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那么多译本,你最喜欢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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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社会契约论》中译本众多,主要译本有微信读书版钟书峰译本(简称“钟译本”)和商务印书馆先后出版的何兆武译本(简称“何译本”)、李平沤译本(简称“李译本”),兹将这三个主要译本的部分译文作一对比,供读者参考。
一、作者前言的对比
钟译本
作者前言
这篇拙作,取自我多年前不自量力动笔撰写却早已弃写的长篇论作。在已写就的可以抽出独立成篇的章节中,它是最有分量的,而且窃以为,最不是不值出版的。其余部分,已散失。
何译本
前言
这篇简短的论文,是我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久已放弃了的一部长篇著作的撮要。就已经写成的各部分中可供采择的各段而言,本文最为重要,而且自以为还不是不值得供献于公众之前。其余部分则已不复存在了。
李译本
小引
这篇简短的论文,是从我以前不自量力而着手撰写,但后来又久已停笔不作的一部内容极为广泛的著作中摘录出来的。就这部著作已经写好的文字中可供采择的各部分而言,以这一部分最为重要,因此,我认为这还不是不值得奉献于公众。其余部分,则已不复存在了。
二、第一章第一段的对比
钟译本
第一章 契约论
我要探讨的是,从人之本性和法之应然的角度考察,在社会秩序中,是否存在合理而确定无疑的执政法则。为避免公正与功利有所偏废,我探讨时,将始终协调权利之许与利益之求。
何译本
第一卷
我要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权规则。在这一研究中,我将努力把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在一起,以便使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有所分歧。
李译本
第一卷
我要根据人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探讨,看是否能在社会秩序中找到某种合法的和妥当的政府行为的规则。在这项研究工作中,我将尽可能把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起来,以便使正义与功利不至于互相分离。
三、第一章第二段的对比
钟译本
我并未说明本文主旨如何重要,就直奔主题。人们或许会问,我是君主还是立法者而撰文阐述政治问题。答曰:都不是,而且正因为都不是,我才这样做。若是君主或者立法者,我就不会浪费时间空谈该做什么,而会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要么就保持沉默。
何译本
我并未证明我的题旨的重要性,就着手探讨本题。人们或许要问,我是不是一位君主或一位立法者,所以要来论述政治呢?我回答说,不是;而且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论述政治。假如我是个君主或者立法者,我就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来空谈应该做什么事了;我会去做那些事情的,否则,我就会保持沉默。
李译本
我不打算从阐明我所研究的问题的重要性论起,我要开门见山,一下笔就直接阐明主题。人们也许会问我是不是一位国君或立法者,因此才著书论述政治问题?我回答说:不是,而且,正是因为我这两者都不是,所以我才要谈论政治。如果我是国君或立法者,我就不会浪费时间谈论应当做些什么事了。该做些什么事,我会去做的,否则,我就什么话也不说。
四、第一章第三段的对比
钟译本
生为自由之国的公民而且是主权者的一员,窃以为,即使人微言轻,只要拥有公共事务投票权,就有义务研究它们。每当思考政府问题,我都会欣喜发现,这些探讨不断让我发现新理由去热爱我国政府。
何译本
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并且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不管我的呼声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是多么微弱,但是对公共事务的投票权就足以使我有义务去研究它们。我每次对各种政府进行思索时,总会十分欣幸地在我的探讨之中发现有新的理由来热爱我国的政府!
李译本
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和主权者中的一份子,不论我的声音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是多么微弱,但只要我对公共事务有投票的权利,这就足以使我有义务详细研究这方面的问题。我感到高兴的是,每当我对各国政府进行研究的时候,我都能在我的研究工作中发现一些新的理由来热爱我国的政府。
五、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段的对比
钟译本
第一节 论第一章主旨
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自以为是主子,却更像是奴隶。何以至此?我不知道。何以正当?我自信可以回答。
何译本
第一章 第一卷的题旨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才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我自信能够解答这个问题。
李译本
第一章 第一卷的题旨
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个变化是怎样产生的?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它成为合法的?我相信我能解答这个问题。
六、第一章第一节第二段的对比
钟译本
倘若仅仅考虑强力及其结果,我就会这么说:“人们只要不得不服从而服从时,就做得对;一旦可以打破身上的桎梏而打破桎梏时,就做得更对。就是说,使用剥夺其自由的手段而恢复自由的行为,是正当的,否则,当初夺去其自由的行为,就是不正当的。”社会法则,是创制其他一切法律的神圣之法。这种神圣之法,并非天成的,而必定是以契约为基础创制的。因此,应知道何谓契约。我先亮明观点,再予以论述。
何译本
如果我仅仅考虑强力以及由强力所得出的效果,我就要说:“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因为人民正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时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夺去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问题在于懂得这些约定是什么。但是在谈到这一点之前,我应该先确定我所要提出的东西。
李译本
如果我只是从强力和由强力产生的后果来考虑问题的话,我认为,当人民被强力迫使服从而服从了,他们做得对;而一当他们能摆脱身上的枷锁便摆脱了,那他们就做得更对。因为他们这样做,是有根据的:别人根据什么权利剥夺他们的自由,他们也可以运用同样的权利恢复他们的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剥夺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道理的了。社会秩序是所有其他各种权利赖以保持的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绝不是来自自然,它是建立在许多约定的基础上的,因此,我们应当知道是哪些约定。不过,在论述这一点以前,我要把我所讲的这番话先解说清楚。
《社会契约论》钟书峰译本简介
钟书峰译本《社会契约论》,最早发在当时很火的译言网上,是为参加江苏文艺出版社海选译者活动而发布一小部分译文的。虽然有幸与该社签订合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后来并没有在该社出版。钟书峰译本《社会契约论》全译本,最早是2012年3月由当时很火的亿部书城推出电子书的,这是第1版。后作大幅度修改,2012年7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是第2版。2017年12月该社再版,这是第3版。2022年再次作出大幅度修改完善后,交稿给读客文化,预计2023年11月后可以出版,这是第4版。目前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微信读书版《社会契约论》,是在第4版基础上略作修改的,可以视为第5版。
《社会契约论》译者钟书峰简介
钟书峰,法学博士,入选国家“双千计划”人才库,曾挂任深圳大学教授、分管科研和研究生工作的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已出版翻译作品三百余万字,代表译著西塞罗《论法律》、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泰戈尔《萨达那:生命的证悟》(《修行:生命的证悟》)等经典作品,深受读者欢迎,均一版再版、一印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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