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说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这本书的主要故事就是围绕着光明集团董事长一职的明争暗斗,整体故事情节其实还是可圈可点,有不好的地方也有好的地方,比如书中的反转就挺出人意料的,我主要想针对这本书一些突兀的地方进行论述。
第一点就是故事最开始时毕队长对于耿直和小霍抓错时候的反应。本来耿直会以为毕队长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误抓会批评或者处分自己,但是没想到还居然得到了夸奖。但是我觉得毕竟是在体制内,既然犯了错理应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一个惩罚,如果安排成毕队长表明训斥其实背地赞赏可能会更好一些,如果其他警察也效仿这种证据不足但是凭直觉抓人的行为,那么警察局岂不是乱了套。
第二点就是关于丁香和三妹的恩恩怨怨。三妹因为自己的对象也就是大学生明明过劳死在了岗位上,但是却不算在工作范围内,丁香也没有同意认定大学生是工伤进行一个赔偿,理由是破坏公司形象。故事中这里算是不了了之了,只是说打官司要起诉然而没有了后续发展,这里还有个对丁香曾经有个帮助的曹民,他也对此事提出了批判认为应该赔偿认定为在工作中死去,结果居然被解职了。在全书中丁香都是作为一个女强人的形象出现的,冷静有判断力,不然也不可能走到董事长这个位置。但是我不觉得丁香这一人会因为有损公司形象而拒绝赔偿这件事,反而认定大学生是在工作中死去并且全力赔偿我觉得才算得上是丁香的做法。
第三点还是关于三妹的。三妹在接受慈善机构的援助时显得过于天真了,明明三妹经历了这么多的事,她自己的职业其实也注定了她察言观色以及判断事物方面应该是略强于普通人的,怎么可能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就签订协议呢?这里显得有点过于突兀。
第四点就是关于钱隆皇上带人闹酒店那一段,此时的钱隆皇上已经是一个处于通缉的状态了,他居然还能正大光明的砸场子,不得不让人怀疑警察干啥去了。酒店也是有监控的,带了这么多人进去砸场子,这些人肯定也是有违法行为的,然而警察居然只盯着钱隆皇上不抓其他人也是有点小bug。
第五点在于中间出租车司机去公司闹这么一件事。从出租车司机的口中得知他因为高文明的投诉,导致他被公司解职甚至家都没了,结果高文明就一个撤销投诉,然后补偿当天工作的欠款,出租车司机居然就“心满意足”的走了。职位丢了家也没了居然就这么容易打发走?这里感觉处理的有点不合适。高文明的身份好说歹说是董事长秘书,然而剧情中的种种行为根本让人怀疑这就是个**,做啥啥不行。
第六点在p242页,毕队长对朱天佑说“不得有误”这句话。不得有误的意思是一定要做到,不能有任何错误或差错。这里在追查线索的过程中说这句话是不是显得有点太过于生硬了?按理来说警察的语言艺术是很高明的,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套中自己想要的信息,尤其是像书中毕队长这样的队长,书中大部分的警察言论显得过于直白,可能警察的语言还是需要打磨一下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