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活得怎么就那么不赶趟呢?”
这是王相佑接受南城报业集团记者丁唯珺采访时说的话。可能他到最后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自己活着活着就成了杀人犯。
如果非要找一个容易接受的理由,有人会想到那句“时代的一片雪花,落到每个人头上就是一场雪崩”,东北的下岗潮,使王相佑失去了安稳的工作,他的命运也发生了更改。
我们把时间往前推,一直推到1995年。那时候王相佑二十岁,接了父亲的班,在炼钢厂的机修班做了快三年的学徒,未来还算清晰。只不过父亲离世,弟弟不务正业,母亲也没什么收入,他和厂里的女工谈恋爱,也被对方家人嫌弃家庭条件不好。后来想到相亲,能娶个媳妇安稳过日子就行,可碰上了下岗潮,相亲对象又后悔了。
当时,跟他一样遭遇的人很多,有人做了小买卖,有人去外地打工,总之想办法谋生。王相佑没自暴自弃,买了辆倒骑驴拉人赚钱,随着腰包变鼓他觉得生活挺有奔头的。可是,他遇到了二春,两个人稀里糊涂发生了关系。
在王相佑不知道二春是未成年的情况下,被一群人喊着“强奸犯”抓着扭送到了派出所。之后,因强奸未成年人被捕,被判刑十年。
那段牢狱生活使他变得扭曲,“别人能在这炖锅里反思自己的罪恶,反思如何一步步迷了心窍走进这窄门。可王相佑却找不到根基和脉络,越炖只能炖出越多的怨念来,这怨念在空中飘着,总得寻一个落处,便统统落在了二春头上。”之后,更是把对二春的恨意转到了那些未成年女孩身上。
我想,加重这种扭曲的还有王相佑法律条款修改后造成的愤懑,他“待到第七个年头,法律条款修改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过这个新的司法解释因为不合适,后来又废止了。
不管怎么说,跟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都是犯法。
而王相佑认为的不赶趟,是他的不知情、不懂法,却又被两者牢牢锁住了十年,就算从监狱里出来也不能完全摆脱旁人对他过去的评判。他觉得憋闷、冤枉,还无处喊冤叫屈。
我们当然可以说,王相佑的遭遇有年代的局限性,但是身处任何年代都会各自局限性,这不该成为一个人知法犯法的理由。跟他一样被迫下岗的人很多,也有人遭遇过命运的暴击,但是他们没有选择犯罪,没有把一切归咎到自己活得不赶趟。
这个带着东北基因的故事,当然不是围绕一个下岗后意外犯罪的人而写的。整个故事主要有三起案件,1996年的强奸幼女案,1999年的连环杀人抢劫案,还有2006年的连环奸杀幼女案。最主要的部分围绕着第三个案子,也就是我前面提到多次的凶手王相佑。
2006年的冬天,冰雪覆盖着黑龙江佳城,已经是刑警队长的程松岩负责调查女孩失踪案,慢慢发现案件性质远比想象中恶劣。自从妻子遇害后,他迫切地希望严惩每一个罪犯,所以在追捕凶手方面像敏锐的猎犬。与此同时,他还要照顾患有心脏病的女儿可可,为了筹措手术费用想卖房子,人到中年,松懈不得。
吴忠全描写查案过程这段非常细致,读起来也很有代入感,水泥、工地、烂尾楼、旧舞厅,仿佛回到了当时的东北小城。他们很快查到了王相佑,并在找人的过程中联系到了一个开锁配钥匙的瘸腿男人。这个人也是一个重要配角。
越往后看,越明白原来抓捕王相佑不是关键的部分,将这个三个案子的关联人讲清楚,并从各自的叙事中拼凑出当年的真相才是《寒夜无声》最有意思的地方。
陈慧茹、全金龙、丛文理、宫浩、老孙、老扁、刘洁心,丁唯珺,每个人都牵涉其中,有人是受害者,有人是凶手,有人说了谎,有人想改头换面重活一回,但他们都被命运的丝线牵拉到一起,缠绕成团,分开后又变得支离破碎,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命运无常,可我们总能选那条不伤害他人的路,守住本心,保持善良,才能在余生里没有遗憾或歉疚地活。就像背负着秘密的程队,活得那么累,反而决定让一切真相大白时轻松了狠多。一句话,违法的事不能干,违心的事也不该干。
《寒夜无声》真的是一部很适合影视化的作品,虽然充满了诸多巧合,也设置了一些刻意的人物关系,但不影响整体流畅又深刻的阅读感受。读着读着眼前就有了画面,东北的雪夜,小城热闹的烧烤摊,老扁关人的小院子、烂尾楼里搓麻将的人等等。如果改编成影视作品,应该挺好看的,不知道能不能等到,先期待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