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传记讲述的芝加哥城市历史
“曾经的它真的算不上什么好地方。”印第安人曾在这里生活,芝加哥这一称谓当时是指“漫山遍野生长着的散发独特气味的山韭和圆葱”。
1673年,法国人神父马奎特和探险家若利埃来到这块沼泽地,他们的密西西比之旅象征着欧洲在北美扩张的双翼。因为神父马奎特代表“蕴含在基督教中的欧洲文化的扩张”,而若利埃代表“欧洲在北美的那种世俗的,政治的和经济的扩张”。后来的传教士,探险家和毛皮商人也对北美的扩张史起到了先导作用。
二战后的芝加哥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政治家理查德·戴利是一位爱尔兰移民的独子,他小时候家庭富裕,在学校学到的一条道理是“忠诚乃是一种美德”,男孩们会因为把同学们的错误行为告诉修士而受到惩罚。爱尔兰信徒认为,需要一位来自天堂的朋友的帮助,才能通过天国之门。这也许是戴利的政治天赋。
老乔治·杰克逊从美国陆军服役归来,他想过上比南方更好的生活,于是跟妹妹一起北迁到芝加哥。而拥挤的芝加哥与南方小镇的生活大不相同:在南方,他们很容易知道自己与白人邻居的关系如何,“他们要么喜欢你,要么不喜欢你”;而在芝加哥,种族关系恨复杂,白人可能表面上对黑人微笑,但心底仍然憎恨他们。
特德·斯维根是一名祭坛侍童,他住在黑人社区恩格尔伍德西北部,是波兰移民的世界。他在圣若望教堂与其他祭坛侍童一起帮神父穿上法衣,祈祷,准备礼拜仪式。后场社区是人们聚集在一起进行社会,政治和文化活动的地方。很多斯维根那一代的年轻人决定放弃成为神职人员,人们对宗教的态度正在悄无声息地发生变化。
可以看出,作者把人物的命运,与城市的命运和历史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用不同大人物,小人物的传记讲述的芝加哥城市历史。
芝加哥的历史有几点不变之处,一是种族多样性,二是充满活力的经济,三是政治文化的根基。
“一批又一批的芝加哥人来到这里又远走他乡……总有新人被吸引到这个充满机会,令人兴奋,喧嚣却充满梦想的‘风之城’,取代离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