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像极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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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好奇怪,好难读,还是读完了。想起了人生的每个阶段,也像买到了一本光从封面看精美的书,读了几页却读不下去了,碍于种种复杂的原因(购买成本、换一本的麻烦、丢弃这本的损失)还是得读完,像拿到一本烂剧本,却还得出演的人生。
实在是硬着头皮读完的一本书。 幸亏之前读过苔丝,所以哪怕通过严重不合脾胃的翻译,也能读出哈代的文风:不厌其烦的景物描写,情节发展缓慢但总能制造出戏剧冲突,偶然事件推动人物发展。我只想把这本看做是毛坯版的《苔丝》。后者显然在艺术上或文本上都成熟太多。这本的尴尬正如人生。
女主游苔莎除了有如女神般的美貌,完全就是一个生错地方的人。爱敦荒原那种地方显然更适合克林姚伯那样有艺术追求的单纯善良的青年和软弱却善良坚韧的朵荪居住。克林即使去过了巴黎,也不会被繁华辉煌的大都会侵染,因为他是荒原养育的儿子。所以即使干了一番大事业,也仍旧要回来。他是一个理想主义的人,居然想要以己之力提高荒原乡亲们的文化水平,传播所谓真理。妄想从农业社会直接进化到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一个在巴黎打拼多年的人,能怀着这样单纯的心思,的确令人喟叹。他是如此善良如此单纯,简直像《苔丝》中的克莱尔,但克莱尔更深情。可惜,结局却爱克莱尔惨。我觉得,其实苔丝和克林才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吧。
女主人公游苔莎,只能是一个悲剧人物。她一心想去巴黎过繁华生活,却终不得。最后的逃亡也因为强烈的道德谴责而变成自杀。很明显他之所以爱上韦狄,是实在无人可爱,爱敦荒原那么大的地方,也许韦狄还算稍微能与他相爱。所以她便把无处排遣的爱情愁闷一股脑儿给了韦狄。因为生活寂寞,感情空虚,而只能爱韦狄;后来立刻爱上克林也是因为他的不凡身份,他是从最接近游苔莎梦寐以求理想生活中来的人物。当然是因为种种原因爱上了克林,但也不排除她想要借克林逃离荒原,以便到她理想中的巴黎去生活的心思。而有趣的是,克林此次还乡就是下定决心要开展他的教育事业,他的性情并不喜欢大城市。所以注定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所以她只是一个向往繁华世界,追求刺激恋爱的悲情女主。根本无法和美丽善良勤劳高尚的苔丝相比。可惜,苔丝也比她惨多了。她也许会更适合《苔丝》中的德伯那样的有钱人。
韦狄这个花花公子,显然是惯于讨女孩子关心的那一类人。一开始和游苔沙恋爱,也不过是生活寂寞,没有乐趣。后来又引逗上朵荪,后者显然动了真情,最终也结为眷属。韦狄那样三心二意的人,自然婚姻不会幸福。果然,没多久韦狄便按耐不住又去找游苔沙。因为没想到游苔沙会嫁给克林,更比先前爱游苔沙。这两人实际上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追求跌宕起伏的感情,讨厌平庸的生活,过不了平静生活。他们对“得不到”的东西更为珍爱。一切竞争都使他们肾上腺素飙升,有一种活着的快感。但韦狄也不算坏透,发现游苔沙投水后第一时间也跳了下去,爱倒是真的。不自觉又和《苔丝》中的“魔鬼”德伯联系起来,当然德伯坏多了。但也不是坏透,只是他对苔丝的爱太浓烈,占有欲太强,自己也无法把控以至于伤害了苔丝。但从韦狄结婚生子,重男轻女,婚后出轨,种种不良行径来看兴许还不如德伯。但是德伯显然更悲催,因为苔丝自始至终都恨他,从来没有一丁点儿爱过他。总之,都是反面人物。
朵荪,真是感慨。轻易被韦狄这样的人哄上手,实际上她还是很幸运的。少年时候被克林爱,后来文恩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展示了何为真正的爱。是的,我觉得全书中只有文恩的行为没毛病,真正的诠释了什么才是爱。哪怕得不到也不打扰,反而用心关心帮助朵荪,每一次她遇到麻烦都暗暗摆平,却不打扰她的生活,真心祝愿朵荪幸福。这个红土贩子是全书我最喜欢的人。一连串的偶然事件反而让朵荪成了最幸运的人,继承巨产风风火火嫁给了真心爱她的人。是不是说明无欲无求的人最好命?!
的确,苔丝那样纯洁的天使毁灭给人的震撼远超过这本书中的任何一个人。总觉得《苔丝》和《还乡》有诸多相似之处。
人生大概也就像《还乡》吧。有人身在大都市却想回到农村老乡;有人身在荒原却痛恨荒原一刻不停想逃离,向往去大都市生活;有人爱而不得痛苦惆怅,郁郁寡欢;有人得到之后立马失去兴趣,又寻找另一个猎物,始终处于循环。真是一部小小的“生死疲劳”。
不过,文恩那样的人真是难得啊。理智清醒,得不到也懂得欣赏,得到了也懂得珍惜,才是活得最通透的人吧。蛮像中国古代的“君子”。
真实的人生和《苔丝》不会有太高重合度,没有那么激烈的爱与恨,也没有那么纯洁至极的爱。却和《还乡》很像,一个一个愿望的消泯,即使以为得到了也受困于环境和性格,终又陷入痛苦的呢喃而不得安宁。回环往复,唯一可靠的只是平淡冗长的生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