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顾红亮:贺麟知行合一观与认识论扩展
内容提要:在近现代中国哲学家中,贺麟的知行合一观富有思辨性。他不仅区分自然的知行合一与价值的知行合一,而且在价值层面上,继续区分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和直觉的价值的知行合一,即朱熹和王阳明的修养路线。贺麟从纳行于知的进路来扩展知识论,打破传统知识概念局限于命题性知识的藩篱,把德性之知、信仰之知、道德修养所得的默会之知纳入知识范畴。
关键词:知行合一 认识论 直觉 知难行易 知主行从
文章来源:《人文杂志》2018 年第 6 期
作者简介:顾红亮,1971年生,浙江人。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以色列巴伊兰大学(2003~2004)、美国伊利诺伊大学(2007~2008)和哈佛大学(2010~2011)等访问研究。主要著作有《实用主义的误读》(2000,2015)、《实用主义的儒化》(2016)、《现代中国平民化人格话语》(2005)、《想象个人:中国个人观的现代转型》(合著,2006)、《儒家生活世界》(2008,2016)、《论责任》(2017)、《责任中国》(2018)等。编有《中国心灵的转化——杜威论中国》(201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美国所藏的贺麟档案研究新心学关键问题研究”(16BZX058)
对知行观的讨论有多种路径,有的侧重于讨论知与行的含义演化,有的侧重于讨论知与行的多层次关系,贺麟不仅讨论知与行的关系,而且更关注知行合一观。“合一”是他对知与行关系的正面回答。贺麟既对在他之前的哲学家的知行观做过哲学史的考察,又提出他自己的知行合一观。在近现代哲学家中,贺麟的知行合一观富有思辨性。他对知行合一观的辨析既有哲学史的支撑,也有哲学式的思辨。他的论述重点在于辨析知行合一的几种形态及其道德意义,具体包括如下问题:知行合一的前提是什么?知行如何合一?知行合一观以何种方式扩展知识论?知行合一的哲学意义(或道德意义)何在?
贺麟研究知行合一问题,固然是要讨论普遍意义的知行关系或知识与行动(或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在认识论层面上求得关于知行关系的合理见解,但是,他做这项研究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求得对于道德生活的较好理解,避免得出武断的伦理学。“不批评地研究知行问题,而直谈道德,所得必为武断的伦理学(dogmatic ethics)。因为道德学研究行为的准则,善的概念,若不研究与行为相连的知识,与善相关的真,当然会陷于无本的独断。至于不理知与行根本的关系,一味只知下‘汝应如此’,‘汝应如彼’,使‘由’不使‘知’的道德命令的人,当然就是狭义的、武断的道德家。而不审问他人行为背后的知识基础,只知从表面上去判断别人行为的是非善恶的人,则他们所下的道德判断,也就是武断的道德判断。”【1】在贺麟关于知行合一观讨论的背后,有一个伦理学的关怀,他的最终目的是要认识人的道德生活。忽视这一点,就容易把贺麟的知行合一观仅仅视作一个狭义认识论观点,或者视作一种意识现象学,【2】而没有看到这个观点的道德意义和扩展了的认识论意义。
一、知行的显隐之辨与自然合一
贺麟从一个宽泛的、经验的角度界定知和行的含义,行一般指生理活动,知一般指意识活动,意识活动也是一种活动,所以知也是一种活动。在此基础上,贺麟引进显隐范畴来进一步说明知和行的含义。知行都有显隐之分,有显行与隐行,显行如手的挥动,隐行如静坐;有显知与隐知,显知如推理等意识活动,隐知如下意识的活动。
讨论知行合一观的关键不仅仅在于界定知和行的含义,而且在于说明“合一”的意思。从理论上看,知行合一观所说的“合一”可分两种,一种是自然的合一,另一种是人为的合一,诉诸人力作用的合一,贺麟称之为价值的合一。
自然的知行合一实际上是指知行的自然合一,知行合一是本来如此,自然而然,是一种事实状态。具体地说,自然的知行合一包括以下几个意义:第一,合一不是混一,不是说知行合一是混沌体,知行关系其实是有分有合,讨论合一就是要弄清楚知行的分合关系。第二,在时间上,合一指知行同时发动,不分先后。第三,合一指知行是同一心理生理活动的两面,就像手背和手掌的关系,无法分离。第四,合一指知与行平行并进,不能交互影响。[3]这四个方面不是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分别从不同方面描述知行合一的自然事实。把上面四个观点整合起来,贺麟得出的自然的知行合一观的结论,有知即有行,有行即有知:“一以表示凡有意识之论,举莫不有知行合一的事实,一以表示不假人为,自然而然即是知行合一的事实。”[4]
贺麟还从心理学分析知行合一的自然性,他抓住表象和背景一对概念来说明。根据心理的作用,人们常常注意表象,忽视背景,在很多时候以表象代表全体,认表象为全体。例如,显知与隐行合一,这个合一体常常被认为知,因为显知是表象,隐行是背景。尽管按照人们的心理习惯,把显知隐行认定为知,但是显知与隐行的合一却是本然事实,犹如表象与背景的合一。
自然的知行合一的前提是知与行的自然展开,没有知与行的活动,也就没有“合一”的可能。对于自然的合一而言,知与行的合一是本然如此,非人为努力,因而也就不存在如何达成“合一”的问题。
就普通人的眼光来看,知行合一是自然状态,在知物、造物和知人、用人的过程中,人的知与行本来就是统一的。贺麟向读者描述自然的知行合一状态,自有其贡献,但是这种描述基本上是一种科学陈述,而不是哲学论证。从这个意义看,自然的知行合一观可以说是科学命题而不是哲学命题。有学者批评他的知行合一观把哲学问题与科学问题混在一起。[5]这个批评有一定的道理。
二、知行二元论与价值合一
在自然的知行合一观的基础上,贺麟提出第二种观点,即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前者强调知行合一的“是如此”状态,后者强调知行合一的“应如此”理想,把知行合一看作一种理想的价值目标。价值的知行合一观背后隐含一个前提或预设,那就是知行二元论。“先根据常识或为方便起见,将知行分为两事,然后再用种种努力勉强使知行合一,求两事兼有。”[6]先承认知行二元分立,然后才有可能把知行合一设定为价值目标,作为人们价值追求的方向。知与行的分立,成为“合一”的前提。
在自然的知行合一状态中,显行与隐知合一,或者显知与隐行合一,例如,我在从事学术研究,我所进行的学术思考属于显知,在思考的同时我可能需要参考文献、翻阅书本,这属于隐行。但是,显知隐行与显行隐知的合一是不可能的,两者是分离的,是不同时的。贺麟举出的例子是政治学研究和政治改革实践,前者属于显知隐行,可认为知,后者属于显行隐知,可认为行,把政治学研究和政治改革实践结合起来,就是把知行合一起来,这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合一需要人的努力,成为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所以,在价值的知行合一下,显知隐行与显行隐知的合一是可能的,实现这种合一将成为人们的一种责任。那么,如何达成这种价值的“合一”呢?在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合一”趋向,即以朱熹和王阳明为代表。
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可分两类:一是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以朱熹为代表;二是直觉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以王阳明为代表。[7]自然的知行合一观和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并不矛盾,在承认自然的知行合一观的基础上,人们可以继续选择朱熹的路线或者王阳明的路线。
在中国哲学史上,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十分著名。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8]究竟如何看待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它不是自然的知行合一观,属于一种特殊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他所谓的知行合一的本体,既非理想的,高远的,亦非自然的,毫无价值意味的,而乃持一种率真的或自发的(spontaneous)知行合一观。所谓率真的或自发的知行合一观,就工夫言,目的即手段,理想即行为,无须悬高理想,设远目的于前,而勉强作积年累月之努力,以求达到。就时间言,知与行紧接发动,即知即行,几不能分先后,但又非完全同时。”[9]率真的知行合一观即直觉的知行合一观。
直觉的知行合一有两种情况,指合知行于一身和合知行于一时。举一个政治家的例子,合知行于一身指一个政治家既要做政治的活动家,也要做政治的理论家,一身兼有政治家和理论家的双重身份;合知行于一时指一个政治家做到言行一致,所说的和所行的是合一的,不折不扣地兑现其对选民的承诺。贺麟认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观指的是后者,亦即合知行于一时。
朱熹也讲知行合一,但是讲法与王阳明不同。他一方面主张知主行从,“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另一方面,他主张知行应合一,知行合一是理想的价值目标,“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便是实现知行合一理想的下手工夫。朱熹既讲求知,又讲修养。贺麟在1929年5月29日的日记里写道:“能对于修养与求知二者兼重而不偏者,在西洋为柏拉图、斯宾诺莎及康德,在中国则朱子‘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之精神最足以当之。”[10]朱熹讲“用敬”和“致知”,体现知行合一的立场。贺麟把朱熹的知行合一观视作理想的知行合一观,以与王阳明为代表的直觉的知行合一观相区别。
贺麟从逻辑关系的角度论证知行合一,不仅指出自然的知行合一,而且解剖出价值的知行合一。经典文本标识理想的价值或规则,当它们被落实到现实的行为中,总会发生走样或变形,因为人的行为受到各种外在条件、客观环境的限制,总是和理想的价值或规则有差距,这样,知行背离是常态。在贺麟的“新心学”中,他合乎逻辑地论证知行合一,而不是知行背离。他的论证揭示的是一种理想状态的知行关系,而不是实存状态的知行关系。
三、知行的逻辑主从关系与价值难易关系
在肯定知行合一的前提下,贺麟讨论了知行的主从关系或体用关系。可以从显隐之辨和表象与背景之辨展开对知行主从关系的讨论,但他侧重从逻辑上理清主从关系,认定知主行从说。他从三方面说明知主行从说。第一,从体用关系说明知主行从。知是体,行是用。不以知为体的行将变成物理运动,缺乏知的意义。第二,从因果关系说明知主行从。知者决定行为。人去不去做某件事、能做不能做、效率如何均为知所决定。知是行的内在原因,具有逻辑在先性。第三,从目的与工具关系说明知主行从。知是目的,行是工具,是知识的功能。贺麟说任何人的活动都以求知为目的,连政治改革这样的实践也以求知为目的,他们是求“如何做”的知识。[11]
他从中国哲学史上找到一些证据,认为王阳明和朱熹都赞成知主行从说。据此,贺麟对詹姆士-兰格的情绪说、杜威的行主知从说等提出批评。
与逻辑上的知行主从关系相连的是价值上的难易关系,与知主行从说相连的是知难行易说,贺麟认为,两者可以“互相发明”。无论是从自然的知行合一观还是从价值的知行合一观看,知难行易说都有其合理性。从知主行从的角度看,显知隐行(视为知)决定显行隐知(视为行),也就是说,从难易程度看,显知隐行比显行隐知更难。从自然的知行合一观来看,显知隐行属于较高级的知行合一,表象为知,显行隐知属于较低级的知行合一,表象为行,相对来说,前者较难,后者较易,即知难行易。从价值的知行合一观来看,把显知应用到显行,即由理论到实践,相对容易一些;从显行中求得显知,即从实践中、经验中求得知识,相对困难一些,由此也可得出知难行易的结论。[12]所以,自然的知行合一观和价值的知行合一观都承认知难行易说,这就从理论上证明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的合理性。贺麟讲知主行从,还只是逻辑的讲法,揭示一种理论的可能性。他对知难行易说的肯定,表明知主行从的理论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可能性,逻辑上的主从之辨转化为价值上的难易之辨。
贺麟从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中推论出两个原则,即能知必能行和不知亦能行,并阐发它们的近代意义。贺麟从两个角度反驳能知未必能行的观点,进而论证能知必能行:第一,能知不能行,是由于其不为或不肯为,而非不能行;第二,借助王阳明的“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的观点来说明知而不行的真正原因是其所得不是真知,如果有了真知,一定会发生真切笃实之行。[13]关于不知亦能行,贺麟认为此说虽然在理论上不一定完全自洽,但这是一个“具有近代精神”的命题。他从此命题中引申出四个含义:第一,不知亦能行,指不全知亦能行,不是说绝对不知或毫无所知亦能行。他以有知识与无知识为尺度区分了“行”与“动”,有知识指导的行才是“行”,无知识指导的行不是“行”,而是“动”。第二,此命题有本假设以实验探索的意思。第三,有秉信仰而力行冒险的意思。第四,有服从领袖以艰苦力行的意思。[14]
贺麟进一步指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和知行合一观有内在联系,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和归宿。“知难行易说应以知行合一说为基础,不然则理论不坚实;知难行易说应以知行合一说为归宿,不然则理论不透彻。”[15]这里的知行合一观既可以指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也可以指自然的知行合一观,包括个人和社会的知行合一观。贺麟看到知难行易说背后的理论根据在于知行合一观,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作理论的辩护。
四、扩展知识论的行动进路
逻辑上的知主行从说,在价值上落实为知难行易说,“知”在逻辑上和价值上都居于关键地位,值得仔细剖析。贺麟的知行合一观和知主行从说可以理解为一种新的知识论,尽管他对知识概念未作详细剖析。
贺麟在《观念与行动》一文中对“观念”做过分析,可以看作是对“知”概念的细化分析,因为他对“观念”的界定十分宽泛,包括“思想、知识、感觉、意识形态”在内,信仰也是观念。[16]贺麟所说的观念几乎相当于“知”的概念。
根据贺麟的知行合一观,观念和行动也是合一的。根据他的知主行从说,观念的力量具有主导性,不管人承认不承认观念的力量,观念都会以某种方式自觉不自觉地、隐蔽不隐蔽地、直接不直接地对人的行动发生作用。一个否认观念作用的人,当他或她在陈述为何否认的理由时,就已经在悄悄地运用观念的力量。
就观念影响人的行动而言,观念可分为三类,即动力观念、感人观念和抽象观念。
第一类动力观念,指“引起直接行动的观念”,如人们看见老虎,立即四下散开,因为人们通常有老虎吃人的观念。见虎就跑是在老虎吃人观念的作用下发生。知难行易说所谓的行动者拥有很多这种动力观念,很容易被一些观念指引而直接诉诸行动。[17]
第二类感人观念,指“引起人的情绪的观念”,这种观念能引起人的愤怒、恐惧,或者喜悦。音乐、美术作品中包含的观念有这样的感人力量。[18]一个演说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让听讲者动容,血脉膨胀,这样的演说容易激发人的行动。
第三类抽象观念,指“引起人思考反省的观念”,如学术名词或概念,这是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性观念。很多学术研究和科学发明是由这些抽象观念及其相应的思考引发的。在一般世人眼里,抽象观念可能是“最薄弱无力”的,而这恰恰是表面之见。[19]贺麟区分这三类观念,指明观念具有指引行动的力量,尤其是抽象观念的力量,因为它最容易被人忽略不计。这三类观念都内含着行动的成分,如直接行动、引起情绪、引发反思等,它们是三类摄行于知的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贺麟对于“观念”的沉思是对知难行易说所谓“知难”的剖析,是对不同知识类型的分析。这三类知识,尤其是前两类,不是通常所说的命题性知识,不是那种可以用语言、图标、判断等形式来表述的知识,而是带有默会成分的知识,是可以诉诸行动来表达的知识。
从知行关系来看,这三类观念可以视为观念与行动合一或知行合一的三种形态,或三种行动类型,即由动力观念引发的行动、由感人观念引发的行动、由抽象观念引发的行动。贺麟对观念作用力量的分析,是对其知行合一观的理论延伸。
尽管贺麟没有对知的概念进行精确的界定,但是从他对知行概念的使用来看,他的知概念既指命题性知识,也指默会知识;既指可以用语言表达的知识,也指可以用行动表达的知识。他从合一的角度讲知行,把与知合一的行纳入知的范围,形成摄行于知的知识概念。贺麟没有把知行合一的知只界定为科学知识,而是包含着科学知识和道德知识在内的。把道德行动纳入道德知识,道德知识不再是命题性的知识,不再是静态的干燥的理论知识,而是包含着道德行动的道德知识。例如,张三获得了关于孝的道德知识,这种知识不仅仅包括知道如何尽孝的理论知识,而且包括尽孝的行动。如果张三只拥有孝的理论知识,而从来不行孝,那么张三不会被认为是一个孝顺的人,也不会被认为是一个懂得孝(的知识)的人。贺麟的知识概念是摄行于知的知识,体现贺麟的知识论具有实践的向度。贺麟对知行合一观的辨析可以视为扩展传统的狭义知识论的一种努力。
郁振华指出,在现代中西哲学史上,一些哲学家努力扩展传统的知识论,形成两种扩展进路,即形上进路和实践进路。前者以冯契的广义认识论为代表,试图把形上智慧纳入认识论讨论范围,沟通经验知识和形上智慧。后者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论述为代表,挪威哲学家约翰内森(Kjell S.Johannessen)将其概括为认识论的实践转向。[20]贺麟在阐释知行合一观的过程中,形成摄行于知的知识概念,扩展传统的知识概念。贺麟在双重意义上扩展知识概念:在自然的知行合一观内,知是显知与隐行的合一,隐行是知的内在维度;在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内,经过人为的实践努力,知与行才走向合一,其中知是体,行是用,行是服务于知的,知是摄行于内的知。从扩展知识论的两种进路来看,贺麟的知行合一观更接近实践进路,以行释知,纳行于知。
五、知行合一观的道德意义
总结前面的讨论,贺麟在知行合一观上提出几个新观点,这些新观点都或隐或现地表达出道德的意义,显示出他的儒学旨趣。
第一,贺麟认为,从自然合一的角度来讨论知行关系,提出自然的知行合一观,这是他在知行观上所作的理论贡献,打破人们的常识。朱熹和王阳明已经触及价值的知行合一观,而他则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理论推导,为朱熹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观和其他的知行观找到学理的依据。
在近现代中国哲学史上,贺麟首次提出自然的知行合一观,为知行之辨的合理解决提供了理论的准备。近现代中国哲学家分别从难易、先后、主从等向度来解读知行之辨,涉及知行观的多维理论建构,但贺麟为我们指出了这些理论建构背后的一个基本预设,他把这个预设解读为知行合一观的事实基础。对“预设”的揭示是他的洞见,这一洞见推进了近现代中国哲学史上知行之辨的讨论。
第二,贺麟擅长概念的辨析,不仅区分自然的知行合一与价值的知行合一,确认前者为自然事实,后者为值得为此奋斗的价值目标;而且在价值层面上,继续区分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和直觉的价值的知行合一,即朱熹和王阳明的修养路线。
基于这两对概念的区分,我们可以从中做进一步的推论:在道德生活中,朱熹的修养方式和王阳明的修养方式都有其合理性,不可厚此薄彼,每个人可根据他或她的偏好,选择自己中意的道德修养方式,以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与此同时,他或她必须明白,这两种道德修养方式都奠基于自然的知行合一,自然的知行合一是一个基本事实,任何人的道德修养活动都不能违逆知行合一的自然状态,否则就会演化为做作、虚伪、自欺、欺人等不良的道德行为,难以收到道德教养的成效。
第三,在逻辑上,贺麟从知行合一观引申到知主行从说,认为知识是体,是目的;行动是用,是工具。他提到的三类观念、知识内在包含着行动的维度,这显示其从行动的进路来扩展传统知识论的努力。由此出发,在道德领域,贺麟认为道德之知优先于道德行动。“离知外无行,离开学问外无涵养,离开真理的指导外无道德。”[21]这是他考察完知行合一观后得出的结论。
贺麟从纳行于知的进路来扩展知识论,打破传统知识概念局限于命题性知识的藩篱,把德性之知、信仰之知、道德修养所得的默会之知纳入知识范畴。当然,贺麟没有就扩展知识论提出细化方案。在贺麟知行合一观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这种扩展知识论的思路,是一个值得探究的方向。
注释
[1]贺麟:《知行合一新论》,《近代唯心论简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4~45页。
[2]宋志明:《贺麟新儒学思想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69页。
[3][4][6][7]贺麟:《知行合一新论》,《近代唯心论简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48、49、51、67页。
[5]孙霄舫:《贺麟先生与贺先生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西方哲学研究室编:《贺麟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56页。
[8][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页。
[9][11][12]贺麟:《知行合一新论》,《近代唯心论简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1、53~55、58页。
[10]贺麟:《哈佛日记》,姜文闵编著:《哈佛大学》,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41页。
[13][14][15]贺麟:《五十年来的中国哲学》,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82~183、185~187、195页;《当代中国哲学》,胜利出版社,1947年,第109~111、112~115、123页。
[16][17][18][19贺麟:《观念与行动》,《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25、127、127、127~128页。
[20]郁振华:《扩展认识论的两种进路》,《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21]贺麟:《知行合一新论》,《近代唯心论简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