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麻风

历史人类学著作,作者在卷帙浩繁的历史文献中按图索骥,回溯了麻风病在中国与污名、排斥、恐惧、传奇密不可分的社会史。 十三世纪之前,癞病(即麻风)的污名化还不是很严重,文人士大夫患癞病的记载还很常见,社会的典型态度还通常带着怜悯。但13世纪北宋之后,关于患癞文人的记载消失了。癞病患者的形象也愈加与低劣的道德联系在一起,健康的人认为前者之所以患癞,是因为自身罪孽深重,即便自己没有背德的行为,祖上也必然有失德之人。法律通过剥夺病人的生命权或婚育权维持健康社会的秩序。 在麻风与道德的关系这一点上,欧洲基督教文化和中国儒释道文化颇有默契。二者也都认为癞病患者是可以通过救赎自愈的,救赎的方法则各有不同。基督教、佛教和道教诉诸宗教仪式,而儒家主张通过美德懿行实现救赎。孝子孝女的自我牺牲可拯救父亲,贞洁烈女的自我牺牲可换来丈夫的痊愈。 较早的文献中记载的所有患者都是主流社会中的男性,北宋之后,癞病患者的形象发生了变化。首先,北方主流社会视癞病为南方特有的疾病,谴责“南蛮子”把病传染给无辜的北方人。其次(众所周知,即便所有阶层都被倾轧完了,还剩一个“第二性”可任人摆布),人们开始认为女性天生患癞疾,只不过女人患此病也并不在外形上显露。癞病被视作性传染的疾病,且传染具有方向性,即只能由女性传向男性,不可逆向传染。于是,直到民国时期都还有通过性交把癞“卖”给他人的“过癞”说法,背后的强奸、“卖癞”自不必多言。 讽刺的是,这种北方对南方,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在帝国主义扩张的时代无差别地报应到了全体中国人的头上——尽管欧洲和新大陆早就有麻风病的记录,各国还是责怪华人将麻风病带到了世界各地,麻风成为中国民族主义精英竭力想要抹去的耻辱。而这一次,他们与西方世界的默契再次让人拍手称奇:迟至1937年,仍有武装围捕、集体处决麻风病人的事件,“他们认为这样做很合理,因为西方国家也处死劣等人种”(法西斯)。 拣了以上触动比较大的几点来总结,还有很多没有提到。不禁想问,那些怪罪“南方人”,怪罪“女人”,怪罪“华人”,杀死“麻风病人”、“劣等人种”的人,从来不担心自己有一天可能成为“他者”吗?亦或是这种担忧驱使他们如此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