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会有一天彻底消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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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推荐。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他对案件的描写很详实,抛掉里面一些心理描写,对于案件的侦查过程、当时的政治环境和司法政策、司法机关的相互协调配合、证据上出现的问题等等进行了很细致专业的解读。对于其中的赵作海案、佘祥林案等案件,我在读这本书之前就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内容不够细致具体,但本书对案件细节均进行了深入的描写,也不知道作者是如何拿到这么细致的资料的...佩服佩服。
其次是读后感。看到这本书最让我深入思考也觉得十分赛博朋克的一点,就是很多冤假错案的根源其实都是为了公平正义。如果我们假设一个人秉着一颗公心办理案件,一定能够避开所有的坑么?
比如说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全部都是坏的么?我和朋友讨论过这一点,她说“你看到这个嫌疑人做了多么坏的事情,但是在面对你的时候她嬉皮笑脸,百般掩饰。对你的问题一问三不知,稍微时间长一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你指望通过聊天让他告诉你钱在哪里凶器在哪里?”
如果你是一个办案人,你明白只要稍微用一点点小手段嫌疑人就会说出一切,说出凶器在哪里,你再也不用熬夜了,不用听别人说你无能了,你可以抓捕到罪犯,实现公平正义,迎接你的是鲜花掌声。你要不要去做?
比如说民意。民意是坏的么?很多案件的侦破都是因为有人关注有人讨论,最后才能有一个结果。比如李怀亮的案件,成也民意败也民意,因为有舆情压力带病判决,也因为有舆论压力重新审理。
我个人是特别讨厌网上关于案件那些自诩正义的讨论和记者的。很多人在看新闻的时候很容易突然患上了选择性读字的毛病, 比如说“家人称孩子遭遇了校园欺凌,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不立案”,那在读者眼中只剩下了“孩子遭遇了校园欺凌但是公安机关不立案”。只要写的够惨——一个14岁的花季少女因此辍学在家、抑郁割腕,而欺负他的人保送高校,前途美好。那他们就完全看不到“证据不足这”几个关键的字,开始凭着一腔热血的留言:必须重判!必须严惩!!面对汹涌的民意,办案人就连说出真相都需要勇气,稍有不慎政治前途尽毁,甚至还要被追责。
如果你是一个办案人,你明白按照民众的想法将这种行为解读成是犯罪,那网上的骂声就消失了,他们还会夸你是个秉公执法的好干部,你的领导也会因为你化解舆情有功夸赞奖励你。你要不要去做?
比如说命案必破。文中说这个口号给了办案人很多压力,是产生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但是反过来想,如果没这个要求,那很多案件可能会没办法侦破,而这不是因为不负责任,仅仅是因为资源的有限性。办案的人是有限的,公车是有限的,每天发生的案件是无穷的。这边丢个车,那边打个架,凭什么命案要占用那么多的资源呢?正因为命案必破,才能让命案在办理过程中得到更多的资源。但是同时,取得了这么多资源的案件如果最后一点结果都没有,不管是社会大众和领导都很难接受。而且这样的口号简单明了,百姓喜欢接受,体现着司法柔情和对社会的责任心。
如果你是一个领导,为了创造一个美好安宁的社会环境,你会不会提出这样的口号,给下面的人提供一些压力呢,逼着他们严格对待每一个案件,如果做不到就追责呢?
剩下的错误选项不一一列举了。每一个错误选项的背后,都带着无数次的成功经验,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在成果面前,小小的风险被忽略掉了。就算明知道每一次妥协就是给职业生涯埋坑,但是掉进坑里的倒霉蛋就一定是自己么?
从人性的角度考虑就觉得很悲观。历史总是不断重复,人类总是再犯相同的错误。就算是制度进步了,人性又怎么克服呢?赌一把功成名就,守原则万人唾骂。这样的情况下要求每一个人都能严守初心底线是不是太难了?
但是制度和技术也还是可以解决一定问题的吧。万事万物在曲折中前进,螺旋式上升。技术越来越进步,制度越来越规范,就算是不能消除掉全部的冤假错案,这样的事情也会越来越少吧。
想到哪写到哪,深刻的内涵基本没有。就此搁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