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奇妙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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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质量整体不如上卷,如果没有那几篇名家名作的话,剩下的所谓“奇妙余味”基本上就是乱步那个年代日本文坛最爱的变格派,而那无论如何,在笔者看来都谈不上推理小说。
《失窃的信》埃德加·爱伦·坡
★★★★★
神作!久仰大名,今日读毕,惊为天人。故事核心很简单,就是围绕一封失窃的信究竟藏在了哪里来展开,很多地方都能读出后世福尔摩斯《波西米亚丑闻》的影子,但这些都不是足以让本作封神的元素。侦探杜邦在解谜之前,发表了一段对数学公理与普遍真理的深刻探讨:
“对于以逻辑形式以外的特殊形式进行的推理,无论是站在适用性的角度看,还是站在价值的角度看,我都持反对意见。我尤其反对的是基于数学研究的推理。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而数学推理,不过是应用于考察形式和数量的逻辑罢了。哪怕是纯代数的真理,把它当成抽象真理或普遍真理那也是大错特错,是最不像话的错误。
……
除此之外,还有无数数学真理只有在‘形式与数量的关系’这一范围内才是真理。可数学家早已习惯将这种有限的真理用作普遍适用的真理,世人也都信以为真了。
……
物质世界中,存在大量与非物质世界极其相似的地方。所以‘隐喻与明喻不仅能用来润色文章,也能用来强化论点’这一修辞学教条也有一定的可信之处。比方说,人们耳熟能详的惯性原则在物理学领域与形而上学领域似乎是完全相同的。在物理学领域,大物体比小物体更难移动,伴随着移动的动量也与移动的困难程度成正比,这就是真理。在形而上学领域也有同样的真理。和智力低下的人相比,拥有更高智慧的人一旦行动起来,那就会更强大,更持久,也更有胜算。”
以上对数学推理的考察显然为后世的侦探小说指明了发展方向:我们不是要写那种拘泥于形式逻辑、高度完备的推理,我们要写的应该是不拘形式、逻辑自洽的推理。具体例子当属埃勒里·奎因的第一时期佳作。最重要的是,请诸位读者注意:本作写于1844年,当时的数学界处于什么阶段呢?刚刚透析微积分的数学家们还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而先驱们也才刚开始着手创立全新领域:
1801年,数学王子高斯发表《算术研究》,开拓了数论研究的全新方向;
1814-25年,柯西得出了复平面上的留数定理,将微积分理论正式延拓到了复平面上,而在1821年,柯西发表《分析学教程》,正式严格地建立了微积分理论,用极限的概念定义了函数定积分;
1824-26年,阿贝尔证明了五次及以上的一般方程没有根式解;
1829-32年,伽罗瓦首次提出“群”的概念,引发了代数思维的重大革新;
而将微积分中的分析学方法引入到数论中,就诞生了解析数论。1837年,狄利克雷利用级数的方法证明了数论中的素数问题;
1841年,魏尔斯特拉斯完善了柯西的极限概念,创立了流传至今,能在任何一本高等数学、数学分析教材上看到的函数连续性的“ε-δ”定义语言。
……
可以看到,在本作诞生的年代,数学领域正处于蓬勃发展的井喷阶段,各个领域嗷嗷待哺,分析学在刚刚结束了微积分的成功之后,立马被投入到数论中成为重要工具。要知道,在这个年代,黎曼还在哥廷根大学学习,距离1859年提出举世瞩目的黎曼猜想尚有二十多年;提出那著名二十三问的希尔伯特也尚未出生;而黎曼积分的重大变革:勒贝格积分也还要等到20世纪才诞生。而就是在这样一个迷雾中的年代,爱伦·坡早早地意识到且指出了数学推理的局限性,避免后世的侦探小说家们走上歧途,这不得不说实在是极为超前的理念。
《瑞典火柴》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
★★
平淡无奇。跟奎因的伪国名作品《瑞典火柴之谜》(又译《半途之屋》应该是没什么关系。表面看似是侦探注意到了出现在凶案现场的“瑞典火柴”这一元素,但对于该元素的运用可以说是非常直球了:直接去走访店家就找到了买家,然后直接推理出买家就是凶手。这种推理显然是在耍流氓,除此之外的其它推理也挺一般,只能说整体来看确实是毛子才能写出来的东西。
《医生、妻子与时钟》安娜·凯瑟琳·格林
★★★★
故事加一星。谜面要是给卡尔写估计又是个广义监视密室(笑)。线索极少,直到后来盲人医生供人罪行后才开始推进情节,矛盾点是供认者没有动机和线索,但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的揭开,真正的悲剧也终于显露在众人面前。本来这个真相其实并不震撼,但经过作者的戏剧化处理变得足够惊艳,这一点非常加分,个人也很喜欢。
《红发会》阿瑟·柯南·道尔
★★★★★
经典咏流传,时隔十年重读依然震撼。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当今日常之谜的老祖宗。从布局到情节,从伏线到逻辑,很难想象这是一部短篇能达到的完成度。红发会元素相当于整个布局中浮于表面的象征,背后却隐藏着另一个阴险的动机;地下室伏线也是经典的“一语多义”,这种类似的设置在后世被卡尔发扬光大,成为了疯狂帽子、成为了高尔夫球袋、成为了门德尔松。
尽管乱步认为《斑点带子谜案》的惊悚敌不过本作的才思与幽默,但这种越位比较本身就附带了极高的主观性,爱写恐怖猎奇的乱步竟然会将斑点带子排在红发会之后也比较令人意外。而对于钟爱哥特推理的笔者而言,《斑点带子谜案》就是福尔摩斯最精彩的短篇。
《健忘者协会》罗伯特·巴尔
★★★★
很有意思的误导型短篇。你能在一部短篇中读到假币案到诈骗案的陡然转向,而转向的根源却是“订购所有的报纸”这一事实。从这一角度来看的确是“奇妙余味”,对真相的揭露采用的是铺陈线索,逐步收尾的手法,而结局也是令人忍俊不禁,也算是“被戏耍的名侦探”类型。
《神秘的脚步声》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
堪称完美。从开头引入“十二纯渔夫”俱乐部,到对布朗神父的引入,再到脚步声谜团的氛围塑造,这段情节毫无割裂感,一切仿佛流水般自然进行;到最后布朗神父根据脚步声做出的心证推理已然是浑然天成,无须雕琢。
“犯罪一如形形色色的艺术,您不必感到惊奇——毕竟地狱作坊所孕育的艺术绝不止犯罪这一种。只要是称得上艺术作品的东西,无论它是神圣的还是罪恶的,都有一个不可或缺的标志——我的意思是,其核心必然是单纯的,无论实现的过程看起来有多复杂。”
如果硬要挑毛病的话,可能只有“制服”元素不够具有说服力,毕竟绅士和侍者的制服一模一样在今天看来也是很奇妙的一件事。
感谢切斯特顿先生,他在短篇不可能犯罪领域树立了一座又一座丰碑,并且为后世留下了长篇不可能犯罪的席位,如此我们才能在今天仍能读到一部又一部伟大的长篇不可能犯罪,在此对切斯特顿致以崇高的敬意。
《堕天使的冒险》珀西瓦尔·怀尔德
★★★★
故事非常精彩。核心围绕纸牌游戏骗术展开,喜欢这种侦探助手组合跑路走访逐步获取线索的叙事节奏,最后的真相本身其实并不精彩,毕竟在作者后记中也写到本作是改编自魔术师胡迪尼讲述的真人真事,但作者能把这样的现实案件包装成如此吸引读者胃口的故事,这就是毋庸置疑的成功。
《杀手》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
完全无法理解为何会入选这部集子。虽然确实短短几页就塑造出了硬汉派的文风,但跟侦探小说是毫不相干,放在下卷里定位非常尴尬。
《奥特摩尔先生的双手》托马斯·柏克
★★★★★
不愧是奎因、卡尔、布彻等十二位一流推理小说家与评论家票选出来的推理小说有史以来最出色的短篇小说。《失窃的信》和《红发会》在本作面前也只能屈居二三位了。第一起案子虽然是上帝视角,不是第一人称视角,但对诡异氛围的渲染令人如同身临其境般:
“就在这时,尖锐的敲门声撼动了房门。
快逃,怀布罗先生。不要靠近那扇门,也不要碰它。立刻逃跑,逃离这栋房子。和妻子一起逃去后院,翻过篱笆。要么就向街坊邻居呼救。总之,千万别碰那扇门。不行,怀布罗先生,不能开门……
可他还是开了门。”
这就是所谓的“恐怖的伦敦连环扼杀案”的开端。接下来陆陆续续发生了数起类似的案子,共同特征是每次都不见凶手人影,也没有可疑人物,也找不到任何动机。尽管笔者在读到一半时就猜到了凶手,但不能忽视情节推进过程中高超的氛围渲染以及布局功力,如果读者没有猜到真凶,那么最后还会体验到一个相当冲击性的反转。总体从各种角度来看,本作登上短篇推理top1的地位毫无疑问是实至名归。
《铤而走险》安东尼·伯克莱
★★★★
经典毒杀。没读过长篇作《毒巧克力命案》,据乱步所言本作堪称后者的雏形,大致上懂了。误导层面是黄金时代那帮子最爱玩的那一套,基于这层误导做出的谜面包装也挺到位;推理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没有的,罗杰揭露真相的方式和菲尔博士以及梅利维尔爵士大部分情况下一样,属于是讲述性质的将真相娓娓道来,不会讲清楚推理的过程,很多切入点也类似菲尔的“闭眼冥想法”和梅利维尔的“发呆法”,以机械降神的形式给出。这个就属于读者接受层面的东西了,至少笔者还挺喜欢这种的。
《信望爱》欧文·S.科布
★★★
很明显本作也不是一部推理小说。乱步似乎将犯罪小说与推理小说有所混淆,不是一部作品中出现了推理小说中会出现的元素——例如犯罪、法庭辩论、叙述性诡计——就能够称为推理小说的,这应该是很显而易见的偷换概念行为。给三星是因为故事尚可,如果不是被归到乱步精选集里面还能多一星。
《一个叫斯佩德的男人》达希尔·哈米特
★★★
纯正的家访流。虽然笔者对于长篇推理小说中的家访流向来无感(例如《白修道院谋杀案》、《谋杀启事》等),但放在短篇中这种写法不得不说还是足够简练,对文笔也不需要太高的要求就可以讲清案情和调查过程;本作一处逻辑:因为看到尸体后直接报警而没有给医生打电话就判定目击者知道死者是被谋杀的。印象中在名侦探柯南《疑惑的天体观测》中也出现过,不过在那里是作为给凶手的最后一击而设置的,本作在中段出现这种逻辑还是挺不应该的,而且还是出自侦探之口,有口胡之嫌。
《两瓶调料》邓萨尼勋爵
★★★
不愧是“奇妙余味”代表作,确实是乱步会喜欢的故事类型。核心谜题就是凶手杀人之后为何每天在后院里砍树,而尸体却不见踪影。侦探助手能读出来是想模仿福尔摩斯的,但形象没立起来,还采用了安乐椅侦探模式,那就更不伦不类了。侦探看清真相的方式也是机械降神的处理,如果没读过这种类型的诡计或许会很震惊,但笔者已经在三三某作中领教过一模一样的东西了,因此较为无感。
《银面具》休·沃波尔
★★★
和上一篇类似,不过这篇就单纯地是在讲故事了。读完有种强烈的既视感,但完全想不起来在哪读到过类似的,或许就是乱步老爷子自己的作品?总之也算是乱步风格的来源之一。
《黄色鼻涕虫》亨利·克里斯托弗·贝利
★★
太无聊了,对不起这么长的篇幅。
《好球》埃德蒙·克莱里休·本特利
★★★
呀咧呀咧,这不是特伦特嘛?怎么最后一案之后又复出了?这次还敢对自己的推理打包票嘛?(x)
核心诡计其实也挺无聊,只是很直球地处理了“不在场谋杀”这一谜面,没有任何包装;作为特伦特探案时隔二十多年后发表的作品,惊喜肯定是没有的,反倒还想令人吐槽特伦特这名侦探在吃了最后一案的亏后竟然还坚信他的“推测”式推理,令人感叹.jpg
《指甲》威廉·艾里什
★★
……差不多得了乱步老爷子,知道您喜欢变格派了。
《十五个杀人犯的奇迹》本·赫克特
★
同样是跟推理没有半点关系的一作,顶多算是医生们的自嗨。再上升点也能归到变格派里。
《危险人物》弗雷德里克·布朗
★
没读懂,也不想读懂这种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