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传记是结案报告,那口述史则是案件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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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由乔恩·萨维奇(Jon Savage)编辑、撰写的快乐小分队(Joy Division)口述史《炽热的光及其他一切》,再次证明——至少在音乐类非虚构写作领域——口述也是一种不错的呈现形式,有时其精彩程度不亚于传统的叙事型传记。
何为再次?上次给予我例证的是 Please Kill Me(由郝舫翻译的版本名为《请宰了我》)——一本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纽约的朋克场景为中心的口述史。这本发行于 1996 年的杰作,记录下纽约朋克场景中诸多关键人物的极具个性的语言表达,会让你有种纪录片式的栩栩如生的观感。这是传统的传记叙事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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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角度看,口述史是一种讨巧,作者放弃对群像的主动刻画,而是选择让人物自行表达。只不过今天讨论的这本《炽热的光》和《请宰了我》相比,或是素材有限,或是侧重不同,人物性格并没有特别鲜明地体现。也或许是因为我这次看的是中文译本,文绉绉的表述可能还好,要想通过翻译保留原本的口语味道应该更难,再不用说还要体现三十余位受访者口语风格了。
《炽热的光》的作者乔恩·萨维奇是一位资深的英国音乐记者,1976 年入行的他亲身经历过英国朋克浪潮。发行于 1991 年《英格兰之梦》是萨维奇的成名作,正是以英国朋克场景为主题,据说它将朋克在英国诞生的社会政治背景记录、阐释得相当深刻(从我刚接触朋克的时候就想找来看,但至今没看过,就不做更多评论)。
按致谢部分的介绍,《炽热的光》大部分素材收集于纪录片《快乐小分队》(或译为《快乐分裂》)拍摄期间。这部由格兰特·吉(Grant Gee)执导的纪录片已于 2007 年上映,萨维奇是此片编剧。本书的结构也与纪录片相似,从曼彻斯特的城市面貌展开,以关键事件为时间节点推进访谈。由此不难理解,面对眼前现成的素材,为什么萨维奇会选择口述史的形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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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光》原版发行于 2019 年,中文版由「雅众文化」引进,董楠执笔翻译,发售于今年 4 月。这之前,我还看过由雅众引进的科特·柯本(Kurt Cobain)传记《重于天堂》、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传记《满是镜子的房间》和皇后乐队(Queen)传记《狂想人生》。相比较而言,《炽热的光》让我读起来会更有兴致。
这并非因为我对快乐小分队的兴趣比柯本、亨德里克斯或者皇后更浓烈(可能确实比皇后浓烈)。上月为孤独的利里做现场执行的时候,我和乐队在场地后台还聊到这本书。那时我还没看,但我的回答是:“我已经过了对他们(快乐小分队)充满热情的年纪。”所以如果同样是以口述形式呈现的内容,真要能选的话,我可能更想看柯本或者亨德里克斯的版本(忽然想起算上伊恩·柯蒂斯,这三位都是二十七岁俱乐部成员)。
为什么?我当初对《狂想人生》的评价可以作为解释的理由:此类音乐人传记的受众更多是音乐人对应的“粉丝”,它们会讲述许多与音乐本身或者文化场景无甚关系的琐事,为的是满足粉丝的些许窥视欲望。对于希望更深入了解音乐和文化的读者而言,反而有些传记里的无效信息占比会更高。或者,我真正想要看到的“八卦”内容怎么能够通过“官方传记”展示出来?(这时候就要推荐滚石乐队基思•理查兹的自传《滚吧,生活》了。)
传记是作者梳理完采访内容后整理而成的故事,为保证叙事节奏的紧凑和阅读的趣味,需要过滤掉相当多与主线无关紧要的细节,或者通过想象来填补一些缺失的片段。然而口述史不同。在构建起叙事逻辑之后,作者只用把相关人士的回答按顺序排列下来,稍作修剪即可,保留着讲述者的思考方式、语言特色以及事件的细枝末节。
就算受访者互相之间的表述有矛盾之处或者信息量不足,口述史作者也不用刻意去查证、补足,径直摆在读者面前就好。尽管阅读流畅体验和信息获取效率不如叙事型,但对我来说,却能看见更多故事以外的内容。
如果用侦探断案来类比,传记就像是侦探结案之后递交的真相报告,你虽然可以快速地获取答案,却只能看见侦探希望你看见的内容。但口述型则允许读者置身于“审讯现场”,亲自从事件当事人口中听到他们的描述,获得属于自己的判断。
以一个细节为例。托尼·威尔逊(Tony Wilson)是工厂唱片(Factory Records)的主理人,本书从他的视角讲述了许多此前我未曾了解过的信息,比如“工厂”名字的来历以及他与设计师彼得·萨维尔(Peter Saville)对“工厂”概念的精彩阐释。细节在于,你能从威尔逊的谈吐中看出他所受过教育明显好于乐队的其他人,电视台主持人的背景也让他的视角更具文化高度。
不好说口述史和传统传记哪个写起来更困难,写作侧重有所不同,对素材的要求也不一样。前者更考验作者的访谈设计、素材组织、归纳整理的能力,后者对作者的信息处理、文字功底以及讲故事的能力要求更高。总之,口述史想要达到 Please Kill Me、场景传记想要达到 Our Band Could Be Your Life 这样的高度,都不容易。
最后分享一个阅读此书的惊叹时刻。我曾经在知乎给快乐小分队写过两篇文章,后来整理为一篇投稿给落网完成发表。那篇文章最初标题的灵感来自于乐队的一张照片(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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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光》的受访者包括此照片的摄影师凯文·卡明斯(Kevin Cummins)。他介绍说,这张照片拍摄于1979 年 1 月,他们当时正为 NME 拍摄一组曼彻斯特乐队的专题报道,快乐小分队是三组音乐人中最后拍摄的一支。那天已经快结束,胶卷的三分之二已用完,或许是室内的拍摄结束后,乐队走出建筑尝试外景,在桥上等摄影师的进一步安排。
“我走到桥上,他们在等我。我只觉得眼前这情形给人感觉挺凄凉的,他们那样子太不摇滚了——我就这么拍了两张照片,然后又拍了一张竖片。我就这么拍了这张照片。”卡明斯在书里说到(174 页)。
然而恰恰是这张照片,成为了快乐小分队最广为人知的形象,《炽热的光》中译本封面也使用了这张照片。
“人们告诉我,他们看了那张照片就能知道这个乐队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样的。”
是的,我为那篇介绍快乐小分队的随笔文章所取的名字便是:《消失在雪夜里的歌声》——它不过是对照片形象的另一种描述而已。
*《消失在雪夜里的歌声》,点击跳转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