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反对魏忠贤修造生祠的根本性原因
生祠是“儒家形象”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广建生祠,魏忠贤对严肃的生祀理论和实践都做出了无情嘲弄。这项制度给予了士人无上的荣耀,魏忠贤的染指意味着对其权威不可容忍的挑战
1、生祠的定义、历史和作用
生祠是东亚大陆一種傳統信仰表达方式。為活着的人立祠庙,進而祭祀,以表示內心的感戴和欽敬之意。
生祠在东亚各国广泛存在,有两千余年的历史。正如日本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的研究所揭示的那样,生祠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并且历代不绝。到了宋代,各类祠堂大量增多,生祠的数量也随之增加。到明代,生祠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央地、庙堂-乡野互动场所。
生祠之所以值得关注,首先在于其反应了当时人的宇宙观,即:世上某一部分的运作是与其他部分紧密联系的,他们称之为“感应”。政治与宗教——也包括个人或公共的善恶——通过因果报应、天人感应等途径紧密联系在一起,即使各式神灵亦不能例外。亡灵也在时人的宇宙观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寺庙与祠堂祭祀先贤,收容游魂,使其不致引发灾难。其次在于其体现了帝国各地基层与中枢间的垂直互动,从宋代开始,生祠就与帝国中枢官吏的离任挽留、题名纪念、立碑祠祭、衣冠留赠以及典故传说等一道,构成了地方精英乃至市井小民对“大佬馆”的空间记忆,此外,祠堂的建立反应了儒家鼓吹的孝道,这种孝并不局限于特定亲子间的养育之恩和赡养之情。作为一种仪式场所,生祠表达了儒家的另一个核心观念:肉食者应该关心编户齐民的生活,使其“安居乐业”,而臣民亦当对此种关怀予以回报。
2、魏忠贤生祠崇拜的兴起
作为晚明时期最有名的宦官,魏忠贤留给后世史书中最大的“恶行”之一便是放纵其党羽为伊修造“生祠”。这种本来用于彰显儒家和士大夫优越性的纪念性场所被用来纪念一个和士大夫中最激进群体敌对的宦官,是无论如何无法让当时的士大夫接受的。
魏忠贤出身贫苦,目不识丁,原先横行市井,后来自阉入宫,得到了天启皇帝的赏识,并在其身边聚集起一批士大夫。他的主要对手则是以东林书院为中心的一批士人,他们自称“义人”,自1620年起便主导中央政府。他们一再上书弹劾魏忠贤,魏氏则予以反击,并最终战胜了他们。正是在天启六年(1626年),当他全面打压东林党人时,阉党众人提议为他建造生祠。
倡议修造老魏生祠的始作俑者,是依附于魏的浙江巡抚潘汝桢。他在天启六年闰六月初二日提议,为魏忠贤建立生祠。理由是
东厂魏忠贤,心勤体国,念切恤民,鉴此两浙岁遭灾伤,顿蠲茶果铺垫诸费,举百年相沿陋习积弊一旦厘革,不但机户翻然更生,凡属兹土莫不途歌巷舞,欣欣相告,戴德无穷,公请建祠,用致祝厘
这种献媚之举正中魏忠贤下怀,朱由校根据魏忠贤的意思,在给潘回复的圣旨中写道:
据奏,魏忠贤心勤为国,念切恤民……宜从众请,用建生祠,着于地方营造,以垂不朽
明熹宗还为这个生祠赏赐匾额——“普德”,这不仅明白无误地表明伊完全同意为魏忠贤修造生祠,而且以题写祠额的方式亲自为建生祠推波助澜。
在顶层的首肯下,生祠修造风潮很快愈演愈烈。
天启六年(1626年),五十余座供奉他的生祠拔地而起,广布于大明王朝的州府郡县之内。
作为纪念“圣贤”的场所,生祠拔地而起之后,对魏忠贤的神话也被提上日程。
天啟七年(1627年)五月,太学生陆万龄上書,稱魏忠賢可與孔子相提並論,因為:
「孔子作《春秋》,忠賢作《要典》。孔子誅少正卯,而忠賢誅东林」。
天啟七年四月,袁崇焕與兵部尚书閻鳴泰上奏,稱頌魏忠賢的功德,並要求在寧遠、前屯兩地為魏忠賢修建生祠。
人心之依归,即天心之向顺,恭照厂臣魏忠贤安内攘外,举贤任能,捐金捐俸,恤军恤民,非但学识纲常之际犹萃其全,且于兵农礼乐之司共济其盛,治平绩著,覆载量弘
如此这般,魏忠贤的生祠不但遍布各地,而且建到了京城:工部郎中曾国桢建生祠于卢沟桥畔,巡视五城御史黄宪卿建生祠于宣武门外,顺天府尹李春茂建生祠于宣武门内:而且建到了皇帝祖坟边上:孝陵卫指挥李之才建生祠于孝陵前,河道总督薛茂相建生祠于凤阳皇陵旁。短短一年中,一共建造了魏忠贤生祠四十处,建生祠之风愈刮愈猛,魏忠贤个人崇拜的浪潮也越发高涨。
3、生祠的形制和装潢
每处生祠都竖立起一座高大的颂德碑,其中一座留存至今,有三尺宽,一尺厚,一丈二尺高。
被人们顶礼膜拜的魏忠贤偶像是什么模样呢?每一座生祠正中都矗立着魏忠贤的塑像,大多是木制、青铜或鎏金的塑像,这是一个“垂旒执笏”的帝王相。清初文人朱彝尊有更具体的描绘:
祠以宏丽相尚,瓦用琉璃,像加冕服。有沉檀塑者,眼耳口鼻手足宛转一如生人,肠腑则以金玉珠宝充之,髻空一穴,簪以四时花朵。
北京城内遍布四合院形制的小型祠堂,还有宏伟的寺庙,屋顶是闪闪发光的琉璃瓦。供奉魏忠贤的这些生祠矗立在帝陵和京师孔庙旁,里面有着珠光耀眼的塑像和巧夺天工的饰物,花费了价值数十万两的私家与公共金银,这一切都受到了严密的保护。魏忠贤的生祠规制宏大,几乎比得上帝王的宫殿:在开封,十根巨柱支撑起的大殿耸立云霄,无数的树木被砍伐作为梁木,数以百计的房屋因此被拆毁。至少有六十名官员参与了这一生祠的建造。
督饷尚书黄运泰在迎魏忠贤像进入新落成的生祠时,行五拜三稽首的大礼,这是对皇帝才能行的礼仪。然后他率领文武官员一起叩头,并且额外叩头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他的谄媚让旁观者尴尬不已,“皆汗下浃踵”,时人评说:“一时天下如狂。”当两名属下在大殿中立起鎏金塑像时,布政使也只得默许。另一位官员私下议论魏氏生祠不应当占据天子前往太学的道路,旋遭罢免,因为正是皇帝批准了这些生祠的建立。
4、东林士人对魏忠贤生祠的反应和影响
尽管此前遭到了大规模压制,东林人士仍不遗余力地反对魏忠贤修建生祠,不惜为此大声疾呼,挺身而抗。天启七年(1627年),在魏忠贤倒台自杀后,他们提醒新即位的崇祯皇帝,生祠的存在可能鼓动潜在的叛乱。于是这些富丽堂皇的建筑很快被拆除,或是转作其他用途。
东林党人的义愤影响深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官修《明史》对此的叙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后帝制时代的历家视生祠为反常、荒谬和悖理的存在。
在史籍、小说和论战文章中提到生祠时,它都象征着前所未有的腐败、专制和个人崇拜。即便是承认这一制度的历史学家也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存在,《明代名人传》的撰稿人提到:
通常,在一位官员过世一段时间后,才会设立祠堂进行供奉;若是在其生前便设立生祠,要么出于真诚的感激,要么便是极度的谄媚,后者的典型例子便是魏忠贤。
但正如我们所见,明代的生祠并不罕见,它的内涵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奉承或感激。这种复杂性甚至在《明史》本身的记载中便能得到体现。
后来者清王朝编纂了《明史》,正如明朝纂修了《元史》。后人在修撰过程中通过“褒贬”前朝史事来辅助当朝的治理,既在政策人事上纠正是非,又在人物声誉上惩恶扬善。魏忠贤的恶行和生祠在《明史》中占据着显著的位置,赞成或反对为他建造生祠成为判断忠奸的标志。
例如,东林士人邹元标的传记中提到了朱童蒙,朱童蒙曾经弹劾邹元标,还参与建造了一座魏忠贤的生祠,所以朱童蒙是奸恶之徒,而邹元标为忠善之士。太子洗马贺逢圣当面告诉魏忠贤,他没有请愿在湖广为之建立生祠,魏氏随即怒气冲冲地离去,次日便罢免了他的官职,贺氏却因此受到广泛的赞誉。但是《明史》的记载之中,除了这些正义官员反对的为阉宦和腐败官僚建立的生祠之外,还有为纪念将领所取得的军事成就而建立的生祠——无论是在明代的前期、中期还是后期。我们还可以发现,那些献身于当地建设的官员,往往在他们生前便被人供奉于生祠。
魏忠贤并非《明史》所记载的唯一建立生祠之人,而生祠也并不注定就是邪恶而又荒谬的。事实上,《明史》淡化了东林党人的观点,有意忽略了那些无比尴尬的旁观者,也承认一些有良知的官员除了讨好魏之外别无选择。
5、东林人士对魏忠贤生祠愤怒的根本性原因
啥道理魏忠贤的生祠会让东林党人个能愤怒?个是因为,迭个事体搭伊拉自家个生祠密切相关。
事实上,东林书院个成员当中,有交关人曾经主张建设生祠。
1)李思诚,天启六年时任礼部尚书,曾两次忤逆魏忠贤。十二年前,在他送别一位知县的文章中写道,当地人可能会因感激他的治理而为之建立生祠。
2)当龚勉生前被奉祀于城南书院时,东林党的创始人顾宪成为他撰写了纪念碑文。就在韩爌激烈反对魏忠贤生祠落成前不久,他还撰文纪念另一位同事的生祠。
3)礼部尚书李标,曾帮助韩爌拟定魏忠贤阉党名录,在崇祯十五年(1642年)写的一篇文章中抱怨当时在任的地方官多被授予了过高的荣誉,不过他所纪念的则名副其实。东林党人激烈反对魏忠贤的生祠,同时却也在纪念自家同侪大量建立生祠:
4)欧阳东凤是东林党人之一,也是讲学活动的坚定支持者。在讲学中,他扩大了交往的范围,影响了更多非士子的普通民众。在16世纪90年代,他因一场自然灾害而越级上奏以寻求帮助,当地百姓心存感激,为他建立生祠以资纪念。
5)吕维祺,曾致信开封士绅反对魏忠贤生祠的建立,他在1614—1619年于兖州任职时,平定了当地的叛乱(见徐鸿儒传),得建生祠。姜志礼,被魏忠贤勒令致仕,也在泉州享有生祠供奉。有碑刻称,姜氏在投身于工作时,完全没有考虑生祠的建立。
6)丁启濬,在魏忠贤监禁周顺昌和其他东林党人时曾仗义执言,也在其生前即为家乡百姓所奉祀。
7)李守俊,因反对全国各地建造魏氏生祠而罢官,却因其减税举措而为商人所感激,被立祠供奉。被阉党罢官夺爵的尚书李宗延,在世时得享生祀。
8)此外,至少有三位在元氏县任职的东林党人赢得了生祠。
魏忠贤的生祠让东林党人大为震恐,是因为伊拉认为生祠是“儒家形象”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广建生祠,魏忠贤对严肃的生祀理论和实践都做出了无情嘲弄。这项制度给予了士人无上的荣耀,魏忠贤的染指意味着对其权威不可容忍的挑战,东林人士绝对弗允许魏忠贤个挑战。这才是伊拉激烈反对魏忠贤广泛修造生祠个根本性原因。
参考文章:
https://mp.weixin.qq.com/s/0AGAYawF7IZcRAPIEdNwNA
http://history.sina.com.cn/bk/mqs/2014-12-26/11171135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