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骇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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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距离杀戮、侵害、掠夺越远,就越容易把它们带来的财富和权势歌颂成天命、道德和意志。颂歌自然要反过来支持更多的暴力与迫害。这样的循环并非完全独立,它仍然依赖技术、物资、军事力量的长期支持,而财富和权势并不总能踏踏实实地再生产出这些东西。一旦循环被打断,帝国的优越感好似凌空高蹈、含饴涉险。布尔战争并不足以让大英帝国坠入悬崖,充其量算是一缕微风吹乱了钢丝行者的眼罩。
关于帝国怎样成立的探索,我们在《大英帝国三部曲Ⅱ:帝国盛世》里已经讨论过了。在本书中,英国化已经被扭转为印度化:“自英国人来到印度,已经过了200年,他们早已适应了印度对色彩和炫耀的喜好,这种喜好部分是为了让土著惊诧,部分是为了强化自己。在一个王公无数的国度,他们有意利用君主的神秘性作为统治的工具;他们充分利用这一概念,乃至在一些老练的印度人眼中,他们已经显得滑稽,但是这一举措对易受影响的大众似乎有效。”倒不如说,自亚历山大帝国以来的本土化管理策略,历经20个世纪仍不失为一条锦囊妙计。英国与印度的关系正在于它们本可以毫无关系,也本就毫无关系,所有的不过是帝国凝结的锁链:“这就是帝国!在这里,幻象盖过了现实,夸张的戏剧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帝国武力必须时刻被看到,否则它们就只是一些吞噬资金的无底洞,却无法带来收益。相反,以保卫和守护为责任的军队无需反复吸引目光,在被需要时才悄然现身。没有帝国能够永远地、反复地镇压反抗,为了统治而建立的体系必需宣示一种整体性。大英帝国的成功与失败,恰在于英国性的自相矛盾:为了维持英国性,必须确保殖民地的大多数人不具备英国性。经济利益的持续联接维系着一个全球帝国,奠定了帝国基础的英国性却致力于解散它,并被各个地区的人们改造为他们自己的民族性。
本书的第一个特点是文笔舒畅。在一阵阵关于帝国“高尚”“宏伟”“联合”与“道德”“情感”“精神”的令人不齿的写实描述之后,埃及军总司令基钦纳手里的一封密函,就把“为戈登报仇”的道德宣言顺滑地转换为帝国瓜分非洲的真实样貌——“命令要求他立即继续向河流上游推进,预先阻止法国人吞并上尼罗河”。行动最终的成功既是“已复仇”的意思,但更要紧的是帝国汹涌强劲的军事和国家权力已经完全笼罩住了将源头囊括在内的整条尼罗河。
第二,作者能够扬长避短。一部帝国史避不开战争,但简·莫里斯可以避开战略、战役和战场描写,把重心放在战争的要求者、获利者、承担者与被伤害者身上。帝国的“奥秘不在于体制,而在于人”。因此,经济计算、政治声誉、思想观念、大众意见、权利责任、生活方式、歌舞宴饮都因其内含于人的思想、欲求和判断而被引入,被表达为高贵、庄严和善意。印度总督寇松勋爵和南非高级专员米尔纳勋爵的往事、达达尼尔和加里波利战役的荣誉、温布利的帝国博览会,表现出帝国主义思潮在人们心中激起了多少梦想和欲求,却终究落败于帝国那已经实现了的不可能性。人在帝国中的存在,构成了全书的中心。
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则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危险的美学特质。如作者所说:“经济、战略、世界政治皆对帝国的扩张有所贡献,然而对荣光的喜好在背后支持它们,这种喜好随着时间过去又退化成对声望或者自尊的饥渴。”帝国提供了有利可图的冒险机会,伴随着暴富、名声、权威、支配和某种进步幻想,那些糅杂了毁灭与创造的行动驱使人们踏入帝国的世界,带上光辉的梦想走进坟墓。相较帝国的美,莫里斯的作品演练了另一种美:在消逝已久的生命中,一些长久的品质和气味仍在风中飘转。我们既不是要肯定它们,也不去否定,我们只是匆匆一瞥的过客,且把过去遗留的债务暂时寄存在那里。