四种解释,只有第一、第四两种可以成立,而在这两种中,又以第一种为优,因为通观孔子的思想,他对是否承认事物有两端的学说,还没有放到像不同道势不两立那样的地位(“道不同不相为谋”,“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故不至于说出第四种那样严厉的话。至于“异端”,杨伯峻《论语译注》说:“孔子之时,自然还没有诸子百家,因之很难译为‘不同的学说’,但和孔子相异的主张、言论未必没有,所以译为‘不正确的议论’。”此说实难成立,所谓“道不同”,显然包括学说的不同。又,春秋时代,异端邪说不是没有,而是相当严重,曾引起孔子的极端忧愤,并不断有所贬斥,《论语》《左传》中不乏其例,事实确如孟子所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
王锷:您对“已”字的解释,符合《论语》经文。敬请再举一例。 孙先生:《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一般把两个“与”字解作连词,意思是说孔子很少谈利、命和仁(见杨伯峻《论语译注》,并为此说作详细辩解)。而孔子很少谈利是事实,很少谈命则既不符合孔子的天命思想,又不符《论语》“命”字出词率的实际情况,很少谈仁更是如此。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论语》讲仁的地方随处可见。所以从义理上判断,这里的“与”字不应该是连词。这里的“与”字不是连词,还可以从句法上得到内证,因为《论语》中连词在几个并列成分之间的用法,跟现代汉语一样,没有在几个成分之间重复连用的情况,总是用一个连词放在最后两个成分之间,如《子罕》“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为政》“使民敬、忠以(连词,同‘与’)劝”,均可证。实际上“与命与仁”的“与”字是一个实词,义为赞同,则整句应标点成:“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与”字作“赞同”解,《论语》亦有内证,如《述而》“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先进》“吾与点也”等等,皆是。由此例可见,不仅字词互证非常重要,而且文献的字词解释与义理诠释往往是彼此制约、相互为用的。一方面义理诠释离不开字词解释,必须以其为基础;另一方面有时字词的确解,又须参据义理的恰切诠释来判定。 其他例子尚多,详见拙著《论语本解》及《论语校释丛劄》正、续篇(分别刊于《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二辑、第五辑)。 《论语本解》面世后,得到社会和学界肯定和欢迎。邱鸣皋教授在2010年3月24日《中华读书报》第785期发表了题为《以互注法注疏〈论语〉》的书评。该文开宗明义,一下子就抓住了拙著的写作背景和宗旨:“这几年乘国学之热,关于《论语》的研究,似有百家争鸣之势,各色有关著作,良莠杂出,一般读者,莫辨醇醨。孙钦善先生所著《论语本解》以独特的面貌应时而出,使读书人耳目一新。此书对《论语》原文既有逐篇逐章的注解和今译,又有在此基础上所作的思想内容阐释;既参考、吸收了前人的积极成果,更有其个人的独立研究所得,‘力求做到语言文字的解释与思想义理的辨析相结合。思想义理的辨析与时代背景的考述相结合,尽量对《论语》做出符合原意的解释,进而对孔子和《论语》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以避免由于主观附会而“诬古人,惑来者”’(《论语本解·引言》)。故书名为《论语本解》。所谓‘本解’,即求其本义而解说之的意思,揭示了本书的要旨。”接着结合实例对拙著所用的互证法作了精细的分析,并指出:“孙钦善先生从《论语疏证》(杨树达著)得到启发,而在当代新的学术水平上运用互证法,不再像《论语疏证》引证材料那样的宽泛,而是抓住要领,即以《论语》本证为关键,研精覃思,涵泳义理,写成了一部不同于目前通行的各种《论语》译注本的、精确不磨的《论语本解》,为读者提供了一部合适的入门书,而对研究者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又如郭锡良教授,也曾论及《论语本解》,他在《〈论语〉语法分析词典·序》中说:“半个多世纪以来,注译式的《论语》今注本已有十多种,各有得失、特色,值得称道的有孙钦善的《论语本解》(2013年)和杨逢彬的《论语新注新译》(2016年)。《论语本解》特别重视‘以《论语》前后互证’,也考虑‘从句法上得到内证’(《序》)。因此,注释比较准确、精炼,在今注本中口碑较好,影响较大。”(2017年4月)2013年,《论语本解》又出版了修订版,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