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归去来》说到天朝现代语文教育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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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上看到这个短篇被改为了高中阅读题导致学生叫苦连连,出于好奇,自己找来原文和考试版读了一读。
先说个人观点,本人2022年高二在读生,没觉得先锋在了哪里。写法无非是八九十年代寻根思潮影响下对拉美文学和超现实的一脉相承。内核也很简单,无非是自我之于群体中被动或自发的想象性认同,并以此完成了一次人格塑造。用拉康的话来说也就是 对象a,他者的凝视 那些东西,用弗洛伊德的术语而言也无非什么 意识与无意识 自我的超越性 之类。稍微了解一点西方文论则没有什么解读难度。因此对此不再赘述。从这点上佩服作者,与写法无关,一个灵魂内核为典型中国式的故事居然用西方文艺理论批评的视角能看得更清楚。
针对文本,有两个问题。
1.糟糕的文字癖。“见”改为“视”,“我”说成“吾”,“安静”变成了“静办”......我明白韩少功的本意是营造乖戾的氛围,并通过此举将这个村庄与常识中的寻常村庄,黄治先与村民群体之间分离出来,以此暗示故事的走向和塑造人物。但效果并不好,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完成这些任务才对。不三不四的文字只会人为地给读者创造阅读难度,而这本是可以通过别的方法避免的。
2.黄治先的人格转为马眼镜的根本原因不明。在这点上,作者的叙述缺乏底层逻辑,让人看不甚明白。诚然村民对马眼镜的侧面叙述可以间接塑造人物形象,但这一来本就经过了村民个体的感觉材料对马眼镜的认识主观性加工,二来旁敲侧击终究只是旁敲侧击,起不到决定性作用。为什么黄治先会逐渐明白马眼镜身上发生的事,而且是以马眼镜本人的视角?作者欠缺交代,我猜他也不知道如何写得让所有人都能接受,所以用魔幻的手法短暂逃离了现实。
以上是针对原文的一些看法,看到这里其实对于原文读者而言已经足够了。后文是我对改编版本的一些看法,我把阅读题的改编文本放在下面:
很多人说过,他们有时第一次到了某个地方,却觉得那地方很眼熟,奇怪之余不知道是何原因。现在,我也得到这种体会。 互相紧紧地挤靠在一起的民居房屋,厚实的石墙,开得又高又小的窗户... .这一切居然越看越眼熟。见鬼,我到底来过这里没有呢?让我来测试一下吧 :在油榨房边往左一折,也许可以看见一棵老树,银杏或者是樟树,已经被雷电劈死。片刻之后,预测竟然被证实!凉气突然从我的脚跟上升,直冲我的后脑。 我一定没有来过这里,绝不可能。我脑子还管用。那么眼前的一切也许是在电影里看过?听朋友们说过?或是曾在梦中相遇......我慌慌地回忆着。 更奇怪的是,山民们似乎都认识我。刚才我扎起裤脚探着石头过溪水时,- -个汉子见我脚”下溜溜滑滑,就从路边瓜地里拔出一根树枝,远远地丢给我,莫名其妙地露出一口黄牙,笑了笑。"来了?怕有上十年了吧?"到屋里去坐吧,三贵在门前犁秧田。"他的屋在哪里?三贵又是谁?我糊涂了。 我走上一个坡,几个女人在地坪中翻打豆荚。-位大嫂看到了我: "这不是... ." “马眼镜。"另-个提醒她。觉得这个名字好笑,她们都笑了。我很快察觉到,她们都把我错当成"马眼镜”。也许那家伙同我长得很像,也躲在眼镜片后面看人。 他是什么人?我需要去设想和伪装他吗?从女人们的笑脸来看,我今天的吃和住是不成问题了,谢天谢地。当一个什么姓马的也不坏。回答关于一个还是两个的问题,让女人们惊讶或惋惜一阵,不费多少气力。 大嫂把我引进家里,端上油茶。"马知青呵,我家公公他老是挂牵你,说你仁义,有天良。你给他的那件袄子,他穿了好几个冬天。他故了,我就把它改了条棉裤,满崽习...屋里又进来一个乡亲。“马同志呵,哎哟哟,呵呀呀.. ..何时来的?"我想说我根本不姓马,姓黄,叫黄治先,也不是来寻访故地的,只是进山来随便问问山货,做点生意。 "还识得吾吧?吾叫艾八,一起种过田的,还同你去赶过肉的,记不记得?那次吾要安山神,你说是迷信,不让我敬香和念诀。结果还不是?野猪毛都没打到- -...艾八搬出一个葫芦,向我大碗大碗敬酒,"你当夜校民师那阵发的书,吾还存着....对了,那个阳矮子究竟是不是你杀的?" 阳矮子?我头盖骨乍地一紧,口腔也僵硬,连连摇头。我压根儿不姓马,也没见过什么阳矮子?"这就怪了,"见我否认,他似乎有点怀疑,又不无遗憾,“都说是你杀的。那家伙是条两头蛇,该杀!"我现在相信,我确实没有来过这里。 晚饭做得很隆重。牛肉和猪肉都大模大样,神气十足。席间我继续充当马眼镜,应邀唱了几首歌,谈了些城里的故事,生意之事当然也在偷偷进行。我谈到了香米,他们根本不肯出价钱,简直是要白送。至于药材,今年药材好是好,但国家药材站统一收购, 我果然没法插手。突然,一位老人进屋来,说他以前托我买过染布的颜料,欠了我两块多钱,现在是特意来还钱的,还请我明天去他家吃饭。 饭后,山民们说什么也要我洗个澡。我怀疑这是不是当地的风俗,得装得很懂,很配合。在盛满热水的木桶里洗着洗着,我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好像这具身体很陌生,与我没有关系。他是谁?或者说我是谁?我蠢头蠢脑地也许想得太多了。 ....巨大的月亮冒出来,寨子里的狗好像很吃惊,信信地叫唤。我踏着树影筛下的月光,踏着水藻浮萍似的圈圈点点,向村口的溪边走去。此情此景,使我猜测溪边应该坐着-个人。溪边老树下果然有人影。"是小马哥?"
"是我!"我居然应答得并不慌张,.你.... 是谁?" "四妹子。"她突然沉默了,望着溪那边的水榨房,声音有些异样,"你为什么还要回来呢?为什么不忘记这个地方呢?吾姐好恨.... 我紧张地回望村里的灯光,有点想逃之天天。"对不起,我有很多事情不知道,也一直说不清楚.. "你傻呵?你疯呵?那天你为哪样要往她背篓里放苞谷呢?女儿家的背篓,能随便放东西么?她给了你一根头发,你也不晓得?你教她扎针... .你还教她读书?你们城里人,是没情义的!"“你不要这样说。我.... 我不懂,不懂这里的规矩;我只是. .. .想要她帮忙,让她背些苞谷。""就是,就是! "她跺着脚,哭得更伤心了,"你要是早说一句话,事情也不会这样。吾姐已变成了一只鸟,天天在这里叫你。你听见没有?"月光下,我看见她的背脊在起伏,落下来的头发在抖动。树. 上确实有只鸟在叫唤: "行不得也哥哥,行不得也哥哥-- "声音孤零零地射入高空,又忽悠悠飘入群山,坠入树林。 我走了,我几乎像是潜逃,没给村里任何人告别。整个村寨莫名其妙地使我窒息,使我惊乱,使我似梦似醒,我必须逃走,一刻也不能耽误。 走到山头上,我回头看了看,又见村口那棵死于雷电的老树,伸展的枯枝,像痉挛的手指,要在空中抓住什么。毫无疑问,手的主人在多年前倒下,变成了山脉,但它还在挣扎,永远地举起一只手。 进了县城的旅社,我做了个梦,梦见我还在皱巴巴的山路上走着。不知为什么,这条路总是在延伸,似乎总也走不到头。我看看手腕上的日历表,已经走了一小时,一天,两天,三.....可脚下还是黄土路,长得令人绝望。 我惊醒过来,最后向朋友挂了个长途电话。我本想问问他在牌桌上的战绩,一出口却成了帮四妹子打听卫生学校招生的事。朋友在电话里称我"黄治先",我愕然,脑子里空空荡荡。是的,我眼下在县城一家小旅社里。过道里有一盏蚊虫扑绕的昏灯,有-排临时加床和疲倦的旅客们。就在我话筒之下,还有个呼呼打鼾的胖大脑袋。可是——这世界上还有个叫黄治先的人?而这个黄治先就是我? 我累了,永远也走不出那个巨大的我了。妈妈!
看完后啼笑皆非,再次感慨,不知道现在的语文基础教育到底在教什么,改得一塌糊涂。原文最后一段与老屋的对话直接删去了,这本是最能体现魔幻现实主义语言特色的一段。然后还要出一道简答题:“请简要分析本文的语言特色。”贱不贱呐!还有洗澡的那段,原文是这样写的:
饭后,他们说什么也要让我洗澡,我怀疑这是不是当地一种风俗,得装得很懂。没有澡盆,只有澡桶,很高大,足可以装几大锅热水,就放在灶屋一角。 女人们可以在桶前来来去去,梁家畲来的大嫂还不时用瓜瓢来加水,使我不好意思,往桶内一次次蹲。直到她提桶去喂猪,才偷偷出了口长气。我已经洗得一身发热,汗气腾腾了。大概水是用青蒿熬出来的,全身蚊虫咬出来的红斑也不怎么痒了。头上那盏野猪油的灯壳子,在蒸汽中发出一团团淡蓝色的光雾,给肉体也抹上一层蓝。穿鞋之前,我望着这个蓝色的我,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好像这身体很陌生。这里没有服饰,没有外人,就没有掩盖和作态的对象,只有赤裸裸的自己。有手脚,可以干点什么;有肠胃,要吃点什么;生殖器呢,可以繁殖后代。由于很久以前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的巧合,才有了一位祖先;这位祖先与另一位祖先的再巧合,才有了另一个受精卵子, 才有了一个世世代代以后的我。我是无数偶然之后的一个受精卵子,来到世界干什么?可以干些什么?.. ..我蠢头蠢脑地想得太多了。 我擦拭着小腿上一道伤痕,这是足球场上被钉鞋刺伤的。似乎也不是,而是.....个什么矮子咬的。是那个雨雾蒙蒙的早上?那条窄窄的山道上?他撑着阳伞过来,被我的目光吓得颤抖了。然后跪下,说他再也不敢,再也不敢了;还说二嫂的死与他毫无关系,三阿公的牛也不是他牵走的。最后,他反抗,眼球凸突得像要掉出来,咬住了我的腿。双手开始揪住套着喉管的一根牛绳,接着又猛地伸开去,指尖抠进泥沙里。
我不敢想下去,甚至不敢看自己的手-是否有股血腥味和牛绳勒出的痕迹? 我现在努力断定,我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也不认识什么矮子。这一-团团蓝色的光雾,甚至梦也没有梦见过。
这是全文最关键的转折点,韩少功通过洗澡这一行为动作暗喻了黄治先人格的泯灭,并引发了一系列对人生和自我人格形而上的哲学思考。用高中语文答题模板的话来说,这段是对文章思想主旨的升华,但出卷人呢?咵嚓嚓删的什么也不剩,变成了一段普普通通对自我身份怀疑的内心独白。你是谁?你算老几啊?剑不剑呐!
最让人觉得好笑的当属这句:“我再也走不出那个巨大的我了,妈妈!” 还自作聪明的出了道简答题:请简要分析这句话的作用。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躲在试卷后出题人那张猥琐狡黠且自作聪明的大脸,请看原文:
我愕然了,脑子里空空的。是的,我在旅社里,过道是蚊虫扑绕的昏灯,有一排临时床。就在我话筒之下,还有个呼呼打鼾的胖大脑袋。可是——世界上还有个叫黄治先的?而这个黄治先就是我吗?
我累了,妈妈!
人韩少功说的那么清楚:“我累了,妈妈。” 这就已经表达出了自我认知失调的内部絮乱和主人公内心的挣扎,并且留下了丰富的可阐释空间。结果变成你这么一句语焉不详似是而非不懂装懂故弄玄虚的p话,这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以写让别人看不懂的文字为荣,尤其是在一个简单好懂的短篇小说里?语言不是脱离了日常性表达就能具备艺术性效果的,尤其是本来能清楚的话非要说的让人看不明白。你懂不懂啊?乱改什么?剑不剑呐!
最后,我不相信韩少功写这篇文章的本意是歌颂知青下乡以及一系列意识形态问题。我没有读过整本的短篇集,但看这本的短评,貌似作者本人对那个年代的一系列精神面貌颇有微词且加以讽刺,那就更不可能是以歌颂为主旋律的一个短篇了。让我们看看阅读答案:小说主要通过不同山民的语言描写,复原了马眼镜在山村里种田打猎、铲除恶人、举办夜校、教民扎针等生活片段,刻画出马眼镜善良、热情、有正义感的知青形象。
看到这里,天朝的人文社科通识教育算是彻彻底底完了,他可以培养出几百万个写文章又红又专流于形式的满分作文写手,但连一个会真正写小说的作家也培养不出来。改编成阅读文本是对小说艺术效果的最大扼杀。千言万语,化作三句话:
剑不剑呐?剑不剑呐?!剑不剑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