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大事,吃喝二字
如果说汪曾祺是文人里的“美食家”,我想没有人会提出异议。 关于吃,在他的文章里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人间之味》就是其中一本。 从南到北,从西到东,从古至今,读他的文章,扑面而来的人间烟火气让人感同身受,不由得和他一起回忆自己吃过的那些零食、小吃、野菜和家常便饭。 他所说的美食不是山珍海味,不是珍馐美馔,而是寻常百姓家的食品,诸如炒米、锅巴、咸菜等,他吃的不仅仅是美食,还有回忆、故事和对生活的欣赏与赞美。 这让我也回忆起自己小时候的美食来。 1、简单的才是最好的 小时候,乡下还是比较贫穷的,冬天就是萝卜白菜,然后就是萝卜白菜腌的咸菜,黄豆发酵做成的臭干子,再没别的了。 夏季好一些,都是自家地里种的,想吃什么种什么,到地里摘一把就行了。 即使这样,我还是挑食的。 作者写的马齿苋,在我们那儿叫马蜂菜。 在马蜂菜长得旺盛时期,我几乎天天到地里拔一篮子回家,不是我吃,是给我家猪吃。 回到家后,简单摘拣一下,在案板上切碎,和剩饭和在一起,猪吃的挺欢实。 时光流转,马蜂菜由原来的无人问津忽然变成了香饽饽,人们争先到郊区去挖野菜,或凉拌,或蒸菜,或掺在面里做成菜馒头,并且有一大堆养生理论加以佐证,但我还是一口也没吃。 在我的脑子里,这是猪吃的,这根深蒂固的观念像一堵墙,挡住了我要吃它的欲望。 我也不吃槐花,对它特有的香和甜,我的味蕾不太接受。 可以爬树去摘,可以挎一大篮子兴高采烈地给妈妈,但就是不吃。 我爱吃的莫过于榆钱儿。 家中有棵高大的榆树,每当榆钱儿成串地挂在树上,大人小孩争着上树去偻,一边偻一边往嘴里塞,清香满腮。 榆钱儿一般是做蒸菜,也可以掺到面里做成菜馒头,这两样我都爱吃。 可惜的是榆钱儿时间短,一发黄就老了。 然后榆树开始长出嫩嫩的叶子,叶子和榆钱儿一样是可以吃的,只是没有生吃过。 现在想吃只能去市场买了,还特贵。 2、口味是可以改变的 汪老先生曾对人夸口说什么都吃,结果被人捉弄两次,专拣他不爱吃的让他吃,他一咬牙吃了,从此就爱吃了。 我也是如此。 我不爱吃芹菜,嫌弃它的味道。 有一年流行肝炎,食堂里就不再按照一桌三菜一汤的标准做了,而是一人一菜一饭。 偏巧有一天是炒芹菜,只此一菜,没有选择,干吃米饭又难以下咽,我只好勉为其难地吃下去。 从此,我就能吃芹菜了。 我也不爱吃苦瓜,原因自然是因为它的苦。 我的父亲爱吃。有一次他硬逼着让我尝一尝,我夹了一点放到嘴里,嚼了几下,忍不了它的苦,吐了出来。 后来母亲再炒苦瓜的时候,加了一点辣椒和肉丝,口感稍好一些,我也能吃了。 我想我不吃马蜂菜和槐花,也是没逼到那个份上,如果不吃它们就会饿死的话,我想我一定能吃下去。 3、你不吃的东西,不要反对别人吃 中国人对吃的执着,如果说是第二,没有哪个国家敢说自己是第一。 中国人能吃的东西,就像汪曾祺先生说的那样:“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 更何况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的饮食因地而宜,各有千秋,作为一个资深“吃货”的汪先生,一生走南闯北,一路走一路吃一路记,才将天下美食写成书,让我等孤陋寡闻者心向往之。 但不是所有的美食都能被接受。 朋友请客,他热情地招呼大家。 我伸着筷子刚要夹起一块肉,他得意地对我说:“你真有眼力,这是蛇肉,可好吃啦。”吓得我立刻停了下来。 在他眼里这可是“硬菜”,但在我心里感到莫名的恐惧,不敢吃。 我不吃,但并不在意别人去吃。 还有狗肉,我也是不吃的。 因为从我记事起家里就养狗,心中莫名地跟它有些亲近,吃它于心不忍。 但我对别人吃狗肉一事也从未声讨过。 总之,如果你的口味宽、杂,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一网打尽,那不妨多尝尝; 如果你的口味有点挑,还有点刁,我也劝你多尝试一下。 人世一遭,总要对得起这“人间大事,吃喝二字”啊! 不过违法的事别做。 在汪曾祺的笔下,一花一草皆有情,一饭一羹都是人间滋味,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能如此通透地看待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