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阀暴权与人民秩序的消长:读方纳《美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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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 方源野(别鹤)
(本篇为读后感,部分内容为个人聊天整理,仅分析北美南美,谢绝无关话题的引申)
与很多人一厢情愿的错觉恰恰相反,美国并非天生的“有限政府”,它长期以来的公权力,可以碾压大众,也无数次地碾压大众。在斯坦贝克《愤怒的葡萄》中,失去土地颠沛流离的农民,被司法扣上红帽子枪杀了,这样的例子并不少。美国的平权绝非上层恩赐或上天眷顾,它依然是大众以非凡的毅力和一代代人的磨难争取而来,依然是人民权利与权力和权势博弈的总过程,并不是人类的特例。
且不说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的艰难,即使到了20世纪,农民和劳工和女性等群体,包括黑人和白人底层,也都经历了从被压迫走向平权的过程,甚至白人受到北美权力压迫的时间远远早于和长于黑人,如“白色货物”等白奴。这个过程,并不是简单的“资本家”在压迫他们,恰恰是公权力在压迫他们,是财阀和司法立法执法等深度结合,让他们痛楚感觉到利维坦的獠牙。所以,他们的平权过程是每个民族国家共同的过程,从这一点,恰恰能够看到人性和社会规律深处的乐观。
很多人带着海市蜃楼滤镜,天真地以为美国没有权力暴力的压镇,民众非常轻松得到了自由平等,叹息他们运气好,其实摊开来并不是轻松的,落到美国民众的个体头上,其实和世界上许多其他地区一样,几代人经历了坎坷。反过来说,世上也没有哪片土地是素质劣根性、不配得到什么,长远视角下的规则进程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不同体制和国别在强弱博弈中的共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所以美国大众对美国精英的博弈进程,这条线索也很重要。而本书的正文及每个章节后面的推荐书目,正是从这条线索展开的,并没有回避美国历史上,财阀暴权的黑暗面,当然也更是揭晓了它与人民权利秩序的此消彼长。
书中特别醒目的一点是:美国公权力绝不是一个软弱的权力,它的对内压迫能力是很强的。这点很多人有误解,以为美国民众完全不怕官吏。很多人误以为美国底层大众没有恐惧,最多有匮乏。历史的事实是,没有大量民众一代接一代的博弈,美国光是“肖申克的救赎”那样的黑暗也是大量存在的。
美国早期“资本家”背后,不是别的,正是公权力在撑腰,是权力阻碍了市场和剥夺了地权,并不是独立的所谓资本家在压迫大众,这一点反而让很多问题变得清晰简单了。民权的成长无一例外都是对权力的遏制约束过程,没有这个过程,权力的对下扩张和对内吞噬是必然的,美国即使发展到了20世纪早期,公权力也很大,比如大萧条时期的许多幕后真凶,并不是哪个企业家,而是公权力自己,司法和银行等与财阀结合,对大众压迫。很多人对美国有一种玫瑰色的幻觉,好像美国精英集团有民主底线和良知所以自动遏制权力。其实,史实远远不是那样的,如若美国的民权成长不够,公权力维持拉美那种强势也是完全能做到的,解放者玻利瓦尔的传记作者阿拉纳女士笔下的“银剑石”拉美,就是早期的美国。
公权力以逾越法治的暴力对付大众的案例,如果要用放大镜去找,美国其实并不少,对个体的迫害是能够轻易做到的。但关键是,民众争取权利的过程让这种压迫慢慢减弱了,并最终导向“宪法之治”的秩序。作者全书,轻易列举了美国财阀暴权黑暗不绝的各种“大事记”,尤其是美国公权力对劳工群体的武力迫害,这还仅仅是对白人群体的其中一小部分,遑论其他各类国民群体(如下14张图):
可见,过去很多人误解,以为美国只是“资本”导致不平等,公权力一直比较规范,而事实远远不是那样,即使美国的公权力也自带洪水猛兽的属性,它只是后来被不断地制衡了,而这个过程,其实是在民众的自觉自发秩序的成长中,不断开放,远非一蹴而就的。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
不过,他们为什么能不断争取权利?而同样的现象,却在前苏联、前蒙古帝国、前红色高棉这类地区无法有效出现。这个基础,是耐人寻味的,也是他们能够不断提高水位的条件。这就是他们的名称——“合众”。因为“个人主义”原子化,恰恰是适得其反,被各个击破的。(这里的“个人主义”不是个人权利层面,而是字面意思)
推论到这一步,很明白了,这个能够合众的“多数”力量,在各国进步历程中,既不是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阶级斗争,也不是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一盘散沙自毁长城的“个体启蒙”,而是两方面的前置条件:
一方面,是近于“平均地权”的社会状态,即自耕农这个财产人身和契约贸易的独立基础,带来了财阀寡头的暴力机器所无法垄断的结合空间与变现空间,这个环境,又给工人撑起了开放博弈的空间。也就是说,它的社会无法被格式化,它的社会不像西伯利亚游牧社会那样,是一个可汗或者贵族控制了牧民一切人身和财产,把日常生活全部裹挟到狩猎打仗和游牧迁徙中的状态,反而恰恰是一个发展于“农耕传统”和基于“小农意识”的状态——这恰恰是被国内那些不懂装懂的公知们,鹦鹉学舌苏联五阶段论,成天批判、丑化的状态。
而另一方面,是民族主义,即:“你凭啥来剥削压迫我们”这个逻辑——这个“我们”的有机同质性,无比重要:欺负“我们”,就是欺负“我”,不敢欺负“我们”,也就不怎么敢于欺负“我”。
之前华盛顿、杰斐逊、潘恩、汉密尔顿、麦迪逊、富兰克林那代人,无法解决“我们”问题,所以美国起初只是一个类似于欧盟或者古代雅典城邦同盟的拼凑,还有大量包括白奴在内的奴隶制,说那是共和国或者一个共同体,显然是荒谬的,它反而更像1815年打败拿破仑的欧洲各国王室,名为“神圣同盟”的特权寡头——这种精神的传人,后来就是南北战争时期,一心扩张吞噬自由州,要把奴隶制强加于每一寸自由农的土地,首先扼杀白人平民一切自由的那帮奴隶主暴力财阀。从雅典变成斯巴达,仅一步之遥。
美国真正的中心时刻不是别的,而是南北战争:一,自由州的自耕农的“自然法宗教”,凝聚着白人拼命反抗奴隶制对他们的武力侵压(也有很多黑人逃奴,但黑人由于非洲游牧传统的长期奴隶制,很难自己凝聚,20世纪非洲独立后的暴君不断,美国黑人社区里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也普遍说明了这个问题),并最终以战争和十三修正案,革命性地瓦解了奴隶制和强制劳役,这是世界史上第一次出现洲际体量的共和国,证明了人民自治秩序能够成功,从此一个个一批批的共和国在地球上各个角落出现。二,同时打破了州权外衣下的寡头,以鲜血与和解(林肯尤其坚持,反对北方激进派把南方视为被征服者的重建政策),实现了“一个国族的诞生”,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成为它的新宪法序言。
非常耐人寻味的是,很多黑人愿意活着当黑奴,但白人尤其自由州的自耕农,宁愿战死,也要抵抗奴隶制对自由州的法律扩散与武力吞噬。这就是前面说的,人民权利的“自秩序”得以不断成长,遏制权力滥用,让权势持续退让的基础所在。这也是后来,美国大众对财阀的暴权,能够不断博弈,让总体结构不断趋于进步的底线。
但美国只有一个林肯。而且,除了林肯这种以“自上而下的革命”奠定“宪法之治”秩序底线,美国还缺乏它的南邻大洲,另一位与林肯同级的伟人,所铸就的“自下而上的革命”。
玻利瓦尔的革命,没有北美及其欧洲摇篮的自耕农基础,他的环境——“银剑石”的拉美——正好揭示了美国财阀暴力能够扩张到什么样的荒诞境地。从中世纪而来的西班牙殖民财阀,把哥特人加于伊比利亚半岛的条顿采邑制,摩尔人通过阿拉伯大征服带去的伊克塔采邑制,本土宗教裁判所的政教合一制,这三重枷锁,不仅传到了南美洲,还有意结合了印加、阿兹特克等早已出现的类似结构,泯灭了早期华夏文明传播到美洲的玛雅等自耕农文明,也隔绝了易洛魁联盟等催生北美宪制的印地安自耕农文明,并最终留下了拉美的“北洋军阀”——考迪罗寡头军阀,也是北美财阀的放大版。在那种黑暗的时长、残酷程度不亚于满清统治的地狱中,美洲的孙中山——玻利瓦尔的精神与事业,向全世界展示出,人类史上的首个职业革命家对奴役逆境的战斗,所能焕发出的最高境界。而这种集体心理、革命模式、斗争经验,恰恰是北美不具备的。所以,若美国这个自称“昭昭天命”和“山巅之城”的新罗马,在已经出现的类似于古罗马帝国的安逸颓废中,一旦遇到了新的、条顿式的多米诺骨牌,那么,可以肯定,它由于缺乏玻利瓦尔革命的抗体,注定会走向不可逆转的衰亡。
或许,这又将是一部“罗马帝国衰亡史”的咏叹,让世界上其他的文明国度,从中更为深刻的地理解它的光荣与梦想,它的经验与教训,它的威胁与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