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二元的共同体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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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先,滕尼斯是幸运的。不同于韦伯、齐美尔等人的作品在逝世后才被世人追随,滕尼斯自己便将《共同体与社会》修订了八版。他像个开心的孩子在每版序言里细数他人对自己的赞美和引用,并对他人的质疑或“不公正评价”做出回应。
滕尼斯引用康德的话说,“正如我们在这里严肃地工作,这并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一桩值得尊敬的事业,因此,当我们承认了他人的努力时,我们也需要得到他人的承认,我们渴望帮助、同情与支持。”滕尼斯看着自己的作品一再出版,看着自己的作品在社会学界掀起研究热潮,看着自己的作品被青年人争相热捧.......
滕尼斯的研究是处于铁血宰相俾斯麦的强力政策时期的,他在霍布斯、马克思等人的影响下写下了此书。在滕尼斯眼里,当时的德国无比专制、个人脱离自由与社会。在此背景下,他回溯了人类理性历史发展的过程,凝练出“共同体”与“社会”这两个对立的人类生存形态,并从社会学、心理学、法学三大板块对其进行论述。
滕尼斯无疑是要改革当代的社会制度,渴望在“社会”大潮中唤回“共同体”与人的本质意志,来找回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结、真挚而自然的纽扣关系。
简单介绍本书的结构,全书共分四卷。第一卷从社会学视角界定共同体与社会,并对其社会形态进行论述;第二卷从心理学视角界定其所依赖的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对其类型进行论述;第三卷从法学或政治学的视角辨析两者之间法制的变迁与差异,进一步探讨国家与社会、个人的关系;第四卷则总结全书。该书的结构是目前所读社会学经典中最为明确和直接的,读起来很畅快。
二
从第一卷说起。
滕尼斯在开书之即便提出了“共同体”与“社会”这对概念,前者关系被理解为真实的与有机的生命,后者关系被理解为一种想象的与机械的构造。一方面,它们分别对应古代和近现代的两种总体文化形态,另一方面又遵循独特的历史哲学的思维进路、由简单到复杂地揭示来它们的层次。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同体是持久的、真实的共同生活,社会却只是一种短暂的、表面的共同生活。与此相应,共同体本身应当被理解成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社会应当被视作一个机械的集合体和人为的制品。
在论述“共同体”时,滕尼斯首先从其最原始的胚胎阶段介绍:母子关系、夫妻关系和兄弟关系。他认为,家庭中的母子关系呈现了人类意志完美统一的原型,它直接体现了身体和本能的结合。这与众多学者在女性身上寻找人类的精神与灵魂本源是一致的。而父子之间便具备了一种统治和权力关系。进一步,夫妻关系除了最纯粹的本能的之外就需要一种习惯来维持其长久和持续。兄弟关系更多又需要共同的爱好或友谊来维持。在家庭内部,一种纯粹的自然关系最终要让位于由精神或心灵主导的关系,父子关系由于其支配结构表现了最完善的共同体关系。
家庭关系之外,也衍生出了更复杂的共同体关系: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血缘共同体以亲属关系为核心,类似于母子、父子的关系,形成一种父系下的威严;地缘共同体则以邻里关系为核心,类似于夫妻关系,形成一种王侯的威严;精神共同体则以友谊或兴趣为核心,类似于兄弟间的关系,形成一种师傅般的威严。在其中,共同体的外在形态主要存在家庭生活、村庄生活与城镇生活三种。这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考察,后面还要与心理学、法学进行结合。
滕尼斯认为,无论是上述哪一种共同体形态,它们都根植于家庭这一典范。家庭是最基本的共同体生活形态,天然产生了共同体所需的“共同领会”和“默认一致”的一种无法被言却又无穷无尽的精神内涵。这种共同体体现了一种紧密联结、彼此纠缠,以共同体的统一为核心和目标的生存方式。
然而,在社会的论述中,首先就要说清楚,其出发点不再是统一关系,而是一种断绝自然纽带的、独立个体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人的生存不存在共同的东西,一切都是基于独立的个体所被认为制造出来的社会关系。
在这部分,滕尼斯将社会维系的核心变为契约关系——一种人造的共同的虚构的人格。接着,滕尼斯便主要借用了马克思的观点,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领域剖析了社会的运作模式,对其中货币作用的大放异彩、资本增值与积累、信贷与商品进行着重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那么,在这个程度上,社会的根本原则就是商人与劳动者的分离,商人追逐货币。人类的生存形态也就具有了从“共同体”向“社会”的转变。
三
第二卷主要从心理学研究,对“共同体”与“社会”所依赖的心理世界或精神层面进行了分析,凝练出“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之间的二元对立。这种心理研究遵循了一种德国的唯心哲学传统,这在德国社会学家中是很常见的。如韦伯,齐美尔。
所谓意志,就是指人的全部心理事实及其活动。本质意志是一个有机体的心灵结构,它自然地源于身体所出的有机体,而且是不断生成着的东西,其中的各种情感要素相互关联且都从属于心灵特征亦从属于更高的统一体,也就说,本质意志是自然的、有机的、真实的与统一的。相反,抉择意志则是想象的、人造的、计算的、个体的,它不是自然的,而是纯粹由思维创造出来的。本质意志包含着思维,而抉择意志是思维的产物。
简单来说,本质意志对应着共同体,抉择意志则对应着社会。
在本质意志中,滕尼斯分析了它的三种形式:喜好、习惯、记忆。三者是一种递进发展的关系,从感官的喜好到通过经验产生意志与乐趣的习惯再到一种心灵性的记忆。记忆从习惯中脱离出来,却又作为一种更大的力量复归于习惯。人的行为成为一种“消逝的智性”,一种不自觉地或无意识的行为。在这里,喜好是一种第一自然的激情,是一种信念;习惯则是一种第二自然的勇气,是一种性情与道德,最后,记忆是一种第三自然的才华,是一种良知。
结合第一卷中的三种社会形态,家庭生活就是基于人的全部信念,村庄生活则是一种人的全部性情,城镇生活是人的全部良知。家庭经济建立在人们对生育、创造以及维持感到的快乐和喜欢基础上;村庄农业工作建立在人们合乎规律地重复劳动习惯基础上,更高的城镇与艺术生活,则建立在人所受教育、铭记的规则以及自己所怀有的观念基础上,是一种记忆。
而抉择意志也存在三种形态:思虑、愿望、概念。思虑是与一种对象的行动相联系,愿望则具有了明确的行动方向,概念便具备了认识对象与世界的思维体系。与前文相似的是,滕尼斯也对社会的形态分为商业、工业和科学,便分别建立在这三种抉择意志的基础上。
抉择意志的总形式就是一种思维体系,一种由意图、目的与手段组成的体系。在这个基础上,诞生了齐美尔、韦伯所论述的现代社会的危机,人的逐利与精神、自由的空虚。这又是一个新的研究“异化”的视角,将来一定以“异化”为关键词梳理一篇文章。
由此比较,本质意志是基于人有机生命的心灵,是人的器官;抉择意志则是人造思维,是一种工具。本质意志是流动的、柔软的、温暖的、有机的质料、具体的东西、自然的,而抉择意志是干燥的、坚硬的、冰冷的、僵化的材料、人造的。本质意志最高的、最具精神性的表现是良知反对它自己想象出来的卑劣行径,抉择意志最高的、最具精神性的表现是自觉意识作为自我评价来谴责自己的愚行。
本质意志与抉择意识的对立表现在女人与男人、年轻人与老年人、俗众与知识分子之间,它们彼此间的矛盾和斗争塑造了世界历史的进程。
四
最后,滕尼斯从法学和政治学的角度解析了两者间的对立。
简单说来,共同体建立在习惯法之上,依赖的是默认一致、习俗与宗教;社会则建立起实在法,依赖于契约、规则和公共舆论。
总的来说,共同体建立在自然的社会生存上,建立在统一的基础上,以本质意志为依赖,通过习俗和宗教来完善。而社会则建立在机械的社会生存上,建立在独立个体基础上,以抉择意志为依赖,通过契约、规则和公共舆论来完善。
人类发展的轨迹就在于从共同体向社会的转化,导致这一转化的则是商业与劳动者的分离。下面是书中的总结图:
五
最后,我们就要来讨论现代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滕尼斯在书中也写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一方面国家从属于社会,国家是由个体意志所形成的社会的产物,本质是服务于人与社会;另一方面,国家需要来维系自身的合法性便需要自身的权力,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代表了社会本身,国家就是社会,代表了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
而在当时,德国社会在俾斯麦的铁腕政策下,国家俨然已经实现了对社会的消灭,形成了国家——个体的二元结构,社会不再发挥作用。在这个话题下,我们就可以联想涂尔干对社会团结重建的呼吁,他的路径就是重建社会等中介结构,作为上传下达的中介。滕尼斯也就是在这种二元对立中树立起一种辩证思维:回溯共同体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社会危机,办法就是唤醒共同体下的人的本质与有机心灵。
正如滕尼斯所说人类的趋势是从共同体到社会,这是不可逆转的,但共同体不应该消逝,而应永远在社会中存有生存空间。滕尼斯所呼吁的就是要在民主国家的秩序框架下,通过节制私人资本、营造劳动共同体与合作社,重建德国的经济和伦理生活。在这一点上,他深受马克思的影响。
那么,在这种国家——社会——个人结构关系的基础上思考今后学者的研究,如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下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分离所导致的社会被国家吞噬而公共领域逝去的现实等就建立起了学者间的联系和桥梁。
今天,我们总是在引用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那我们是在重温或回顾血缘、地缘、精神共同体呢,还是要唤起这种共同体?那么,在我们的学科中,这种共同体与社会的分离又是由什么造成的,或许应该去读一下《群体性孤独》了,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本身的孤独属性或许只是应然而生的。又或者,“社会”的一切技术与产品都具有孤独和分离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