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不得之陈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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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狰狰说陈端生,想起一点旧事来。
第一次看到《再生缘》大概是小学时候,某年夏天跟着妈妈回娘家,看见外婆的竹榻上放着一本书,褐色封面,封皮有点旧了,内页却还雪白,没有丝毫卷角破损,看得出读书人爱护备至。我那时候正吃着雪糕,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过来就翻,啪嗒一声,融化的奶油滴在书上,一大块黄,怎么也去不掉了。
于是这本书带着初见时的仓皇印记陪了我整个暑假。现在回想,谈不上喜欢或是不喜欢。唱词为主、全篇韵文固然琅琅上口,但写得太多就变成了陈辞滥调,人物描写雷同之处比比皆是,特别是细节描写,铺陈往往不厌其烦,看得要打哈欠。皇甫少华好歹也算个英雄,书中却用“粉面桃腮”这样女性化的词来形容其长相,且动不动就哭,实在让人很寒。情节方面我是把它当作《女驸马》来看的,因为看过那出戏,所以对下文的期待也就不那么迫切,可以随意抓过来翻上几页再放下,省却了读小说时追情节的抓耳挠腮。印象比较深的段落是君王怀疑孟丽君,灌醉了她之后派两个宫女验身,脱了鞋,里面是白绫袜;再脱袜,里头才是真正的小鞋,当时就很ft:鞋上套鞋,要怎样穿呢?
现在想起来,孟丽君似乎也就是这么个鞋上套鞋的角色。一个自我珍而重之深藏在内,一个表象堂而皇之敷衍在外。《再生缘》名为“缘”,写的也是爱情故事,骨子里头可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至少在孟丽君心中,“皇甫少华之妻”决不是此生最高目标。孟丽君是想做“人”的,甚至为了做“人”,不惜抛弃做“女人”的权利,在她的价值观中,成为一个自由、完整的“人”的诱惑如此之大,高于一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裴多菲写出这首诗之前一百年,一个中国女子已经在弹词中表达了相似的意愿。
这也许就是《再生缘》有别于《女驸马》,有别于同时代其他女性作品的地方。表面上看情节相似,然而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在底下悄悄滋生着。传统意义上,女人并非完整独立的人,她只是一根肋骨,需要依附他人而生。墙头马上也好、改装应试也好,都有一个明确目的:嫁得有情郎。身为女子,能且只能将爱情当作唯一人生目标。
目标是个好东西,有了它,就有衡量的标准,将成与败明明白白分界。所以莺莺是不幸的,因为“弃掷今何在”,杜丽娘是幸运的,因为“南枝挨暖北枝花”。而孟丽君的尴尬正在于此:什么是成?什么是败?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摆在她面前的道路有很多条:她可以成为忠孝王正妃,也可以被皇帝收入后宫,唯独不能在身份败露之后继续做骊相爷,施展才学和抱负。简单地说,她无法做自己,无法做自己想要做的独立的“人”。于是一败涂地。
这是一个奇怪的推定:在人生价值的取舍上,女子只能为爱而生。身为女子,倘若为爱舍身,世人大多能够原宥;可为了自由的坚持,却往往得不到理解。比如孟丽君,在他人的续书也只能和皇甫少华喜结连理,而将之前种种视为悖逆任性。即使到了现在,这样的观点或思想仍然在许多影视作品中表露着。当然,想爱、可以爱、有所爱确实也是幸福的一种,但是,只能是“一种”。换句话说,每个人,无论男女,都应当并且能够拥有多彩的价值观,不必依附,无从局限。脚下有路,头顶之上,是更为广博、更为浩瀚的星空,只要抬头,便能看见。
陈端生看不到星空,她所处的时代已明白画出了那个不能逾越的疆界。她大约是想做一颗冲天而起的烟花,却仍然回避不了“回首相看已化灰”的命运。陈寅恪在《论再生缘》中说,“……端生心中之孟丽君,即其本身之写照,亦即杜少陵所谓‘世人皆欲杀’者。”这“世人皆欲杀”的原因正是触及了社会普遍价值观,因此显得异常触目。从这个角度来说,《再生缘》注定是没有结局、无法再续的故事。崔莺莺所求,是张生的回心转意;杜丽娘所求,是柳梦梅的相依相傍,那么孟丽君呢?求的又是什么?皇甫家沉冤昭雪,郦相爷官运亨通,表面上一片鲜花着锦,然而所有的路都已经走到尽头,只剩得一条死路。人生七苦,《再生缘》的故事非关爱别离,不涉怨憎会,说到底,只是求不得且不得求罢了。
初写《再生缘》,陈十八岁。三年之内写了六十万字,直到嫁与范家。后十年,范生因科场舞弊案获罪戍边,家道败落,藻雪精神于无常世事中消磨殆尽;再十年,重新续写却力不从心,直至身死。临终时丈夫正在逢赦回乡的途中,未及相见。这一辈子最辉煌最恣肆的烟火,都在十八岁那年烧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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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前些天去外婆家,那本再生缘还躺在外婆的床头。当年的污渍已经很淡,几乎看不出来;书却还是整齐着,没有缺边,没有卷角。外婆说,她从小就读过,一直现在还在看。这么说来,这书陪了我一个暑假,却陪了外婆一生。她是怎样看待,又为何喜欢?没有追问原因。也许到最后也不会知道原因吧。
第一次看到《再生缘》大概是小学时候,某年夏天跟着妈妈回娘家,看见外婆的竹榻上放着一本书,褐色封面,封皮有点旧了,内页却还雪白,没有丝毫卷角破损,看得出读书人爱护备至。我那时候正吃着雪糕,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过来就翻,啪嗒一声,融化的奶油滴在书上,一大块黄,怎么也去不掉了。
于是这本书带着初见时的仓皇印记陪了我整个暑假。现在回想,谈不上喜欢或是不喜欢。唱词为主、全篇韵文固然琅琅上口,但写得太多就变成了陈辞滥调,人物描写雷同之处比比皆是,特别是细节描写,铺陈往往不厌其烦,看得要打哈欠。皇甫少华好歹也算个英雄,书中却用“粉面桃腮”这样女性化的词来形容其长相,且动不动就哭,实在让人很寒。情节方面我是把它当作《女驸马》来看的,因为看过那出戏,所以对下文的期待也就不那么迫切,可以随意抓过来翻上几页再放下,省却了读小说时追情节的抓耳挠腮。印象比较深的段落是君王怀疑孟丽君,灌醉了她之后派两个宫女验身,脱了鞋,里面是白绫袜;再脱袜,里头才是真正的小鞋,当时就很ft:鞋上套鞋,要怎样穿呢?
现在想起来,孟丽君似乎也就是这么个鞋上套鞋的角色。一个自我珍而重之深藏在内,一个表象堂而皇之敷衍在外。《再生缘》名为“缘”,写的也是爱情故事,骨子里头可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至少在孟丽君心中,“皇甫少华之妻”决不是此生最高目标。孟丽君是想做“人”的,甚至为了做“人”,不惜抛弃做“女人”的权利,在她的价值观中,成为一个自由、完整的“人”的诱惑如此之大,高于一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裴多菲写出这首诗之前一百年,一个中国女子已经在弹词中表达了相似的意愿。
这也许就是《再生缘》有别于《女驸马》,有别于同时代其他女性作品的地方。表面上看情节相似,然而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在底下悄悄滋生着。传统意义上,女人并非完整独立的人,她只是一根肋骨,需要依附他人而生。墙头马上也好、改装应试也好,都有一个明确目的:嫁得有情郎。身为女子,能且只能将爱情当作唯一人生目标。
目标是个好东西,有了它,就有衡量的标准,将成与败明明白白分界。所以莺莺是不幸的,因为“弃掷今何在”,杜丽娘是幸运的,因为“南枝挨暖北枝花”。而孟丽君的尴尬正在于此:什么是成?什么是败?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摆在她面前的道路有很多条:她可以成为忠孝王正妃,也可以被皇帝收入后宫,唯独不能在身份败露之后继续做骊相爷,施展才学和抱负。简单地说,她无法做自己,无法做自己想要做的独立的“人”。于是一败涂地。
这是一个奇怪的推定:在人生价值的取舍上,女子只能为爱而生。身为女子,倘若为爱舍身,世人大多能够原宥;可为了自由的坚持,却往往得不到理解。比如孟丽君,在他人的续书也只能和皇甫少华喜结连理,而将之前种种视为悖逆任性。即使到了现在,这样的观点或思想仍然在许多影视作品中表露着。当然,想爱、可以爱、有所爱确实也是幸福的一种,但是,只能是“一种”。换句话说,每个人,无论男女,都应当并且能够拥有多彩的价值观,不必依附,无从局限。脚下有路,头顶之上,是更为广博、更为浩瀚的星空,只要抬头,便能看见。
陈端生看不到星空,她所处的时代已明白画出了那个不能逾越的疆界。她大约是想做一颗冲天而起的烟花,却仍然回避不了“回首相看已化灰”的命运。陈寅恪在《论再生缘》中说,“……端生心中之孟丽君,即其本身之写照,亦即杜少陵所谓‘世人皆欲杀’者。”这“世人皆欲杀”的原因正是触及了社会普遍价值观,因此显得异常触目。从这个角度来说,《再生缘》注定是没有结局、无法再续的故事。崔莺莺所求,是张生的回心转意;杜丽娘所求,是柳梦梅的相依相傍,那么孟丽君呢?求的又是什么?皇甫家沉冤昭雪,郦相爷官运亨通,表面上一片鲜花着锦,然而所有的路都已经走到尽头,只剩得一条死路。人生七苦,《再生缘》的故事非关爱别离,不涉怨憎会,说到底,只是求不得且不得求罢了。
初写《再生缘》,陈十八岁。三年之内写了六十万字,直到嫁与范家。后十年,范生因科场舞弊案获罪戍边,家道败落,藻雪精神于无常世事中消磨殆尽;再十年,重新续写却力不从心,直至身死。临终时丈夫正在逢赦回乡的途中,未及相见。这一辈子最辉煌最恣肆的烟火,都在十八岁那年烧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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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前些天去外婆家,那本再生缘还躺在外婆的床头。当年的污渍已经很淡,几乎看不出来;书却还是整齐着,没有缺边,没有卷角。外婆说,她从小就读过,一直现在还在看。这么说来,这书陪了我一个暑假,却陪了外婆一生。她是怎样看待,又为何喜欢?没有追问原因。也许到最后也不会知道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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