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谈亚特兰蒂斯之心(《尸骨袋》致读者部分)
后来,我写了《亚特兰蒂斯之心》,结果它像一把钥匙,把耐心躲在我心底深处三十年,就等着有机会露脸的东西放了出来。我是在六十年代长大的人,在越战正炽的时候成长的人,从一开始写作就想把我成长的年代,我经历的时事,从《欢呼鱼》到西贡沦陷到喇叭裤和迪斯科放客音乐没落,都写下来。总而言之,我想写我自己时代的事——哪个作家不是?只是觉得一旦写了,必定会弄得乱七八糟。很难想象我这是要怎么写,例如吧,写一篇故事里面的主角对着人比和平的手势,或是嘴上挂着“嘿!……帅哟!”
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说过洛杉矶:“没有有的地方。”我对六十年代的感觉也是这样,那年代是我这代人的意识真正成形的年代。我对六十年代之后的年头也是这种感觉,那年头我们尝过些许胜利,却也吞尽挫败的苦果。真要写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的第一代从“红莱德”空气步枪到军用卡宾枪到游乐园镭射枪,不如吞砖头还简单一点。而且,没错,我害怕。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说过,“眼见我这一代出类拔萃的心灵腐烂败坏”,我一样眼见我自己这一代顶尖的作家想写所谓的“婴儿潮”时代,却只拿出自作孽不可活加陈腔滥调作蕾丝边的作品来。
后来,我想到想太多对写作不好,很不好,所以我坐下来写《亚特兰蒂斯之心》的时候,并没想太多。我写作,不是要为一整个时代下注解。我只为了自己开心,而拿大学一年级时注意到的一件事来写。是不是要出版,我没有特别的规划,只是想我那几个孩子读了觉得好玩就行。结果,我就这样又找到了回来的路。我开始发现有方法可以让我写我们临到手又失去,写我们失去,写我们最后终于得到,又是怎么得到的,不带一丝说教。我讨厌故事说教,有人说这是“卖掉自己的天赋人权去换传道解惑”(可能是罗伯特·布洛克〔RobertBlock〕讲的吧)。
写完《亚特兰蒂斯之心》后,我又回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这一部独立成书,叫做《卑鄙黄衣人》(Low Men in Yellow Coats)。另外一篇小说《盲眼威利》(“Blind Willie”)已经写好,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改成我当时在走的路线。第四篇也是新作,名为《我们怎么会在越南》(“Why We're in Viet Nam”),它就像是完结篇,把我要说的话都作了总结。只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仍然有余事未了的感觉,所以我又写了最终篇,叫《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Heavenly Shades of Night Are Falling”)。《亚特兰蒂斯之心》以鲍比·加菲尔德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维治开始,到了《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以四十年后鲍比在哈维治结束。最后的成果——尤其是最后加进来的这一段——就很像是一部小说而不是小说集了。但不管怎样,我都很满意。我想这里面的故事很吓人,很好玩,很悲伤,有时也能激发思考。你从来就没办法把自己要说的话全都说清楚,这是这一行最教人难过的地方……但有时,你倒还能抓得到汹涌翻搅的思绪,略有一点满足。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有办法驾驭这汹涌的思绪,想都不敢想能写得出来这样一本书。这本书若是按照写作大纲来写,就永远写不出来。借用六十年代的流行语说,你只能看着它水到渠成。
《亚特兰蒂斯之心》八月时会由斯克里布纳推出问世,各位十几岁的时候若正是面包鞋当红,也真有乐队给自己取名为“草莓闹钟”(Strawberry Alarm Clock)的话,那么这本小说应该可以让你回味起当年的你,当年的事,失去过什么,得到过什么。若你生得比较晚,那么《亚特兰蒂斯之心》也可以跟你说一说当年的我们,我们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期盼各位能够读读这本小说,和我分享读后的想法。还有……和平啊,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