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方政治参与机制的生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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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明代生祠,人们几乎马上会联想到明末权阉魏忠贤。天启年间,正值魏忠贤炙手可热之际,各地官员纷纷主持建起五十余座供奉他的生祠,被时人议论说“一时天下如狂”。这一事件成为明末宦官专权和政治倾颓的鲜明注脚。在后世提及此事时,人们对为活人立祠的印象往往认为这是反常悖理的,是无耻官僚谄媚败德的产物,是明代历史上罕见的政治实践。但曾任美国明史学会会长的施珊珊教授所著《小天命:生祠与明代政治》一书就从这一细微之处切入,深入明代史料和碑刻记录,梳理了生祠这一政治现象在明代的意义,为我们展现了明代地方政治生活中的别样景观。
本书的问题意识体现为,在明代政治中,生祠意味着什么?具体来说,生祠与明代政治制度、政治观念以及政治实践有何关系。
本书模仿生祠的建筑结构,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和地面”,梳理了明代生祠的基本情况,指出明代建立生祠并非个例,而是普遍的实践,明人有“今之为司牧者,和人不祠?”之说。这一实践并非始于明代,而是古已有之,可上溯至汉代,在礼制上并无问题。书中继而对哪些人能获得生祀,以及生祀究竟属于纪念抑或崇祀进行了探讨。官员入祀的原因,大体有五类:第一类是保境安民,、第二类是公正司法、第三类是主持建设基础设施、第四类是为政清廉、第五类是抚恤救助人民。书中认为生祠用宗教语言表述了一种民间理论,认为地方官的合法权利来自公众的认可,就像兴盛的寺庙中的“灵”会随着得到崇祀而增长一样。
第二部分“立柱与横梁”是主体部分,分析了明代政治中的生祠实践。地方官员作为皇权的代表,在地方施政,负有德育教化之责,同时作为地方首长,其也要考虑地方民众的利益。书中赞同日本学者长部和雄的观点,认为生祠表现出了一定程度上的“自治”,反映了地方的政治话语权,是民众参与到明朝政治的一种方式。传统国家的天命理论和剥削实践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明人针对这一矛盾发展出地方百姓有权通过自己的方式评判朝廷官员的政治理论,通过支持或批评现任及离任官员,他们将“公论”具象化为刻石立祠的形式,以此激励并引导其继任者。在地方立祠的赞助者不限于有功名的士绅,还包括没有任何出身的平民,具有广泛的参与性。这反映了明代普通人的政治意识。此外,对于民众可能在官员博取令名的压力下为了奉承而违心立祠的可能,书中认为如果不是真正建立在民众感激之情上,这些生祠在官员离任后必然不能长久。
第三部分“墙壁和屋顶”进一步对前文的观点进行陈说,并补充了一些核心论点未能涵盖的问题,如生祠所祀不限于官员,甚至及于地方士人,等等,展现了明代生祠的复杂面向。最后一章“小天命”深化书主旨:如同顾炎武提出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的观点,生祠实践显示了一种隐秘的拟构性的封建制,建立了一个以朝廷命官为中心的“影子地方国家”,赋予他们一种超越朝廷委任的权力,在地方与广大士民形成了类似封君与封臣的关系。地方官员虽然不具有皇帝的所有权能,但的确在很多方面与之类似,具有半自治性权威,如地方官不仅承担了教化使命,而且可以直接与上天沟通,上天也会根据其表现降下相应征兆,等等,这意味着地方官也分享了来自天命的合法权力。
书中认为,地方利益与以君主为核心的朝廷利益不尽一致,朝廷无限制的汲取往往会损害地方利益。地方官员则兼具朝廷代理人和地方之“君”的双重身份,在这三方关系中,明代各阶层对在位皇帝的慈爱善良并不抱幻想,而是利用生祠参与地方政治,象征性地将流动的官僚纳入了地方社会,引导代表皇权治理地方的官员考虑地方利益,做到良政善治。在中央与地方利益冲突之处,这表现的尤为明显——对地方而言,国家征税等负担与腐败本质上并无区别,都加重了地方负担,因此能拒绝朝廷不合理的加税,或是减轻当地赋税的官员受到地方欢迎,并被立祠供奉。获得地方声誉与获得朝廷认可之间并不完全一致,被地方推崇的官员甚至可能被朝廷调任,在民意与上意之间,民生与仕途之间,官员必须做出选择。生祠正是地方民众基于自身目的,呼唤官员对地方的责任感的一种手段。通过这一机制,官员为自己博得更好的官声,民众则换取其对地方利益的维护及对朝廷苛政的抵制,避免了专制皇权的无限扩张。
书中是否夸大了生祠所体现的明代民众的政治参与,这或许见仁见智。在我看来,民众所呼吁的“德政”并未超出儒家道德提倡的范围,毋宁说这恰恰是历代帝王纸面上认可和推崇的。传统民本思想有“民为邦本”之说,认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强调民众的认可与天命之间的一致性。作为天子在地方的代理人,地方官员如果能遵循民众之心,维护黎庶福利,不啻为维护王朝的“天命”。但在大部分时间里,民众对政治的参与是有限的,特别是官员考绩和升迁取决于朝廷的意志,因此一如无法限制君权一样,民众也很难驯服地方官员,能够只遵从内心良知行事的地方官员终究是稀有的。生祠本身也难免沦为点缀工具,被魏忠贤等人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