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鉴书团】足球,是一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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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足球,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以前在大学宿舍和舍友通宵看世界杯的体验,年轻真好。那个时候我们边准备考试边看球,接连看几场,凌晨4点才开始的比赛,早上8点半就要考试了,真的很疯狂。考完回宿舍没几秒就困得不行。
而最早接触足球,还是小学的时候。当时同桌是个很可爱的妹子,她爱上足球是因为卡卡,而我是因为我的父亲。父亲出生于足球之乡,当时村里很多人都爱踢球。以前我们的女足还是很厉害的,第一届女足世界杯就在广东举办。
经常买足彩的父亲肯定是个资深球迷,对各种超级联赛的豪门球队都了如指掌。记得有次他中了个二等奖,兴奋得睡不着,半夜还在客厅里踱步,结果第二天发现奖池基本被头奖给掏空了,也就只剩下个买洗衣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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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每次放学回家,除了蹲星空卫视的动画片,我常常和父亲一起看球。除了西甲和德甲,英超可能看得最多,亨利是我最喜欢的球员之一,他带领枪手拿了很多荣誉。还记得他曾说过的一句话:“永远别忘记心中的少年。有时我都会迷失自己。”
随着年岁增长,父子俩的话题越来越少。也许看一场球赛,呐喊一下,吐槽一下,会让彼此的心走得更近些。
成年人的交流方式,总是带了些沉默。父亲想要的生日礼物,可能就是我陪着他再看一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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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片《极度狂热》里,我和影片里的小球迷一样,坐几趟地铁到阿森纳的主场,在场内和球迷一起叫喊的时候,身边一切的事物似乎都不存在了。
科林费斯饰演的Paul说了这样的一段话:“18年了,我一直有一个理想从没有改变过,那就是看到球队获得联赛冠军!人的一生有很多理想,但是有什么样的理想可以让你坚持十八年?”
也许这种理想微不足道,但是足球就是这样奇妙的东西,让人朝思暮想。
球队都有高峰低谷,曾经巅峰的曼联,现在被“蓝月亮”曼城所取代。阿森纳也早已掉出夺冠热门的行列,最近一个赛季的突然崛起让人惊喜,但还是差了一口气。一个个熟悉的球员面孔都已经消失,但我们的内心还有那种对足球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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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的影响下,我加入了中学的校足球队,当过中锋和守门员。可惜后来因为受伤就提前“退役”了,转向各种小球运动。
有次因为我的失误连累球队输球,父亲安慰我说:
“胜败乃兵家常事。足球运动是团体运动,你是队长,肩负的责任更重。足球的精神就是永不言弃,只要哨子没响,都还有翻盘的可能。”
对啊,也许足球比赛的魅力就是不可预知性。
在这本自传里,弗格森的“最后三分钟”也屡屡提到。曼联是很擅长压哨绝杀的球队,只要比赛还没结束,球队就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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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弗格森总是那个在绿茵场下嚼着口香糖的孤勇者,他的内心平静又带着理性。他是苏格兰人,在球员时期就当过前锋,后来带领阿伯丁队取得了优异成绩,执教曼联是他的巅峰时期,也是他最后的归宿。
他是个极其自律和忠诚的教练,不能容忍球员的轻浮作风。在他看来,无论是多么出色的球员,如果不上进就一无是处。书中提到,“作为主教练,必须在正确的时间,在铁的事实面前,果断做出决定。”
92班源于曼联的青训体系,C罗当时来到曼联也才17岁,爵爷用自己的理念打造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球员,比如坎通纳、吉格斯等等。当然,其中也有拒绝改造的例子,比如基恩。和贝克汉姆、鲁尼的一些冲突小故事也很有趣(看到了球员性格的另一面)。
除了工作,他也是一个懂得生活的教练,平时也爱喝酒、阅读,从书中获取人生智慧。退休以后,他终于说,可以更好地陪伴家人,享受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旅行)。
“足球,是一门艺术。”
爵爷还在哈佛商学院上课,把自己的管理心得传授给大家。其实管理一个球队和一个企业类似,如何凝聚人心很重要。团队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善于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就能实现最大的效益。
作为一个枪迷,看这本弗格森自传的观感很奇特。爵爷的执教生涯已经足够辉煌,他在书中也屡屡提到和温格教授的往事,还有几次血虐阿森纳的惨案。虽然轻描淡写,但是那一句句话、一个个场景还是如刀片一样扎在我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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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自传比我想象中要难读一些,没有看得特别细。因为主要讲述的是爵爷执教的生涯记录,红魔粉丝应该比较熟悉。对于自己的成长历程和家庭描述较少,这部分可以结合纪录片进行补充。爵爷取得的成就,与他的妻子凯茜密不可分。
对我而言,如果是温格教授可能会更有代入感。
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我去曼彻斯特找朋友玩,还特意去了趟老特拉福德球场,进场就听到那种模拟的全场观众欢呼声。特别有感觉。我还买了件球衣收藏呢!
我也会想到爵爷最后一次参与的比赛现场。
他和温格今年一同入选英超名人堂,爷青回!时代会记住他们,两个伟大的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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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感谢金城出版社&豆瓣鉴书团的赠书。
书里出现了很多不应该的修订错误,请用点心再版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